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6-00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
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为 2,000 万
元,期限为 3 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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