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 资项 目实施期 限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 于在 L市 公司建 立独 氵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刂独 讧童事 ⒈作
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 1公 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 们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我 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 表独立意 见女Π下 :
1、 董事会审议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表 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 序合法有效 ;
2、 公司延长连江黄岐风 电场项 目的完成期限至 ⒛16年 6月 30日 ,符 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 ,不 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 日的实施进展 ,不 会影响公司的 币
常生产经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 合巾国证
监会 、t海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也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 ;
3、 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 日实施期限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独立董事 :
陲 陈 荣 文
2016年 3月 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