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就独立董事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永岳先生、潘飞先生、唐波女士于
2015年5月21日期满离任。同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彭诚信
先生、史剑梅女士、周琼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因股
东发生变化,史剑梅女士、周琼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2月18日选举张陆洋先生、曾庆生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彭诚信先生,1973年6月生,法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并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
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任教以及台
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做访问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教授、宁波大
学“甬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010年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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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张陆洋先生,1957 年 11 月出生,管理工程工学硕士、工学博士,
曾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从事第一站博士后研究、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
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
研究中心主任(创办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聘顾问、上海市科技创业特聘导师、全国创业投资
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东京大学特聘兼职博士生导师。
曾庆生先生,中共党员,1974 年 10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
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 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上海市房屋土地
资源管理局,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15年度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12次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出席专业 委托 缺席 2014年 2015年第一次
加董事会 出席 委员会次 次数 次数 度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数 大会
张永岳 2 2 3 0 0 是 否
2
潘飞 2 2 2 0 0 否 否
唐波 2 2 3 0 0 否 否
彭诚信 8 8 3 0 0 否 是
史剑梅 7 7 5 0 0 否 否
周琼 7 7 3 0 0 否 否
张陆洋 1 1 3 0 0 - -
曾庆生 1 1 3 0 0 - -
2、投票表决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做到了会前
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5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严格遵照相关制
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
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
依照相关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汇丽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
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310.36
万元。我们认为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
平合理。
2、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远销售策划的日常经营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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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零。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1)2012年6月25日,经2012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通过,公司与上海华一银行在上海签署《连带责任担保书》,为全
资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宝山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宝山公
司”)向华一银行借款1.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三年。截
止2015年底,宝山公司已归还全部借款,公司的相应担保责任予以解
除,实际担保额为0。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新增对外担保事
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我们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
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能够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失当担保情形。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
营性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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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其在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控进行审计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
审计的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我们同意续聘
其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806,158,7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50元(含税)。公司2012、2013、2014 年度累计分配利润24184.76
万元,超过了现金分红政策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监管部门有
关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三公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年刊登公告事项共计63次(其中临时公告59次、定期报告4次),做
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及合规,没有出现相关更正
或补充公告的情况,也没有受监管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5年度,公司根据内控的相关法规,结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对内控工作要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
完善。同时,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
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
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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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
员会,我们三人都担任了召集人和委员,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
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
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陆洋、彭诚信、曾庆生
2016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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