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飞亚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亚达”)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飞亚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5,977,01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5元。截至2015
年12月2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599,999,993.55元,扣除发行费用17,075,619.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24,373.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
第441ZC06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0,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000.00万元。
(2)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共计6,358.39万
元:飞亚达表新品上市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18.34万元;飞亚达电子商务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转出1,213.74万元;飞亚达品牌营销推广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
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700.65万元;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
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425.66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358.39万元(其中尚未
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置 换 的 募 投 项 目 投 入 6,358.39 万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金 额 为
42,191.5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从201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4000021719200439314 一般户 5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4250100003400000276 一般户 12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41005200040016330 一般户 10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337180100100219800 一般户 35,499,836.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760166368124 一般户 180,000,000.00
合 计 485,499,836.55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扣除手续费 157.00 元(其中 2015 年度手续费 157.00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6,358.39 万元,尚未扣除其他
发行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共计 2,575,619.93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 本报告 截至期 截至期 项目达 本报告 是否达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投资总 期投入 末累计 末投资 到预定 期实现 到预计 行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额(1) 金额 投入金 进度 可使用 的效益 效益 否发生
部分变 额 额(2) (3)= 状态日 重大变
更) (2)/(1 期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飞亚达表新品上市
否 18,000 18,000 18.34 18.34 0.10% 0 是 否
项目
飞亚达电子商务项
否 12,000 12,000 1,213. 1,213. 10.11% 0 是 否
目
74 74
飞亚达品牌营销推
否 10,000 10,000 4,700. 4,700. 47.01% 0 是 否
广项目
65 65
技术服务网络建设
否 5,000 5,000 8.51% 0 是 否
项目 425.66 425.66
1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 15,000 66.67% 0 是 否
.02 .02
16,358 16,35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00 60,000 -- -- 0 -- --
.41 .4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2,924,373.62 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对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6,358.39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
况 完成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不适用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并出
具了《关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6)第 441ZA1414 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认为飞亚达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飞亚达的专项报告,并通过与查阅资料、沟通访谈、现
场核查等方式对飞亚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飞亚达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或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李秀敏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