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并就有
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对王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刚先生、王文超先生、孙甲利先生、
程兆鸿先生及郑鸿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调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审阅李殿和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的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殿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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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子孟 刘 燕 陈 敏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