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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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7,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37,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97%,审批权限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1049 号”核准,哈尔滨电气集

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71,732,67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11 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949,997.0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6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349,997.0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484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通

过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苏州佳电飞球电机有限公司投入以

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天津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

1 45,000 45,000

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

2 35,000 34,695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 80,000 79,69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135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天津

佳电大型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资 13,000 万元,其中包

含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 7,920 万元;对苏州佳电高效电机及低温潜液电机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投资 18,400 万元,其中包含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 11,049 万元;以总

额不超过 37,000 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使用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有 37,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理

财收益及募集资金账户本金利息 1,17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为 1,910 万元。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 37,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其他要求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五、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

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

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护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收

是否关 产品 委托理 实际损

受托人名称 关联关系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回本金

联交易 类型 财金额 益金额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32,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01 月 21 日 32,000 101.26

收益型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01 月 06 日 2015 年 01 月 29 日 5,000 14.18

收益型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32,000 2015 年 01 月 21 日 2015 年 04 月 21 日 32,000 347.18

收益型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01 月 29 日 2015 年 04 月 30 日 5,000 57.95

收益型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32,000 2014 年 04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30 日 32,000 350.68

收益型

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04 月 30 日 2015 年 08 月 07 日 5,000 47.47

收益型

斯分行

海通证券股份 本金保

非关联方 否 10,000 2015 年 08 月 03 日 2016 年 07 月 31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有限公司 障型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7,000 2015 年 08 月 13 日 2015 年 11 月 10 日 7,000 77.7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7,000 2015 年 08 月 13 日 2015 年 11 月 10 日 7,000 43.4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10,000 2015 年 8 月 14 日 10,000 4.03

收益型 2015 年 8 月 21 日

斯分行

海通证券股份 本金保

非关联方 否 3,000 2015 年 8 月 17 日 3,000 68.81

有限公司 障型 2016 年 2 月 14 日

中国银行股份

保证

有限公司佳木 非关联方 否 10,000 2015 年 8 月 21 日 10,000 2.41

收益型 2015 年 8 月 25 日

斯分行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08 月 27 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5,000 55.5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08 月 27 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5,000 31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7,000 2015 年 11 月 19 日 2016 年 02 月 24 日 7000 46.2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7,000 2015 年 11 月 19 日 2016 年 02 月 24 日 7000 46.2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12 月 3 日 2016 年 03 月 02 日 5000 33.5

有限公司 动收益

中信证券股份 保本浮

非关联方 否 5,000 2015 年 12 月 3 日 2016 年 03 月 02 日 5000 33.5

有限公司 动收益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佳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理财产品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亦对该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

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

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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