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6-027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现
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2016 年 3 月 22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2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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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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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董事长 201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6、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 2016
年 2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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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11、12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第 12 项议案为聘任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9: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16
年 3 月 17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21000 传真:0816-284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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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58
2、投票简称:利尔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2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
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利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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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
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
议案,即不包含议案 11、12),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4 《公司 2015 年度分配预案》 4.00
5 《公司董事长 201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5.00
6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00
7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7.00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
9 9.00
议案》
10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
1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补选徐士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1 11.01
补选潘力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11.02
12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补选罗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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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
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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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永恒、王金菊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绵州大道南段 327 号利尔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21000 电 话:0816-284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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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16-2845140 邮 箱:tzfzb@lierchem.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
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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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利尔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或
填写票数)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分配预案》
5 《公司董事长 201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6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的
9
议案》
10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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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1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在下面表格中填写票数
补选徐士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1
补选潘力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
12
在下面表格中填写票数
补选罗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1
特别说明:上述第 11 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2 倍;
第 12 项议案中独立董事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1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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