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拟以相关资产认购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制药”)新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现代制药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事宜所提供的所
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向国药一致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已向国药一致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国药一致披露有关本次交
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国药一致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国药一致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盖章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