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万
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现就201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
期届满,独立董事潘飞先生、张永岳先生期满离任。公司于2015年5
月21日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琼女士、史
剑梅女士、董事林震森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周琼女士担任。后因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周琼女士、史剑梅女
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选举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张陆洋先生、董事
李勇军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
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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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编制和审议2014年度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1
月5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关于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并最终确定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
2、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3月25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公司经营
层和审计机构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度内
控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提交的201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审
计机构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次会议, 选举周琼女士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4、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次会议, 选举曾庆生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自聘任以来一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5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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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华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费共计103.6万
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3.6万元,内控审计费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
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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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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