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 海龙 公告编号:2016-02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6]5884 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天海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天海龙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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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居忠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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