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6-007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9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8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1.25 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3,750 万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21,875,000.00 元。在扣除相应承销和保荐费用人
民币 66,765,625.00 元后,实收人民币 1,855,109,375.00 元,再扣除本次 A 股
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 17,193,261.18 元后,本次本公司公开发行 A 股新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837,916,113.82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
马威华振验字第 140028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28 日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
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本公司子公司佛山市海天
(高明) 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高明海天”)“海天高明 150 万吨酱油调味品扩建工
程”(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
将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4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
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1-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4,929,967.23
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34,929,967.23 元。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编制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经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
专字第 1400213 号审核报告。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10),对该项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就上述已经审议批准可予以置换的募集资金人
民币 1,634,929,967.23 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升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
-2-
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子公司高明海天负责实施,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银行专户归属于本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和清晰,日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开支由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的自有资金投入,再定期根据相
关规定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转出相应资金;在本公司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转
出相应资金之前,相应资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受《三方监管协议》
的监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如上述本报告第二节所述的已经审议批准可予以
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置
换完毕。此外,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高明海天先以其
他银行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92,496,518.55 元,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人
民币 123,115,997.21 元,尚余人民币 69,380,521.34 元待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转出。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 12 月 31
初始存放金额(元) 日 其中:利息
开户银行 账号
(注 1) 账户余额(元) (元)
(注 2)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3020229200070524 600,000,000.00 91,784,528.56 11,915,882.01
佛山升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8720188000114831 300,000,000.00 - -
佛山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4001667221059198168 400,000,000.00 - -
佛山市分行南
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 757900019310908 555,109,375.00 - -
分行
合计 1,855,109,375.00 91,784,528.56 11,915,882.01
注 1: 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待转出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93,261.18 元以及予以
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待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 1,634,929,967.23
-3-
元。
注 2: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包含以下款项:
1)高明海天于 2014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先以其他银行账户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人民币 192,496,518.55 元,本公司已转出人民
币 123,115,997.21 元,尚余人民币 69,380,521.34 元待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
出。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
行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账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为零,银行销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27,426,485.78 元
(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1,634,929,967.23 元,本报告第三节所述的高明海天本期已转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费用人民币 123,115,997.21 元,以及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支
付尚待转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金额人民币 69,380,521.34 元),其中
2015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 89,836,743.07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4-
九、超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5 年不存在募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变更的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行为。
十二、 保荐人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对本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 2016 年 3 月 9 日获本公司
董事会批准。
附表: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5-
附表一、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3,791.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8,983.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742.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 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 项目
目 更项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达到 可行
目,含 (注 1) (1) (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态日期 效益 预计 性是
部分 金额的差额 (%)(4) 效益 否发
变更 (3) = = 生重
(如 (2)-(1) (2)/(1) 大变
有) 化
项目尚
海天高明 处于建
150 万吨酱 设期,项
否 185,694.67 185,694.67 185,694.67 8,983.67 182,742.65 (2,952.02) 98% 2016.06.30 — 否
油调味品扩 目收益
建工程 无法确
定。
合计 — 185,694.67 185,694.67 185,694.67 8,983.67 182,742.65 (2,952.02) 9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截止期末投入进度与计划无重大差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14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3,493.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募投项目未建设完成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85,694.6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791.61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相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