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6-01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 2013、2014 年连续两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恒天海龙”变更为“*ST 海龙”,股票交易日涨跌幅
度限制为 5%。
二、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 “ 标
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 58,802,482.12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765,164.61 元。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情形已消除,并且
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 条规定, 经公司 2016 年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
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