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一六年三月
目录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0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章程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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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
1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一楼报告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峰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
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大会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如有),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回答提问(如
有)。
五、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
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
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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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有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
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
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
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
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供
发言提纲。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
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4、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
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
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
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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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北京四方继保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增加注册资本至 81,317.2 万元。根据上
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请见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附件: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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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一、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0,658.6 万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1,317.2 万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658.6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317.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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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拟将公司下一届(即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由原来
的 9 名调整为 7 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北
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请见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附件: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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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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