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1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3 月 9 日下午 1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5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治理”的“七、监
事会工作情况”。《2015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度报告》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6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
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