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总
额为 5,200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3.70%。经讨
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总额为 5,20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对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哈尔滨公司
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爽、党伟、李正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