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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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等相关条款并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拓享科技100%的股

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结果,公司因本次交易新增股本共14,787,153

股。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修订,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500万元。 34,978.7153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500万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均为普通股。 34,978.7153万股,均为普通股。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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