深振业A: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16-012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蒋灿明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65,824,2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5056%。

1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65,619,85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34.49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4,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826,0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0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621,6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9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4,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1%。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普通决议的形式表决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62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27%;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62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27%;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62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27%;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623,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5,5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27%;反对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3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

容见 2016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李兆良律师、熊国霞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3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召集人资格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振业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