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
及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应披露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新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
开发、系统设计、集成、安装等业务。四联新能源自设立以来积极推进光伏电站
开发等业务,在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需要相关的机电产品及服务,川仪股份拟承
接四联新能源光伏电站项目相关机电设备等产品供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等业
务。
川仪股份已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2月19
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度与四联新能源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
现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四联新能源的关联交易金额
50,000.00万元,增加后全年预计与四联新能源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
过90,000.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
四联新能源为川仪股份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4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5 号附 290 号
法定代表人:卿玉玲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开发、系统设计等
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依据
保荐机构对川仪股份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作意见的依据是川仪股
份及有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包括相关议案及其附件、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决议
等),资料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三、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1、川仪股份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川仪股份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