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徐宇舟)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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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你们好,本人于2015年9月15日起担任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全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15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2015年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次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徐宇舟 2 2 0 0 否

本人履职期间,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本人任职后参

加的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

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如下:

1、2015年10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上,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上,对《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引进投资方共同对控股子公

司天玑数据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关于购买募投房产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办公房产并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

计、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细则》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

组成人员结构。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积极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募集资

金、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核,协同外聘的中介咨询机构从财务、采购、研

发、生产、销售和子公司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梳理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流程。对2015

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

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行

业竞争现状、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关注公司的社会影响及舆论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

相关信息。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

司管理层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

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

使了表决权;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

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

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在本报告期履职期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

2、在本报告期履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在本报告期履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继续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要求,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更

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

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宇舟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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