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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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天地集团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监事会监事及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度实

现税后净利润27,325,103.9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公积金2,732,510.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8,497,704.98元,减2015年已分配利润5,550,249.60元,2015年年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540,048.9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5 年度分红派息预案为:

以 2015 年度末总股本 138,756,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6,937,812 元。公司本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形成决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从事 201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七、公司关于聘请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和支

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同时亦聘请

其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6 万元。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事先征得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 2016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与东部集团签署 2016 年度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杨国富先生、展海波先生及刘长

有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告内容详见刊载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劵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

部集团签署关于商品混凝土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中关于委员会人员组成

的要求,各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安排:

(一)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杨国富,成员:姜洪文、李新建、展海波、梁 融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梁 融,成员:杨国富、展海波、程汉涛、沈险峰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程汉涛,成员:刘长有、沈险峰

(四)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沈险峰,成员:杨国富、阳小年、程汉涛、梁 融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其他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公

告。

以上议案之第一、二、三、四、五、七、十项内容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1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

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就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

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

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共 14 人(含项目

负责人)按照上述审计工作计划约定,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预

审)和 2016 年 1 月 5 日(年审)进场。项目组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

完成财务和内控整合审计工作。项目负责人和各项目组就报表合

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内控缺陷等情

况与各企业及我们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使得

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

施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亦使得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

审计结论有了更为成熟的判断。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我们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

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电话、邮件及见面会形式,就以下

情况进行了重点沟通:1、所有交易是否均已记录,交易事项是否真

实、资料是否完整;2、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及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编制;3、公司年度盘点工作能否顺

利实施,盘点结论是否充分反映了资产质量;4、财务部门对法律法

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示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

况;5、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

内控的审计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见等;6、连云港项目的实施进

展以及营销情况等;7、公司各部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

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几点问题均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并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

审计报告正式稿。

我们认为,年审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从业人

员均拥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程汉涛、沈险峰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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