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2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议案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对原《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第十二条中(一)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原章程中的内容 拟修订的内容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
立董事在本公司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事在本公司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
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 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
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 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
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