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18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情况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华祺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15,000万元贷款,用于偿还其全
资子公司宁夏中利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司”)融资租赁借款。
本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1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签署上述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该议案已在2016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详情请参见2016年2月20日、3月8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3月8日,公司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华祺公司
申请1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华祺公司现已归还了融资租赁的款项,宁夏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收到华融
租赁《租赁物所有权转移单》。宁夏公司租金已缴纳完毕,根据合同规定,将
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宁夏公司。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担保事项,因此公司已解除为宁夏公
司提供的担保,承担的担保事项转为:为全资子公司华祺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
分行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担保总额: 为全资子公司华祺公司提供担保
1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3,663.40 万元)的比例为 3.46%。
除此笔担保之外未有其它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