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6-02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