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2016年度类金融业务投资计划

来源:上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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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类金融业务投资计划

为巩固提升原有类金融业务,着力拓展新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类金融各业务

工具协同效应,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特制订 2016 年度公司类金融业务投资计

划如下:

一、全年投资业务额

至 2016 年末投资余额(公司出资)不超过 12 亿元。

二、业务范围与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基金、资管计划等。

2、对外长期投资

对外长期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非股权类项目投资、第三方合作投资项目等,

包括: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合同形式

进行的非股权类项目;项目合作中或有的受让债权行为。

3、私募基金管理,通过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方式开展财富管理业务,

其它财富委托管理业务。

4、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投资性业务。

三、目标市场与业务对象

目标市场主要在江、浙、沪地区。

业务对象主要为中小企业、普通高净值人群。

四、相关风控措施

类金融各类投资业务均列入公司的风控体系,无论是项目审批、资金审批、

合同审批均按公司风控要求操作。对项目投前、投中以及投后,进行全方位的治

理监管、现场监管、报表监管。并严格与客户项目合作协议条款,深度参与项目

日常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强化风险系统性控制能力,促进业务健康运行。

五、投资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1、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资源情况制定和调整年度投资计划,

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经营计划,谨慎决定对公司参与的资产

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全部转让、部分转让或受益权转让,若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

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仍可继续交易。

3、公司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部分投资产品做出提前购买其资产

管理计划收益权或到期回购承诺。

4、 股东大会批准后,拟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计划额度内决定类金

融业务的投资行为和资产处置行为。

2016 年度公司类金融业务将在现有的担保、租赁、典当、财富管理业务基

础上,继续探索和创新的投资产品,优化类金融业务结构。整合优化公司资源,

发挥各工具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存量资金的增值管理,推进类金融业务新发

展。

以上议案拟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年度计划日止。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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