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0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2013 年 10 月 21 日)
青岛证监局自 2013 年 9 月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于 10 月 21 日发出《监管关注函》,指出公司信用赊销审批权限、应收账款
管理和战略客户信用赊销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核查整改,制定了整改计划,成立了以董事
长为组长的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监管关注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
分析、研究,并根据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
认真落实到了公司的日常工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
认真完成了各项整改成果,并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将整改计划及整改
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送青岛证监局、深交所。具体情况如下:
(1)信用赊销制度方面的问题
①问题描述
公司应充分关注相关应收款项的潜在坏账损失和业绩波动风险,加强战略客
户信用赊销审批机制的内控建设,考虑并强化审批权限和风险责任之间的适当性,
细化赊销风险的动态评估和控制程序,切实提高内控执行有效性。
②整改情况
公司成立了销售信用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公司销售信用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和
全过程跟踪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销售信用的管理,完善销售信用管理的
工作流程,与相关子公司、部门建立配合联动机制;负责拟定客户信用分类标准
的制定;负责拟定各类别客户的信用政策;负责审批对客户类别资格的认定和调
整,并对客户赊销额度、账期的确定及调整进行审批;负责对客户开展信用调查,
监测重点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追踪客户还款情况,识别和预警信用风险,开展
初期风险预控,负责销售信用的档案管理。
(2)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问题
①问题描述
公司应强化应收款项的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密切关注大额应收款项账期变
化,确保坏账准备计提在各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中得到准确披露。
②整改情况
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规定了应
收款项的范围、账龄管理模式、应收账款控制流程、呆死帐审批及处理程序、考
核办法等,保证了公司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款项管理
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
率。
(3)战略客户信用赊销制度方面的问题
①问题描述
公司应积极协商有关战略客户或采取相关债权追讨措施,在金额和时间两方
面争取最大限度收回债权,保障上市公司重大利益不受损失。
②整改情况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清欠小组的工作,由公司副总裁牵头,各相关部门紧密配
合,积极与有关战略客户协商,同时,采取了相关债权追讨措施,在金额和时间
两方面争取最大限度收回债权,以保障公司及股东重大利益不受损失。
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中小板 2013)第 96 号】
2014 年 4 月 22 日,鹏元资讯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1
软控债”信用等级从 AA 下调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评级下调主要原因系公
司应收账款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较多、营业利润为负。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同时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应
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的情况,完善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和催收制度,并成立销
售信用风险控制委员会,对销售信用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和全过程跟踪与风险控制。
从公司历年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来看,未发生过坏账注销情况,公司下游客户大
多为国内大型的轮胎制造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应收账款发生实际坏账损
失的可能性较低。关于主营毛利下滑较多,主要受橡胶轮胎行业的投资下降、个
别重大合同的影响以及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所导致,随着行业的回暖以及公司战
略的稳步推进,公司 2014 年 1-9 月毛利率已经开始逐步回升。另外,公司 2013
年度营业利润为负,但考虑到当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的因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080.00 万元,仍较 2012
年度增长 38.80%。
为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控制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公司成立了专
项小组对《关注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根据问题制定了切
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具体的
责任人,认真落实到了公司的日常工作中,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162 号】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刘峰的配偶祝琳在公
司 2015 年一季报披露前 30 日内,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卖出公司股票 2800 股,
交易金额为 51094.40 元。祝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刘峰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管,
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严格遵守本所业务规则,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3.1.5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
司管理部对此非常关注,请刘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刘峰: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实,此次是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是由于副总裁刘峰先生的配偶祝琳女士对
相关规定、规则认识不到位,而误触了定期报告窗口期的限制。刘峰先生和祝琳
女士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已深刻反省并致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深表歉意,并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发布《关于高管配偶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17),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说明并致歉,且通报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开展自己和配偶证券账户的自查。
此后,公司会加强并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法律和规定
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