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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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1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8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志福

先生主持,监事会邀请的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0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5 年度报告摘要》内容

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1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2015 年

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617.25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8.82%;营

业利润为 6,167.4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69%;利润总额为 7,421.38 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24.7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36.6 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长 26.47%;基本每股收益为 0.26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0.00%;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1.44%,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1.4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公司编制的《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合法、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5,276,569.50 元,按母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527,656.9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6,870,195.74 元,减 2014 年利润分配 12,340,0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3,279,108.29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21,885,065.10 元。

考虑到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营业规模持续扩大,利润和经营现金流也在同

步增长,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更

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经讨论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

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执行良性的现金分红政策,给广大投资

者提供持续回报。2015 年度为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未进行利润分配年度。因公司

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从公司实际出发,为了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公司本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该决定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建立完善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

项目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七)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

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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