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2015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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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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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18 日经广东省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3]61 号”批准由原广东明珠球阀集团公司改组为广东明珠球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5 月 14 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8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1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 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5.50 元。200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在广东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000000023440,股本为人民币 170,873,300

元。股票简称“广东明珠”,股票代码为“600382”。

2006 年 6 月 12 日,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按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

付 3.3 股对价的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170,873,300 股,均为流通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91,07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3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79,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70%。

根据 2007 年 9 月 12 日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 2007 年 10 月 18 日为股

权登记日及总股本 170,873,3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170,873,300.00 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

股份总额 170,873,3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341,746,600 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4,174.66 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为 34,174.6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2、所处行业:

贸易及实业投资。

3、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

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

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房地产开发(需

取得房地产资格证书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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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

4、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

公司总部地址: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

5、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

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批准对外报出。

7、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类 注册资本 期末实际出资额

子公司全称 经营范围

型 (万元) (万元)

阀门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销售:钢材,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控股 建筑材料,电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

38,000.00 38,520.00

门有限公司 子公司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暖器材,百货,针、

纺织品,棉纱;货物、技术进出口。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 全资

1,2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 847.65

限公司 子公司

土地一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开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 控股 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经营管理;拆迁安置

300,000.00 128,440.00

营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相关服务;能源及交通行业投资及管理;教

育产业投资及管理;文化传媒投资及管理;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原广东润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上述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参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持有子公司股权比例及表决权比例

等情况参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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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承诺编制的报告期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依据本公司经营特点,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及一级土地开发业务,正常经营周期长于

12 个月,其发生的相关开发成本作为流动资产列示;其他资产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

以此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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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

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且不存在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

则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报表采用的会计方法

编制合并报表时,在合并范围内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全部抵销的基础上逐项合并,子公

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

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

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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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

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A.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E.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3)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本

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方法进行核算。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对持有时间短(一般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通常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

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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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

人民币金额;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发生时的国家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

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利润表中所有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有关反映发生数的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

金额列示;“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金额计算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1)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本公司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2)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再划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其他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应当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公司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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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对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等情况,使金融资产不再适

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改按成本计量,该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

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等情况,使金融负债不再适合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司改按成本计量,该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在活跃的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

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确定的金额;初始

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准则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

公司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

下列规定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

成的汇兑差额外,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抵消结果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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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

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

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

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对单项

金额重大的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中进行减值测试。主要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方法分别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以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

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根

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

提方法

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

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见附注三-11-(2)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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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 2%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经营过程中持有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以及房地产开发成本。

(2)存货取得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17 处

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

值不公允的除外。

(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发出按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

摊销方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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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

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

(2)投资成本确定

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

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和

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按持股比例享有在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合并日之前所持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与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

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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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

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

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发行权

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以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将享有

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19。

(6)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

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

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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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

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

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

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

构中派有代表;②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

交易;④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

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成

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

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19所述方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为: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

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3)固定资产计价:

A、外购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建成本由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

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B、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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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以该项固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D、以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对接受的固定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

扣除残值(残值率 3%)确定其折旧率,具体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5-50 1.94-19.4 3

机器设备 10-15 6.47-9.7 3

运输设备 5-10 9.7-19.4 3

办公设备 5-10 9.7-19.4 3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19 所述方法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

程等。

(2)在建工程的计量: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所发生的直接建筑、安装成本及所借入款项的实际承担

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核算,在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手续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原估计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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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整。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占用了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

利息以及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

(4)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19 所述方法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前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

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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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计价:

A、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B、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

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而发生的支出。公司内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

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

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

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

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C、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

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

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E、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

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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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

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

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

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

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

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

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确定。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

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公司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

B、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

整。

C、无形资产的摊销

公司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

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本财务报表

附注三-19 所述方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

转回。

19、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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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资产组和资产组

组合、商誉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

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A、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B、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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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

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

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6)商誉减值

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

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

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

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

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并按照本附注所述资产组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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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

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

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

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

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

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A、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

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4)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

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A、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B、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

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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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

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A、该义务是本公司

承担的现时义务;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

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A、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B、所

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

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

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

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对于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在可行权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

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

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中: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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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以所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但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按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在可行权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

对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

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

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

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G、分

期行权的股份支付。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

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

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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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B、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

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相应的负债。

C、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

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

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

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

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

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

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

确认的金额。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

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

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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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

工具,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24、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d、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e、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d、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工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在贸易类产品销售收入及委托贷款业务收入,均在满足上述原则

时确认,具体为:贸易类产品的销售依据签订的销售合同发出货物,客户收到货物并对产品验

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委托贷款业务根据贷款期间分期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25、政府补助

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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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其中,按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所得税的核算方法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费用。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

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

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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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

的情况应减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

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

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

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

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

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

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

务费用。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

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

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8、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在存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公司某一组成部分时划分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

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

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终止经营为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

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目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2%

堤围防护费 营业收入 0.0936%

3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企业所得税

公 司 名 称 税 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25%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25%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25%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分项列示如下: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4,956.51 11,393.46

银行存款 38,048,340.78 297,735,977.40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38,053,297.29 297,747,370.8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项列示如下: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6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29,129,296.38 30,405,942.25

合 计 29,729,296.38 30,405,942.25

3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公司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已质押及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

应收票据。

(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 - - - -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71,159,984.47 100.00% 9,965,444.60 14.00% 61,194,539.87

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71,159,984.47 100.00% 9,965,444.60 14.00% 61,194,539.8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 - - - -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30,935,309.87 100.00% 8,866,586.55 28.66% 22,068,723.32

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0,935,309.87 100.00% 8,866,586.55 28.66% 22,068,723.3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 龄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2,440,441.69 2.00% 1,248,808.83 22,188,213.27 2.00% 443,764.27

4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 龄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至2年 5.00% 1,340.01 5.00% 67.00

2至3年 1,340.01 10.00% 134.00 30,955.82 10.00% 3,095.58

3至4年 3,402.00 50.00% 1,701.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1,475,705.35 80.00% 1,180,564.28

5 年以上 8,714,800.77 100.00% 8,714,800.77 7,239,095.42 100.00% 7,239,095.42

合 计 71,159,984.47 9,965,444.60 30,935,309.87 8,866,586.5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98,858.05 元;本期不存在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3)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金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前五名汇总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0,578,923.10 85.13% 1,211,578.46

(6)本期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及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

资产、负债的情况。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价值 比 例 账面价值 比 例

1 年以内 15,180,202.45 100.00% 45,051.82 100.00%

1至2年 - - - -

2至3年 - - - -

3 年以上 - - - -

4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价值 比 例 账面价值 比 例

合 计 15,180,202.45 100.00% 45,051.82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金额前五名的预付情况:

前五名汇总余额 占总额比例

15,101,814.94 99.48%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不存在预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5、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明细列示: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委托贷款利息 1,516,626.22 2,709,735.41

合 计 1,516,626.22 2,709,735.41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不存在逾期利息。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殊组合计提坏账准

14,017,854.12 100.00% 11,906,863.01 84.94% 2,110,991.11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4,017,854.12 100.00% 11,906,863.01 84.94% 2,110,991.11

4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殊组合计提坏账准

14,078,409.09 100.00% 12,062,663.20 85.68% 2,015,745.89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4,078,409.09 100.00% 12,062,663.20 85.68% 2,015,745.8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 龄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10,327.15 2.00% 4,206.54 2,025,786.61 2.00% 40,515.73

1至2年 2,000,000.00 5.00% 100,000.00 - 5.00% -

2至3年 - 10.00% - 9,741.00 10.00% 974.10

3至4年 9,741.00 50.00% 4,870.5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108,540.53 80.00% 86,832.42

5 年以上 11,797,785.97 100.00% 11,797,785.97 11,934,340.95 100.00% 11,934,340.95

合 计 14,017,854.12 11,906,863.01 14,078,409.09 12,062,663.2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合计 155,800.19 元。

(3)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设备款及工程款 6,320,700.12 6,320,700.12

股权转让款 2,291,000.00 2,291,000.00

劳务费 2,000,000.00 2,000,000.00

4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往来款 1,796,157.45 1,841,252.96

职员借款 942,821.05 963,130.15

材料款 280,142.94 280,142.94

备用金 153,592.73 153,256.73

其他 233,439.83 228,926.19

合 计 14,017,854.12 14,078,409.09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排 名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年 限 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2,291,000.00 5 年以上 16.34% 2,291,000.00

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 劳务费 2,000,000.00 1-2 年 14.27% 100,000.00

广东明珠阀门有限公司 往来款 1,178,339.49 5 年以上 8.41% 1,178,339.49

兴宁市宁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款 813,172.34 5 年以上 5.80% 813,172.34

北京机床研究所 设备款 660,000.00 5 年以上 4.71% 660,000.00

合 计 6,942,511.83 49.53% 5,042,511.83

(6)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7)期末余额中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本期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及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

成的资产、负债的情况。

7、存货

(1)存货分项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房地产开发成本 8,270,661.89 - 8,270,661.89 7,701,306.46 - 7,701,306.46

4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合 计 8,270,661.89 - 8,270,661.89 7,701,306.46 - 7,701,306.46

(2)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 0.00 元。

(3)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

存货可变现净值根椐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

后的金额确定。报告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为公司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而计提的跌价准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余额不存在单个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而需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分项列示如下: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收回的委托贷款 57,000,000.00 457,000,000.00

合 计 57,000,000.00 457,000,000.00

(2)一年以内应收回的委托贷款情况: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7,000,000.00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 57,000,000.00 -

合 计 57,000,000.00 457,000,000.00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不存在有明显迹象而需计提减值

准备的情形。

9、其他流动资产

(1)分项列示如下:

4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 1,233,347.18 550,569.22

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1,284,701,549.55 152,330,000.00

合 计 1,285,934,896.73 152,880,569.22

(2)2014 年 11 月 20 日,根据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

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与兴宁市城市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开发运营“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

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开发周期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如运营公

司未能在上述开发周期内完成该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延长两年。非运营公司原因导

致项目开发延缓,项目开发周期相应延长。合作项目总预算的直接成本为人民币 75.379 亿元,

如累计投入成本超过总预算或单项投入成本超过合作协议单项预算的,由兴宁市政府负责筹措

相应资金。

根据合作协议,运营公司项目收益组成为:A.兴宁市政府扣除属于兴宁市本级收入的相关

基金及税费后的合作范围内所有土地出让款、土地出让前的土地利用收益、基础设施和拟建公

共设施的运营收益;B.兴宁市政府每月向运营公司支付与合作项目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相等的

专项资金;C.如运营公司在任何年度经审计后当年出现亏损的,兴宁市政府将在下一年向运营

公司支付数额与其当年亏损额相等的专项资金。

根据合作协议,兴宁市政府根据公司缴纳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按照 7.36%的年利率每月向公

司支付专项资金。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非流动资产不存在有明显迹象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4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 -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724,477,682.73 - 724,477,682.73 709,477,682.73 - 709,477,682.73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 - - - -

按成本计量的 724,477,682.73 - 724,477,682.73 709,477,682.73 - 709,477,682.73

合 计 724,477,682.73 - 724,477,682.73 709,477,682.73 - 709,477,682.73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86,770,366.27 - - 286,770,366.27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77,188.02 - - 71,077,188.02

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165,000,000.00 - - 165,000,000.00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9,320,000.00 - - 59,320,000.00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27,000,000.00 15,000,000.00 - 42,000,000.00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100,310,128.44 - - 100,310,128.44

合 计 709,477,682.73 15,000,000.00 - 724,477,682.73

续: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12 本期 本期 2015 年 12 本期现金红利

持股比例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月 31 日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19.90% 78,804,000.00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1.08% -

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 - - - 15.00% -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 - 9.62% 4,152,400.00

4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位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12 本期 本期 2015 年 12 本期现金红利

持股比例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月 31 日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 - - - 15.00% -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 - - 18.42% -

合 计 - - - - 82,956,400.00

注:在上述股权投资中,除直接投资外,公司还通过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相乘换算后合计持股比例为 21.57%;此外,公司还

通过参股公司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明珠

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按相乘换算后合计持股比例为 34.08%。

公司未对上述两家参股公司派出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且未参与经营决策,对这两家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没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故公司虽持有两家公司换算后的股权比例超过 20%

但不具有重大影响。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8,568,993.89 - 128,568,993.89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4.期末余额 128,568,993.89 - 128,568,993.89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4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 计

1.期初余额 39,237,983.57 - 39,237,983.57

2.本期增加金额 4,078,288.20 - 4,078,288.20

(1)计提或摊销 4,078,288.20 - 4,078,288.20

(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转入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4.期末余额 43,316,271.77 - 43,316,271.77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期末账面价值 85,252,722.12 85,252,722.12

期初账面价值 89,331,010.32 89,331,010.32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热处理厂房 7,975,600.58 正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

合 计 7,975,600.58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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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0,720,550.44 35,915,665.26 5,906,386.17 17,142,853.36 99,685,455.23

2.本期增加金额 6,417,564.36 - - 42,400.00 6,459,964.36

(1)购置 - - - 42,400.00 42,400.00

(2)在建工程转入 6,417,564.36 - - - 6,417,564.36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7,435.51 1,704,702.53 11,311,954.19 14,894,092.23

(1)处置或报废 - 1,877,435.51 1,704,702.53 11,311,954.19 14,894,092.23

4.期末余额 47,138,114.80 34,038,229.75 4,201,683.64 5,873,299.17 91,251,327.36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0,945,944.60 29,562,258.78 3,600,634.23 14,983,085.81 59,091,923.42

2.本期增加金额 1,729,508.33 747,210.94 545,144.52 285,640.74 3,307,504.53

(1)计提 1,729,508.33 747,210.94 545,144.52 285,640.74 3,307,504.53

(2)其他转入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23,730.57 1,266,268.36 11,151,838.42 13,941,837.35

(1)处置或报废 - 1,523,730.57 1,266,268.36 11,151,838.42 13,941,837.35

4.期末余额 12,675,452.93 28,785,739.15 2,879,510.39 4,116,888.13 48,457,590.6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093,555.91 2,623,388.61 649,979.61 1,026,345.86 5,393,269.99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296,896.85 - 296,896.85

(1)处置或报废 - - 296,896.85 - 296,896.8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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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 计

(2)其他转出 - - - - -

4.期末余额 1,093,555.91 2,623,388.61 353,082.76 1,026,345.86 5,096,373.14

四、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33,369,105.96 2,629,101.99 969,090.49 730,065.18 37,697,363.62

期初账面价值 28,681,049.93 3,730,017.87 1,655,772.33 1,133,421.69 35,200,261.82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733,698.56 1,155,077.61 - 578,620.95

机器设备 13,814,693.48 11,845,379.40 1,182,984.79 786,329.29

合 计 15,548,392.04 13,000,457.01 1,182,984.79 1,364,950.24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5,700,399.67

机器设备 1,678,659.42

办公设备 302,305.84

合 计 7,681,364.93

(4)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精铸厂房 4,947,700.50 正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

简易仓库 5,700,399.67 临时建筑

合 计 10,648,100.17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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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柱梁结构彩钢瓦天面工程 2,497,543.61 - 2,497,543.61 737,917.65 - 737,917.65

合 计 2,497,543.61 - 2,497,543.61 737,917.65 - 737,917.6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14 年 12 月 13 日 本期增加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柱梁结构彩钢瓦天

9,337,733.49 737,917.65 8,177,190.32 6,417,564.36 - 2,497,543.61

面工程

续:

工程累计投 利息资本化累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资本化率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入占预算比 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

柱梁结构彩钢瓦

95% 80.00% - - - 自筹

天面工程

合计 95% 80.00% - - -

14、无形资产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1,556,160.72 190,778.00 21,746,938.72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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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电脑软件 合 计

3.本期减少金额 - 56,080.00 56,080.00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56,080.00 56,080.00

4.期末余额 21,556,160.72 134,698.00 21,690,858.72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9,626,291.15 119,622.75 9,745,913.90

2.本期增加金额 455,781.24 9,311.76 465,093.00

(1)计提 455,781.24 9,311.76 465,093.00

3.本期减少金额 - 56,080.00 56,080.00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56,080.00 56,080.00

4.期末余额 10,082,072.39 72,854.51 10,154,926.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11,474,088.33 61,843.49 11,535,931.82

期初账面价值 11,929,869.57 71,155.25 12,001,024.82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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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073,697.96 6,768,424.50 26,427,536.95 6,606,884.24

可抵扣亏损 - - 81,358.71 20,339.68

合 计 27,073,697.96 6,768,424.50 26,508,895.66 6,627,223.92

(2)期末无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99.97 2,199.97

可抵扣亏损 3,115,045.26 2,879,844.44

合 计 3,117,245.23 2,882,044.41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6 年度 165,765.03 165,765.03

2017 年度 386,514.40 386,514.40

2018 年度 2,085,317.31 2,085,317.31

2019 年度 242,247.70 242,247.70

2020 年度 235,200.82 -

合 计 3,115,045.26 2,879,844.44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1)分项列示如下:

5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委托贷款 852,650,000.00 879,000,000.00

合 计 852,650,000.00 879,000,000.00

(2)委托贷款情况: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40,000,000.00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479,000,000.00

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298,850,000.00 280,000,000.00

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 53,000,000.00 80,000,000.00

广东鸿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 -

合 计 852,650,000.00 879,000,000.00

(3)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存在有明显迹象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借 款 种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40,000,000.00 -

抵押、质押借款 186,000,000.00 -

合 计 226,000,000.00 -

(2)报告期期末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2,038,519.61 173,293.60

5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至2年 - -

2至3年 - 3,000.00

3 年以上 9,005,468.30 9,062,158.30

合 计 21,043,987.91 9,238,451.90

(2)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年以上 299,566.22 299,566.22

合 计 299,566.22 299,566.22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不存在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2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职工薪酬 951,502.77 4,117,307.84 4,056,500.04 1,012,310.5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5,875.64 105,875.64 -

辞退福利 - 162,845.00 162,845.00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 - - -

合 计 951,502.77 4,386,028.48 4,325,220.68 1,012,310.57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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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短期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项 目 2014年12日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2015年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03,085.00 3,821,312.06 3,754,764.83 969,632.23

二、职工福利费 - 89,114.12 89,114.12 -

三、社会保险费 - 41,507.25 41,507.25 -

其中:1.工伤保险费 - 2,737.30 2,737.30 -

2.生育保险费 - 2,042.06 2,042.06 -

3.医疗保险 - 36,727.89 36,727.89 -

四、住房公积金 - 12,240.00 12,24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8,417.77 153,134.41 158,873.84 42,678.34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 - -

合 计 951,502.77 4,117,307.84 4,056,500.04 1,012,310.57

(3)离职后福利明细如下: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 97,439.59 97,439.59 -

2、失业保险费 - 8,436.05 8,436.0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 计 - 105,875.64 105,875.64 -

(4)辞退福利明细如下: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辞退福利 - 162,845.00 162,845.00 -

合 计 - 162,845.00 162,845.00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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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1、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分项列示如下:

税 费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21,376,759.88 87,980,457.22

增值税 1,357,461.90 -

营业税 3,191,736.54 537,343.97

房产税 67,583.70 63,837.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2,088.78 37,614.10

堤围防护费 100,617.22 13,501.08

教育费附加 138,038.03 16,120.31

个人所得税 13,611.84 34,851.50

印花税 36,408.28 2,000.00

地方教育附加 92,025.37 10,746.88

合 计 26,696,331.54 88,696,472.60

(2)主要税项适用税率参见本附注四。

22、应付利息

税 费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48,360.28 -

合 计 348,360.28 -

23、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补偿款 6,389,325.77 7,369,564.51

押金及保证金 897,297.96 789,365.96

其他款项 688,192.63 1,121,052.28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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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款项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7,974,816.36 9,279,982.75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

关联方款项列示如下:

单 位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31,200.00 31,200.00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 68,380.00 68,380.00

合 计 99,580.00 99,580.00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 位 名 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财政局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款 6,389,325.77 正按计划支付

合 计 6,389,325.77

24、股本

(1)股本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列示如下:

本期增减(+.-)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它

股份总数 341,746,600.00 - - - - 341,746,600.00

(2)股本历年变动具体情况参见本附注一。

25、资本公积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87,065,122.14 - - 87,065,122.14

其他资本公积 6,101,906.57 - - 6,101,906.57

合 计 93,167,028.71 - - 93,167,028.71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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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6、盈余公积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81,586,278.13 - - 181,586,278.13

合 计 181,586,278.13 - - 181,586,278.13

27、未分配利润

(1)未分配利润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未分配利润 1,878,797,607.06 1,065,275,538.9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初未分配利润 1,878,797,607.06 1,065,275,538.9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172,576.57 843,917,744.3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0,143,278.2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10,252,398.00 10,252,398.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025,717,785.63 1,878,797,607.06

(2)2015 年 3 月 26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4 年

度实现的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 2014 年末股本 34,174.6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30 元现金红利(含税)。

28、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项列示如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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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87,880,330.92 81,377,582.93 51,638,878.62 47,475,961.40

其他业务 129,819,190.65 6,404,620.59 83,617,897.54 5,423,161.63

合 计 217,699,521.57 87,782,203.52 135,256,776.16 52,899,123.03

(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贸易类 87,880,330.92 81,377,582.93 51,638,878.62 47,475,961.40

合 计 87,880,330.92 81,377,582.93 51,638,878.62 47,475,961.40

(3)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分类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出租物业等 6,578,549.50 6,404,620.59 6,099,947.00 5,423,161.63

委托贷款业务 67,012,627.28 - 77,517,950.54 -

一级土地开发相关业务 56,228,013.87 - - -

合 计 129,819,190.65 6,404,620.59 83,617,897.54 5,423,161.63

注:一级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系根据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兴宁市政府根据

公司缴纳的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按照 7.36%的年利率每月向公司支付专项资金 56,228,013.87 元,合

作协议具体情况参见本附注五-9。

29、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 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计 缴 标 准

营业税 6,553,661.99 4,180,894.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810,129.47 292,662.63 参见本附注四

教育费附加 347,198.31 125,426.88

6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税 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计 缴 标 准

房产税 791,081.94 731,633.64

堤围防护费 186,813.64 55,075.20

地方教育附加 231,465.60 83,617.88

合 计 8,920,350.95 5,469,311.12

30、管理费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4,326,876.60 5,038,162.32

折旧与摊销 1,446,265.14 2,358,364.72

税费 1,269,118.55 1,036,977.71

办公费 471,196.63 462,761.46

差旅费 323,522.88 210,693.22

行车费 34,880.74 246,847.58

保险费 127,329.32 116,942.43

业务招待费 471,869.80 557,877.00

咨询费 884,686.45 169,811.32

中介机构费 1,838,851.44 974,940.47

信息披露费 458,867.91 608,452.81

监测排污费 29,526.00 50,617.26

绿化费 396,264.29 340,003.60

修理费 560,868.65 359,196.00

水电费 51,338.17 99,534.86

物料消耗 600,137.66 221,819.15

保安费 795,600.00 824,700.00

其他费用 233,276.11 84,988.28

合 计 14,320,476.34 13,762,690.19

6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31、财务费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4,358,275.29 5,029,583.41

减:利息收入 1,273,113.57 3,909,038.48

财务顾问费 770,000.00 240,000.00

手续费 858,454.29 430,517.98

合 计 4,713,616.01 1,791,062.91

32、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坏账损失 943,057.86 1,252,325.88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199.97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合 计 943,057.86 1,254,525.85

6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33、投资收益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2,956,400.00 86,726,179.20

合 计 82,956,400.00 86,726,179.20

34、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74,452.84 1,055,949,433.20 74,452.84

其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74,452.84 1,055,949,433.20 74,452.84

政府补助 61,043.03 1,238,765.30 61,043.03

罚款净收入 - 1,088,337.77 -

其他 28,908.74 - 28,908.74

合 计 164,404.61 1,058,276,536.27 164,404.61

(2)政府补助明细列示: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项

61,043.03 1,238,765.30 与收益相关

目补助

合 计 61,043.03 1,238,765.30

35、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427.9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427.9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10,245.37 - 510,245.37

6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性损益的金额

其他支出 - 168.14 -

合 计 510,245.37 21,596.05 510,245.37

3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5,507,961.50 280,044,843.26

递延所得税调整 -141,200.58 -333,421.16

合 计 25,366,760.92 279,711,422.1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2015 年度

利润总额 183,630,376.13

按法定/使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5,907,594.03

子公司适用的不同税率的影响 -

非应收收入(投资收益)的影响 -20,739,1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39,466.6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8,800.21

所得税费用 25,366,760.92

37、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到的罚款净收入 - 1,088,337.77

政府补助 61,043.03 -

6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1,273,113.57 3,909,038.48

收到其他款项 28,908.74 1,541.53

合 计 1,363,065.34 4,998,917.78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支付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8,209,124.27 6,183,190.58

支付的其他款项 1,231,211.42 289,154.91

支付的一级土地开发相关款项 1,132,371,549.55 152,330,000.00

合 计 1,141,811,885.24 158,802,345.49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弥补专项资金 - 1,238,765.30

收到的征地补偿款 - 1,082,802,500.00

合 计 - 1,084,041,265.3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支付的征地拆迁劳务费 - 4,051,885.13

合 计 - 4,051,885.13

3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58,263,615.21 925,349,760.38

加:资产减值准备 943,057.86 1,254,525.8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385,792.73 7,321,923.55

无形资产摊销 465,093.00 459,602.80

6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74,452.84 -1,055,928,005.2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10,245.3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128,275.29 5,029,583.4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6,216,320.15 -159,903,124.5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1,200.58 -333,421.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69,355.43 -129,444.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488,673.76 -51,067,737.2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7,255,692.23 86,188,801.22

其他(参见下注) -1,132,371,549.55 -153,568,76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3,421,165.08 -395,326,300.5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8,053,297.29 297,747,370.8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97,747,370.86 12,549,793.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9,694,073.57 285,197,577.27

注 : 2015 年 度 的 “ 其 他 ” -1,132,371,549.55 元 系 支 付 的 一 级 土 地 开 发 相 关 款 项

1,132,371,549.55 元。

2014 年度的“其他”-153,568,765.30 元,包括支付的一级土地开发相关款项 152,330,000.00

元及营业外收入中收到与投资相关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弥补专项资金

1,238,765.30 元。

(2)本期未发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事项。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6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一、现金 38,053,297.29 297,747,370.86

其中:库存现金 4,956.51 11,393.4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8,048,340.78 297,735,977.4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053,297.29 297,747,370.86

3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存货 8,270,661.89 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 62,293,642.34 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 26,878,357.74 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11,474,088.33 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抵押担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6,770,366.27 为本公司银行借款设置质押担保

合 计 395,687,116.57

4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外币货币性项目。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事项。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事项。

6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3、反向购买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反向购买事项。

4、处置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事项。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的事项。

七、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

广州市 制造业 90 - 投资设立

限公司 东路 5 号东城广场 1609 房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

兴宁市 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 房地产开发 100 - 投资设立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

兴宁市 兴宁市官汕路 99 号 5 楼 土地一级开发 92 - 投资设立

发有限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告分派的股利 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10% 203,672.94 - 53,404,399.62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8% 887,365.70 - 240,872,715.37

注:201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兴宁市政府签订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

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及相关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与兴宁市城市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开发运营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合作协议,广东明

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需优先分配给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优先

6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分配利润以兴宁市政府向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专项资金、亏损

弥补专项资金以及兴宁市政府向公司、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投资弥补专项资金之和

为限,可供分配利润在扣除优先分配利润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

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在项目公司的实际已缴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上述规定,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均属于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531,399,631.11 3,558,364.28 534,957,995.39 913,999.10 - 913,999.10

门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

1,285,481,214.17 37,551.06 1,285,518,765.23 292,442.56 - 292,442.56

营开发有限公司

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名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

134,489,531.44 480,668,484.93 615,158,016.37 83,150,749.53 - 83,150,749.53

门有限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

199,902,550.96 49,806.01 199,952,356.97 13,400.00 - 13,400.00

营开发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性现金流量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

14,550,091.64 2,036,729.45 2,036,729.45 -85,523,725.05

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

- 887,365.70 887,365.70 -1,132,833,093.50

有限公司

续:

2014 年度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性现金流量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

35,397,757.07 814,466,663.71 814,466,663.71 -192,008,478.02

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

- -61,043.03 -61,043.03 -152,397,817.04

有限公司

7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及向纳入财

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根据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广东明珠集团

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0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本公司在 2019 年 11 月 19

日前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由原来的 76%上升到 92%,但

该交易对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无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及其他未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系包括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各项金

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主要包括:

1、回收性风险

公司销售业务、发放委托贷款及股权投资形成相关的金融资产,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

的最大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损失或者股权投资

项目发生损失的风险,即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为降低回收性风险,在业务发生前端执行风险把控及信用审批制度,对于新客户,对

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于委托贷款业务,要求贷款方提供足额的资产进行担保。在业务发生

期间,指定了专人对这些投资项目进行追踪管理;对于股权投资公司,每月关注其资产、负债

及利润状况。期末管理层对这些金融投资的减值及回收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及测试,管理层认为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

2、收益性风险

在金融资产中一部分能够定期为公司带来收益,一部分不定期为公司带来收益,如公司收

益性不能得到保障,将对其利润状况产生较大影响,金融资产存在较大的收益性风险。

7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指定了专人对这些投资项目的收益进行追踪管理;对于定期产生收益

的,关注其收益是否按合同约定期间收回;对于不定期的股权投资项目,公司监控被投资公司

留存收益分配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对于收益长期不能得到保障的,管理层及时对这些投

资项目进行评估处理。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本企业最终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的表决权比例

(万元) 的持股比例(%) 控制方

(%)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 深圳市宝 各种经济实

7,298 20.00% 20.00% 张伟标

有限公司 安区 体的投资

广东省兴宁市明珠 兴宁市兴 旅游、餐饮

6,000 8.50% 8.50% 张伟标

酒店有限公司 田路 及娱乐业等

2、本公司之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情况参见本附注七-1。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 联 方 名 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河源市明珠银发酒店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7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关 联 方 名 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之子公司

梅州市敦伦新铺水电站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之子公司

广东珍珠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之孙公司

张文东 董事长

欧阳璟 副董事长

钟健如 董事、总裁

范秋栢 前董事、总裁

周来发 前监事会主席

李健 前监事

李杏 董事、董事会秘书

钟金龙 董事、财务总监

幸柳斌 董事

廖朝理 独立董事

刘婵 独立董事

汪洪生 独立董事

周小华 监事会主席

袁雯 监事

张东霞 监事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7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采购电子产品及耗材 - 27,827.00

广东珍珠红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酒类产品 186,470.00 248,300.00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 接受保安服务 771,600.00 736,400.00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121,169.50 684,566.00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87,200.00 187,200.00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4,480.00 14,280.00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6 1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314,542.49 1,968,110.33

(4)委托贷款

本公司作为委托方:

贷款利率定价 本期确认的

关联贷款方 本期贷款额 本期还款额

依据 利息收入

银行基准利率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489,000,000.00 14,550,091.64

上浮 15%

银行基准利率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487,000,000.00 24,737,218.75

上浮 15%

合 计 500,000,000.00 976,000,000.00 39,287,310.39

7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 联 方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827,054.79 1,028,675.00

应收利息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945,06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7,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4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 479,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 31,200.00 31,200.00

其他应付款 兴宁市明珠物业有限公司 68,380.00 68,380.00

十一、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股份支付结算的情况。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非调整事项。

7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7,087,33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10,252,398.00

3、销售退回

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资产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债务重组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债务重组事项。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

(2)其他资产交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资产交换事项。

4、年金计划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年金计划事项。

5、终止经营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终止经营事项。

7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

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

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③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

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业务类型的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

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

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贸易分部

—房地产分部

—一级土地开发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项 目 贸易分部 房地产分部 一级土地开发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 计

主营业务收入 87,880,330.92 - - - 87,880,330.92

主营业务成本 81,377,582.93 - - - 81,377,582.93

资产总额 3,898,051,170.11 11,898,295.00 1,285,518,765.23 -1,975,598,050.00 3,219,870,180.34

负债总额 822,197,390.09 3,015,540.23 292,442.56 -542,130,000.00 283,375,372.88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决议,

7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该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3,333.33 万股,发行价格为 1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99,999.95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拟认

购 4,933.34 万股股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拟分别认购 5,469.76 万股、2,930.23 万股

股票。2015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发行低价调整为 14.97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不变,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 13,360.05 万股,其中,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

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拟认购 4,943.23 万股股票、5,480.72

万股、2,936.10 万股股票。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对该事项进行

审核。

(2)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方案的决

议,根据该决议,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11.5

亿元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对该事项进行审核。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71,159,984.47 100% 9,965,444.60 14.00% 61,194,539.87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71,159,984.47 100% 9,965,444.60 14.00% 61,194,539.87

7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 - - -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30,935,309.87 100% 8,866,586.55 28.66% 22,068,723.32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0,935,309.87 100% 8,866,586.55 28.66% 22,068,723.3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 龄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62,440,441.69 2.00% 1,248,808.83 22,188,213.27 2.00% 443,764.27

1至2年 - 5.00% - 1,340.01 5.00% 67.00

2至3年 1,340.01 10.00% 134.00 30,955.82 10.00% 3,095.58

3至4年 3,402.00 50.00% 1,701.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1,475,705.35 80.00% 1,180,564.28

5年以上 8,714,800.77 100.00% 8,714,800.77 7,239,095.42 100.00% 7,239,095.42

合 计 71,159,984.47 9,965,444.60 30,935,309.87 8,866,586.55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98,858.05 元;本期不存在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3)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不存在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金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7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前五名汇总余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0,578,923.10 85.13% 1,211,578.46

(6)本期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及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

资产、负债的情况。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殊组合计提坏

14,600,886.01 100% 11,458,608.23 78.48% 3,142,277.78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4,600,886.01 100% 11,458,608.23 78.48% 3,142,277.7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 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殊组合计提坏

14,164,854.62 100% 11,664,476.69 82.35% 2,500,377.93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 - - - -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4,164,854.62 100% 11,664,476.69 82.35% 2,500,377.9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 龄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201,436.00 2.00% 64,028.72 2,520,309.10 2.00% 50,406.18

1至2年 - 5.00% - - 5.00% -

8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 龄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2至3年 - 10.00% - 9,741.00 10.00% 974.10

3至4年 9,741.00 50.00% 4,870.5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108,540.53 80.00% 86,832.42

5年以上 11,389,709.01 100.00% 11,389,709.01 11,526,263.99 100.00% 11,526,263.99

合 计 14,600,886.01 11,458,608.23 14,164,854.62 11,664,476.6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05,868.46 元;本期不存在收回的坏账准备。

(3)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设备款及工程款 6,320,700.12 6,320,700.12

子公司往来款 3,000,000.00 2,500,000.00

股权转让款 2,291,000.00 2,291,000.00

往来款 1,388,080.49 1,433,176.00

职员借款 942,821.05 963,130.15

材料款 280,142.94 280,142.94

备用金 153,592.73 153,256.73

其他 224,548.68 223,448.68

合 计 14,600,886.01 14,164,854.6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 位 名 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年 限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往来款 3,000,000.00 1 年以内 20.55% 60,000.00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2,291,000.00 5 年以上 15.69% 2,291,000.00

8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单 位 名 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年 限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东明珠阀门有限公司 往来款 1,178,339.49 5 年以上 8.07% 1,178,339.49

兴宁市宁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货款 813,172.34 5 年以上 5.57% 813,172.34

北京机床研究所 货款 660,000.00 5 年以上 4.52% 660,000.00

合 计 7,942,511.83 54.40% 5,002,511.83

(6)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 位 名 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年限 占总额比例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00,000.00 1 年以内 20.55%

合 计 3,000,000.00 20.55%

(7)期末余额中不存在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8)本期不存在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及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

成的资产、负债的情况。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438,076,482.85 - 1,438,076,482.85 545,676,482.85 - 545,676,482.8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合 计 1,438,076,482.85 - 1,438,076,482.85 545,676,482.85 - 545,676,482.85

(2)对各子公司投资情况:

本期计提 期末减值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准备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385,200,000.00 - - 385,200,000.00 - -

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8,476,482.85 - - 8,476,482.85 - -

8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计提 期末减值

被 投 资 单 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准备余额

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152,000,000.00 892,400,000.00 - 1,044,400,000.00 - -

合 计 545,676,482.85 892,400,000.00 - 1,438,076,482.85 - -

(3)公司不存在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重大限制的情况。

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87,880,330.92 81,377,582.93 51,638,878.62 47,475,961.40

其他业务 115,285,899.01 6,404,620.59 48,220,140.47 5,423,161.63

合 计 203,166,229.93 87,782,203.52 99,859,019.09 52,899,123.03

5、投资收益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2,37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82,956,400.00 86,726,179.20

合 计 82,956,400.00 759,098,179.20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附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4,452.84

注五-3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附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043.03 注五-34

8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附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63,259,920.15 注五-28、29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发生额明细参见本附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1,336.63

注五-34、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小 计 62,914,079.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728,519.8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75,928.77

合 计 46,109,630.77

8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 015 年 度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2% 0.46 0.46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33% 0.32 0.3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65% 2.47 2.47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3.71% 0.23 0.2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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