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独立董事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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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29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信息”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于2016年3月8日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鉴于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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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29 号公告

四、《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将上述报告书及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次交易

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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