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2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母公司”或“公司”)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5,276,569.50 元,
按母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527,656.9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6,870,195.74 元,减 2014 年利润分配 12,340,00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3,279,108.29 元,资
本公积金余额为 121,885,065.10 元。
一、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公司 201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5%。” 同时《公司章程》指出“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鉴于目前公司正在进
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珠海市祥乐医药有限公司的全部
股权。为了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更好地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
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执行良性的现金
分红政策,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持续回报。2015 年度为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未进行
利润分配年度,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
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示同意,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
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
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