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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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XAV1076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 ................................................ 2

摘 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 4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二、 评估目的 ............................................................................................................... 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 评估基准日 ......................................................................................................... 11

六、 评估原则 ............................................................................................................. 11

七、 评估依据 ............................................................................................................. 11

八、 评估方法 ............................................................................................................. 14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8

十、 评估假设 ............................................................................................................. 20

十一、 评估结论 ............................................................................................................. 21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23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4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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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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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XAV1076 号

摘 要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澳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

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

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天澳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425.59 万元,评估

价值为 2,462.08 万元,增值额为 36.49 万元,增值率为 1.50%;总负债账面

价值为 5,218.83 万元,评估价值为 5,218.83 万元,减值额为 0.00 万元,减

值率为 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793.24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756.75 万元,增值额为 36.49 万元,增值率为 1.31%。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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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4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资产项目

A B C=B-A D=(B-A)/A*100%

1 流动资产 2,377.62 2,353.81 -23.81 -1.00

2 非流动资产 47.97 108.27 60.30 125.70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股权投资 - - -

6 投资性房地产 - - -

7 固定资产净值 47.53 103.27 55.74 117.27

8 在建工程 - - -

9 工程物资 - - -

10 固定资产清理 - - -

11 无形资产 0.44 5.00 4.56 1,036.36

12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13 长期待摊费用 - - -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6 资产总计 2,425.59 2,462.08 36.49 1.50

17 流动负债 5,218.83 5,218.83 - -

18 非流动负债 - - -

19 负债总计 5,218.83 5,218.83 - -

20 净 资 产 -2,793.24 -2,756.75 36.49 1.31

即: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

司 20%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0.00 元(大写人民币零元)。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天澳公司股东名册上注明的股东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但天澳公司工商登

记未作变更。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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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5)第 XAV1076 号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所表

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产评估

结果揭示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企业: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澳

公司”)

(一)委托方公司简介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营业场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 1 号

负责人:方玉峰

注册资本:贰拾陆亿伍仟叁佰捌拾叁万肆仟伍佰零玖元人民币

注 册 号:610000100118383

成立日期:1997 年 6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飞机、飞行器零部件、航材和地随设备的设计、试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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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维修、改装、销售、服务及相关业务;飞行机务保证及服务;飞机租

赁及相关服务保障业务;技术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航空及其它民用铝合金系列产品和装饰材料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

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进出口加工业务;动力设备和设施、机电设备、

工矿备件、电气、管道、非标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的设计、制造、安装、销

售、技术服务;碳材料、粉末冶金制品、橡胶件、塑料件、锻铸件的制造;

城市暖通工程、天然气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及设备的设计、运行、安装、

维护、管理、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技术服务;客

户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员工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企业简介

1、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西安市凤城一路十八号

法定代表人:黄佳鹏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机械加工、制造;建筑材料的生产;建筑、装饰材料及产

品、家用环境系统设备、低压照明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

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承接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

与施工。(实行许可证的领证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有关专

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天澳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是由原西飞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国际”)和深圳市西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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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西澳公司”)各投资 100 万元成立的。2004 年年底经股东双方对天澳

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扩大到伍百万元。

2006 年 7 月,由于业务发展迅速,经全体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对天澳

公司再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1500 万元,西飞国际持股占 51%,西

澳公司持股占 39%,自然人张欣及苏长征各持股 5%。同时,在此次增资扩

股过程中,天澳公司也从原来单纯的生产加工企业转变为集研发、设计、

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的建筑装饰材料产品提供商。

2006 年因业务需要成立了深圳分厂,而后由于经营不景气,效益下滑,

于 2008 年撤销了该分厂。

2010 年 5 月,将公司原有法定代表人柴有民变更为常畅。

2010 年 7 月 21 日变更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设计及施工”,并于 2010 年 9 月 8 日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资质。

2012 年经中航工业批准,中航飞机委托中航飞机西安飞机分公司,将

持有天澳公司 51%股权中的 31%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给西

澳公司。现天澳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澳公司持股 70%;中航飞机持股 20%;

两位自然人股东张欣、苏长征持股均为 5%。股权转让后将公司原有法定代

表人常畅变更为黄佳鹏。

3、评估基准日股东情况及出资比例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 所占比例(%)

1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300 20

2 深圳市西澳实业有限公司 1050 70

3 自然人张欣 75 5

4 自然人苏长征 75 5

合计 1,500.00 100

4、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天澳公司仅在 2012 年 4 月 30 日

股权转让时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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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2 年 4 月 30 日 2014 年 2015 年 4 月

总资产 22,775,101.86 31,575,077.29 24,255,929.00

总负债 43,539,500.09 50,781,723.45 52,188,278.36

净资产 -20,764,398.23 -19,206,646.16 -27,932,349.36

营业收入 8,122,657.68 10,498,959.27 7,166,970.51

营业利润 -6,619,422.06 -1,587,108.11 -8,721,835.10

净利润 -24,510,187.94 -1,587,108.11 -8,725,703.20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审计机构

通合伙) 殊普通合伙)

报告类型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是被评估企业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

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四)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评估目的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

公司股权,需要对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

行评估,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中航飞

机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提供价值依据。

本经济行为已经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

过,并经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立项。详见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飞机

【2015】147 号文件;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股东会决议(二 0 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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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天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范围是天澳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 24,255,929.00 元,其中:流动资产 23,776,222.42

元,固定资产 475,273.07 元,无形资产 4,433.51 元;负债总额 52,188,278.36

元,其中:流动负债 52,188,278.36 元,非流动负债 0.00 元,净资产

-27,932,349.36 元。详细见下表:

2015年4月30日审计后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帐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23,776,222.42

货币资金 115,055.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帐款 15,041,742.89

预付款项 4,266,568.47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773,214.28

存货余额 2,579,641.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479,706.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475,273.07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4,433.51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三、资产总计 24,255,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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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动负债合计 52,188,278.36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帐款 25,242,252.75

预收款项 11,465,996.85

应付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3,194,382.58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应付款 12,285,646.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六、负债合计 52,188,278.36

七、净资产 -27,932,349.36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中天运[2015]审字第 01677 号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截

止 2015 年 4 月 30 日止,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累计亏损人

民币 43,490,197.34 元,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人民币 27,932,349.36 元,其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实物资产为存货、机器设备及电子设

备等。

存货账面价值为 2,579,641.32 元,主要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在库周

转材料、产成品及在产品,主要分布于西安户县仓库及深圳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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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账面原值 4,040,932.75 元,账面净值 475,273.07 元,包括机器设

备和电子设备,共计 162 项。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主要有:SPL 型粉末静

电喷涂线是该公司的重点设备,厂家为扬州斯普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4

年启用。截止评估基准日使用正常。冲床压力机 8 台,包括 1 台江苏扬力

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MP7-30 数控转塔冲床、2 台 J21-63A 压力机、2 台 30T

压力机、2 台 J23-25 压力机、1 台 60T*1000mm 龙门冲床。折弯机 3 台,包

括 WC67K-100/3200、WC67Y-100/4000 WC67Y-40/2200 折弯机各 1 台。其

它有剪板机、空压机、电焊机、模具等,大部分是 2003 年到 2005 年的设

备,近几年购置的较少;电子设备主要为天澳公司各职能部门办公使用的

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空调及办公家具等。

天澳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健全,设备由专人负责使用、维修、保养及管

理,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澳公司主要设备维护保养良好,运转正常,能满足

正常生产的需要。以上机器设备位于天澳公司户县厂区内,电子设备均位

于天澳公司西安办公经营场所内。

(三)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

本次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浪潮全面预算软件。

(四)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无。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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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4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

为发生时间、经济行为的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利率

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企业申报资料均基于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采用

的价格也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评估原则

(一)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二) 遵循专业性原则;

(三)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四)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七、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

(一)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

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飞机【2015】147 号文件;

(二)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关于西安西飞国际天

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立项的请示》西飞航【2015】393 号

文件;

(三)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二

0 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四) 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

议(二 0 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五) 关于转让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董事

会决议(二 0 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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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五)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六)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七)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八)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九) 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十)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十一)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十二)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产权[ 2009]941 号;

(十三)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

资产权发(2006)306 号;

(十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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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依据

(一)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三)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五)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六)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七)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八)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九)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十)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十一)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十二)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十三)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十四)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十五) 《企业会计准则》;

产权依据:

(一) 天澳公司提供的相关被评估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等;

(二)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2015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

(二) 天澳公司提供的重大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

(三) 评估基准日近期《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全国办公设

备及家用电器价格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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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

(五)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资讯网》;

(六)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勘察核实的记录;

(七) 重点设备询价资料;

(八) 天澳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费用表等财务报表;

(九) 天澳公司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十)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 中天运[2015]审字第 01677 号审计报告;

(二)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八、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由于生产装饰材料企业很难找到与评估对象相类似的三个以上可比企

业,另外对市场上成功的股权收购案例的详细情况也很难了解全面,采用

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均存在较大难度,因此本项

目评估不采用市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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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经过分析和估算,使用收益法测算天澳公

司的 2015 年 5-12 月、2016 年-2020 年各年净现金流量为负值,被评估企

业预测期各年现金流量为负值,企业经营困难,不适用采用收益法进行进

一步评估。具体测算内容详见评估说明。

由于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

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

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

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

(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通过对现金库的实际盘点

及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查,人民币货币资产以核实后的价

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款或者加工

费,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3.实物类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存货;对于正常周转的存货,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进行评估,原材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考虑适当的进货成本确定其

评估值,在产品及产成品(库存商品)的评估值则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扣除

销售税费和根据销售难易确定的税后利润加以确定。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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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1)机器设备重置成本

对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以及运输费用较低的一般设备重置成本,

参照现行市场不含税购置价格确定。

对价值量较大的设备重置成本,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

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

它费用和资金成本等),综合确定:

重置成本=不含税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资

金成本。

其中:

①设备购置价

对于国产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参照《2014 年机电产品报价

手册》等价格资料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

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②运杂费

运杂费包括设备从生产厂或发货地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装卸、运输、

采购、保管等费用。以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

不同,按不同的运杂费率计取。

具体计算公式为: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率

③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

同安装费率计取。小型、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具体计算公式为:

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格×安装调试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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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分别

取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勘察设

计费、联合试运转费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表

序号 项目 费率标准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50%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0.60%

3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00%

4 勘察设计费 1.40%

5 联合试运转费 0.50%

设备前期取费小计 5.00%

⑤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工期,结合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并按资金均匀投入

考虑。

资金成本=总投资×贷款利率×合理工期×1/2

对建设安装周期较短、价值量较小的部分设备,不计资金成本。

2)电子设备重置成本

根据陕西省市场信息等基准日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

电子设备价格,一般不计取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其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不含税购置价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

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的有

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

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其重置成本中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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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2.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机器、电子设备

一般综合年限法和勘查打分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查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理论成新

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

年限)×100%

勘查成新率,则根据被评估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情况,由评估人员

通过对设备使用条件、运行维护记录和实际状态核实、勘查加以确定。

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2.其他无形资产

本次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浪潮全面预算软件。评估人员

对其历史来源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对了财务入账凭证,并对目前使用状况

进行调查了解,进行了市场调查。在此基础上,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三) 负债: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天澳公司的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详细了

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上,

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天澳公司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并拟

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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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产清查

根据天澳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核实。听取天澳

公司有关人员对待评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

账表核实、账实核实。

1. 对设备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电子设备,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

核实;对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自然磨损、大修、中修、

小修及日常维护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

广泛接触,详细了解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

行情况;通过问、观、查,详细了解设备现状。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

问题,建议委托方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补充说明。

2.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往来

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有关会计资料,

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对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实,以清

查核实后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作为评估的依据。

3. 对无形资产清查

本次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浪潮全面预算软件。对软件的

清查主要是对其历史来源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对财务入账凭证,并对目前使

用状况进行调查了解。

4.收益法调查

1) 接受委托,以 201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被评估单位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目的和对象,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 听取被评估单位工作人员关于业务基本情况及资产财务状况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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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

3)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特别是前三年又一期收入、成本

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4)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

争优势等因素;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财务计划和战略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预测其未

来期间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并根据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对预测值

进行适当调整。建立收益法评估定价模型;

6)确定折现率,估算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

(三)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基础上,对企业各项资产和

负债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测算,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股东

权益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

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

核。

十、评估假设

1. 一般性假设

①天澳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

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②天澳公司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

③国家现行的税赋基准及税率,税收优惠政策、银行信贷利率以及其

他政策性收费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④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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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针对性假设

①假设天澳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②天澳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能

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③天澳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

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④天澳公司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或者是已经调整到

一致)。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时,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报告使用者应在使用本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

资产及负债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两

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

估,天澳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2,425.5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462.08 万元,

增值额为 36.49 万元,增值率为 1.5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218.83 万元,

评估价值为 5,218.83 万元,减值额为 0.00 万元,减值率为 0.00%;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2,793.24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56.75 万元,增值额为 36.49

万元,增值率为 1.31%。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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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5 年 4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序号 资产项目

A B C=B-A D=(B-A)/A*100%

1 流动资产 2,377.62 2,353.81 -23.81 -1.00

2 非流动资产 47.97 108.27 60.30 125.70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股权投资 - - -

6 投资性房地产 - - -

7 固定资产净值 47.53 103.27 55.74 117.27

8 在建工程 - - -

9 工程物资 - - -

10 固定资产清理 - - -

11 无形资产 0.44 5.00 4.56 1,036.36

12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13 长期待摊费用 - - -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6 资产总计 2,425.59 2,462.08 36.49 1.50

17 流动负债 5,218.83 5,218.83 - -

18 非流动负债 - - -

19 负债总计 5,218.83 5,218.83 - -

20 净 资 产 -2,793.24 -2,756.75 36.49 1.31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通过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经过分析和估算,使用收益法评估得出西

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

价值为:-798 万元,大写:人民币负柒佰玖拾捌万元。

(三)最终评估结论

经两种评估方法评估后,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均为负值。由于被评估企业预测期各年现金流量为负值,无盈利

能力,不适用采用收益法评估。因此,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结论。

即: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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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0.00 元(大写人民币零元)。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1、天澳公司公司股东名册上注明的股东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变更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但天澳公司

工商登记未作变更。

2、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

测,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

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3、天澳公司提供给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产权依据、财务会计数据、

企业生产经营资料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如被评

估企业提供的资料中存在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本评估结果无效,

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被评估企业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评估对象为天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没有考虑少数股权

等因素产生的折价。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

则确定的现行市场价值,没有考虑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

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亦未考虑该等资产所欠付的税项,

以及如果该等资产出售,则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

限制;我们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同时,本报告也

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

价格的影响。

6、本公司对天澳公司的资产只进行价值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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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确定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

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我们仅根

据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要求对天澳公司提供的被评估资产的权属证明及来

源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查验情况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7、天澳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础,天澳公司应对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8、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

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的

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

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次评估对于企业购置的设备,其重置全价中

不含增值税。

9、被评估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其他瑕疵事项,在被评估

企业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

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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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6 年 4 月

29 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6.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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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宁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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