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丰原药业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 号文核准,丰原药业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2,132,03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7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297,152,57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320,438.97 元。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 6 日出具了中证天通(2013)
验字第 2100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
丰原药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将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
1 年产 500 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 9,984.00
司
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 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
2 11,643.00
项目 司
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
3 8,119.00 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粉针)生产线项目
合计 29,746.00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
限公司一次性增资 8,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增资
7,000 万元。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
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天通(2013)证特审字第 21010 号《关于安徽丰原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截
至 2013 年 3 月 6 日,丰原药业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 55,821,669.98 元,用于“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
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55,821,669.98 元进行了置换。
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吨硫氰酸红霉
素项目”变更为“年产 200 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由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
制药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及第六届五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
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4 年 2 月 24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九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
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二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
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5 年 2 月 9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第六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将
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全资子公
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分公司进行管理,变更后的分公司名称
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淮海药厂,其营业场所和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201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五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
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
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及第六届十
九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800 万元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
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及第六届二
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1,643.00 万元,已增资投资该项目实施主体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 7,000.00
万元,存放于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4,643.00
万元存放于公司本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2 月末,公司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节
承诺投资
投资项目 与承诺投资金 余或超
金额 实际已投 预留质
合计 额的差额 支原因
资金额 保金等
年产 1.2 亿袋聚
丙烯共混输液 11,643.00 5,097.99 574.12 5,672.11 5,970.89 注
袋生产线项目
注: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11,643.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已投入资金 5,097.99 万元,预留质保金等项目尾款 574.12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
资金额为 5,672.11 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239.29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6,210.18
万元。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建和技改同时进行,并且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
节约了大量的募集资金支出。
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止,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募集
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
募集资
初始存放 金累计 累计利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节余 备注
金额 使用情 息收入
金额
况
安徽丰原 交通银行
34300602001
淮海制药 蚌埠长征 7,000.00 5,672.11 122.02 1,449.91 注1
8170133412
有限公司 路支行
安徽丰原 徽商银行
10203010210
药业股份 合肥花园 4,643.00 117.27 4,760.27 注2
00306318
有限公司 街支行
合计 11,643.00 5,672.11 239.29 6,210.18
注 1: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已投入资金 5,097.99 万元,预留质保金等项目尾款 574.12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5,672.11 万元。
注 2: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开
立的募集专户余额为 4,778.27 万元,其中归属于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
募集资金余额为 4,760.27 万元。
三、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
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募集资金余额 6,784.31 万元扣除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尚需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574.12 万元后剩余资金 6,210.18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3 月 9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已基本完工,达到
预定使用状态,将上述项目节余资金 6,210.1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发
展,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丰原药业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 亿袋聚丙
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邢 王凯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