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谭劲松,作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
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
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出席了 2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后,与公司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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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
公司聘任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广州产业基金增资广东冠昊生命健康科技
园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
于提名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符
启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张德慧女士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审查公
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行审查,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1)2015 年 2 月 1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报告》、《2014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2014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14 年度内审部工作计划》、《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内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2015 年第一季
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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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认真审核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业务专长以及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审查。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提名符启林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关于聘任张德慧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行业政策及公司核心技术方面前沿信息,与公司保持密
切联系,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优
势,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事项、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1)2015 年 2 月 1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州产业基金增资广东冠昊生命健康科技园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15 年 4 月 22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部分股权并增资明兴生物》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情况
201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独立
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
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关于《2014 年度高
管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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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
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
3.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务
资助等重大事项,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请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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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 2015 年度述
职报告签名页】
述职人:
日 期:2016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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