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2015年年度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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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

席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1.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对本行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行董事长孙建一、行长邵平、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旭保证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1.5、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6、本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本行经营中面临的风

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等,

本行已经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经营风险,具体详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14,308,676,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3 元(含税),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1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5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7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72

第九节 公司治理…………………………………………………………………………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9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97

2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或“深发展”)以吸

平安银行、本行、本公司 指 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安银行”)的方式完成两行

整合并更名后的银行

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22 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平

深圳发展银行、深发展 指

安银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

成立于 1995 年 6 月的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 2012 年 6

原平安银行 指

月 12 日注销登记

中国平安、平安集团、集团 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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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平安银行 股票代码 00000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平安银行

公司的外文名称 Ping An Bank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PA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注册资本 14,308,676,139 元

注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公司网址 http://www.bank.pingan.com

电子信箱 pabdsh@pingan.com.cn

服务热线 95511 转 3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强 吕旭光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联系地址

平安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平安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 (0755)82080387 (0755)82080387

传真 (0755)82080386 (0755)82080386

电子信箱 pabdsh@pingan.com.cn pabdsh@pingan.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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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9218537-9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

无变更

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中国平安为本行的控股股东。

2010 年 5 月,本行原第一大股东 Newbridge Asia AIV III, L.P.(“新桥投资”)

将其所持有的本行 520,414,439 股股份全部过户至中国平安名下。2010 年 6 月,

本行向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寿险”)非公开发行 379,580,000 股股份。本次发行后,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

司平安寿险合计持有 1,045,322,687 股本行股份,约占本行发行后总股本的

29.99%。

2011 年 7 月,本行完成向中国平安发行 1,638,336,65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

的原平安银行 7,825,181,106 股股份并向其募集 269,005.23 万元人民币的重大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

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行总股本增加至 5,123,350,416 股,

情况(如有)

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平安寿险合计持有本行 52.38%的股份,成为本行的

控股股东。

2013 年 12 月,本行向中国平安非公开发行 1,323,384,991 股股份。本次发

行后,本行总股本增加至 9,520,745,656 股。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平安寿

险合计持有本行 59%的股份,为本行的控股股东。

2015 年 5 月,本行向境内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598,802,395 股股

份,中国平安认购 210,206,652 股股份。本次发行后,本行总股本增加至

14,308,676,139 股。中国平安及其控股子公司平安寿险合计持有本行 58%的股

份,为本行的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姚文平、朱丽平

2、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 持续督导期间

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2014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014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5

中信证券股份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马小龙、梁宗保 年会计年度结束。

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015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马小龙、盛梓飞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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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行因发行优先股,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

保荐机构,由其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具体内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3、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同比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96,163 73,407 52,189 31.00%

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59,380 41,257 26,845 43.93%

资产减值损失 30,485 15,011 6,890 103.08%

营业利润 28,895 26,246 19,955 10.09%

利润总额 28,846 26,194 20,040 10.12%

净利润 21,865 19,802 15,231 1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902 19,841 15,166 10.39%

每股收益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56 1.44 1.29 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 1.56 1.44 1.29 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56 1.45 1.28 7.59%

现金流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91,674 (107.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3) 1.85 6.69 (107.03%)

资产总额 2,507,149 2,186,459 1,891,741 14.67%

股东权益 161,500 130,949 112,081 23.33%

每股净资产(元) 11.29 9.55 8.18 18.18%

注: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 2015 年上半年实施完毕,以本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424,894,78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4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的规定,需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各比较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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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4,308,676,139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1.53

是否存在公司债

□是 √否

(二)分季度财务指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第一季度 2015 年第二季度 2015 年第三季度 2015 年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0,671 25,904 24,577 25,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9 5,956 6,155 4,1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637 5,954 6,163 4,148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95 171,027 (90,537) (93,81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同比增减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固定资产、抵债资产、

(24) (8) 11 (200.00%)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预计负债) (1) (6) 53 83.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 (38) 21 36.84%

所得税影响 12 13 (20) (7.69%)

合计 (37) (39) 65 5.13%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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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同比增减

总资产收益率 0.87 0.91 0.81 -0.04 个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93 0.97 0.87 -0.04 个百分点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54 15.12 13.59 -1.58 个百分点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56 15.15 13.53 -1.59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4 16.35 16.57 -1.41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96 16.38 16.50 -1.42 个百分点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 31.31 36.33 40.77 -5.02 个百分点

信贷成本 2.56 1.55 0.84 +1.01 个百分点

存贷差 4.89 5.01 4.47 -0.12 个百分点

净利差 2.63 2.40 2.14 +0.23 个百分点

净息差 2.77 2.57 2.31 +0.20 个百分点

注:信贷成本=当期信贷拨备/当期平均贷款余额(含贴现);存贷差=平均贷款(不含贴现)收益率-平均存款成

本率;净利差=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净息差=净利息收入/平均生息资产余额。

(五)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末比上年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一、吸收存款 1,733,921 1,533,183 1,217,002 13.09%

其中:公司存款 1,453,590 1,280,430 1,005,337 13.52%

零售存款 280,331 252,753 211,665 10.91%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847,289 18.68%

其中:公司贷款 774,996 639,739 521,639 21.14%

一般性公司贷款 761,331 627,326 509,301 21.36%

贴现 13,665 12,413 12,338 10.09%

零售贷款 293,402 282,096 238,816 4.01%

信用卡应收账款 147,740 102,899 86,834 43.5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29,266) (21,097) (15,162) 38.72%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值 1,186,872 1,003,637 832,127 18.26%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 号),从 2015 年开始,非存

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

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按央行新的统计口径,2015 年 12 月 31 日存款总额为 21,231 亿元、贷款总额为 12,64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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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截至报告期末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财务指标 标准值

年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年末 月均

人民币 ≥25 52.14 53.37 52.51 57.24 50.00 49.72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103.30 123.17 82.49 104.09 44.33 73.23

本外币 ≥25 54.29 58.59 53.21 60.28 49.56 50.41

流动性覆盖率 ≥70 140.82 不适用 80.2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含贴现存贷款比例(本外币) 不适用 69.01 68.50 65.39 65.85 69.67 69.68

根据《商业银行 资本充足率 ≥10.5 10.94 不适用 10.86 不适用 9.90 不适用

资本管理办法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03 不适用 8.64 不适用 8.56 不适用

(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9.03 不适用 8.64 不适用 8.56 不适用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 ≤10 3.46 不适用 2.93 不适用 4.73 4.4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 不适用 20.16 不适用 19.77 不适用 20.88 23.21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占资本净额比率 ≤20 1.71 不适用 0.52 不适用 0.65 不适用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6.92 不适用 4.74 不适用 4.78 不适用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29.13 不适用 20.16 不适用 37.77 不适用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49.42 不适用 55.68 不适用 43.61 不适用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85.27 不适用 98.29 不适用 88.70 不适用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 不适用 31.31 不适用 36.33 不适用 40.77 不适用

不良贷款率 ≤5 1.45 1.27 1.02 1.02 0.89 0.97

拨备覆盖率 不适用 165.86 不适用 200.90 不适用 201.06 不适用

拨贷比 不适用 2.41 不适用 2.06 不适用 1.79 不适用

注:监管指标根据监管口径列示。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于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

在过渡期内,应当于 2014 年底、2015 年底、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前分别达到 60%、70%、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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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平安银行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完成两行整

合并更名后的银行,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结汇、售汇业务;(十五)离岸银行业务;(十

六)资产托管业务;(十七)办理黄金业务;(十八)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十九)

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仍处于发展机遇期,但机遇期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市场

机遇正在从普遍型、数量型转变为结构型、质量型。金融发展的维度从横向扩张转为纵向深化,为

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加广阔但又复杂的市场环境;而综合化监管趋势,则为开展综合金融业务放松了

监管约束、扩大了创新空间。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将更富有层次,金融市场的变化将促使商业银行

从依靠市场规模扩张中摆脱出来,深度参与纵向金融产业链的分工合作,在新的金融生态体系中搭

建金融同业之间的竞合关系,找到适合自己生存的“食物链条”。商业银行的角色将发生变化,从资

金的提供方转变为资金的组织方,从单一信用中介逐渐向货币中介、服务中介和信息中介等多元中

介转变,以适应客户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和非金融需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行以综合化、投行化、专业化服务思维,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坚持互联网跨界

整合思维,打造互联网时代的新金融。

(一)综合金融战略。综合金融是本行特色经营战略之一,主要依托平安集团的综合金融平台,

横向整合政府、企业、同业等资源,纵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内部整合银行资源,外部整合集

团资源,为客户提供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项服务、多个产品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体验,以打

造综合金融的核心优势,形成本行特有的核心竞争力。

(二)独具特色与竞争力的品牌产品。随着金融脱媒的逐步深化,客户的需求日趋复杂化和多

样化,需要涵盖结算、投资、融资、理财等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本行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

10

理念,以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为主攻方向,通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强化传统优势领域,

打造“贷贷平安”、“橙 e 网”、“行 E 通”、“产业基金”、“物联网”、“平安橙子”等特色

产品,树立有影响力的市场品牌,提高客户黏度。

三、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一)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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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 年,国内经济进入“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常态。央行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年内五

次降息降准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完成,进一步缩窄银行利差水平。与此同时,存款保险制度的正

式推行、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升温以及民营银行准入放开等都给银行业经营带来巨大挑战。

面对机遇与挑战,平安银行开启智慧经营模式,秉承“专业化、集约化、综合金融、互联网金

融”四大经营战略,坚持变革、创新、发展的道路。实施专业化经营,完善事业部的运作体系,实

现特色经营;促进集约化发展,按照流程银行的要求变革组织架构,理顺业务制度和流程,统一商

业模式,促进批量获客,通过多种投行化金融手段,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融资解决方案;综合金融

方面,充分利用了平安集团在客户、产品、渠道、平台、互联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方面,加强橙 e 网、平安橙子(平安直通银行)、行 E 通和口袋银

行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本行规模快速增长、结构显著优化、效率继续提升、盈利能力保持稳健,继续加强风险控制,

打造了“不一样”的品牌形象。在由金融时报社主办、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联合举办的“2015 年

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中,平安银行蝉联“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大奖,并荣获“年度十佳

互联网金融创新银行”奖。

2015 年,全行经营情况具有以下特点:

(一)规模快速增长,盈利保持稳定

2015 年末,本行资产总额 25,071.49 亿元,较年初增长 14.67%。存款基础不断夯实,各项存款

余额 17,339.21 亿元,较年初增加 2,007.38 亿元,增幅 13.09%,增速居同业领先地位,市场份额稳步

提升。本行适应市场变化,积极营销优质项目,加快贷款投放力度,贷款增速持续领先市场,各项

贷款(含贴现)12,161.38 亿元,较年初增幅 18.68%。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61.63 亿元,同比增长 31.00%,其中:非利息净收入 300.64 亿元,同比

增长 47.65%;准备前营业利润 593.80 亿元,同比增长 43.93%;净利润 218.65 亿元,同比增长 10.42%,

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速,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二)结构显著优化,效率持续提升

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推进资产负债结构调整,发展新型中间业务,全行业务结构明显优

化,效率持续提升。

灵活调整资产负债业务管理政策,引导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负债方面,控制高成本负债,

2015 年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同比下降 0.49 个百分点。资产方面,信贷资产占比同比提升 1.65 个百分

点,其中高收益的新一贷、汽车金融、信用卡、贷贷卡贷款占比稳步提升,经营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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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利息净收入占比再创新高:2015 年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300.64 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由上

年的 27.74%提升至 31.26%,投行、托管、信用卡、理财和黄金等业务成为增长的主要驱动。

利差逆市上升:2014 年 11 月以来,央行六次降息、五次降准,银行利差普遍缩窄,而本行利

差水平逆市上升,全年净利差 2.63%、净息差 2.77%,分别同比提升 0.23 和 0.20 个百分点。

投入产出效率显著优化:2015 年全行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31.31%,同比下降 5.02%,优

化幅度处于同业领先水平。

(三)推进产业基金,开辟大资管业务蓝海

抓住国家战略重点和产业结构转型机遇,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开辟大资管、大投行时代的业务

蓝海,为全行规模、效益增长与客户升级做出重要贡献。

产业基金:本行围绕战略合作客户,深耕产业链和行业龙头客户,在基础设施建设、PPP 项目投

资、上市公司定增、海外并购等领域积极拓展产业基金业务,重点投向“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地

区和重点政策扶持行业。

投行业务:债券承销业务方面,开启债券“互联网+”销售新模式,全年债券承销规模 1,329.50

亿元,同比增幅 45.10%。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成功发行两单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了本行资产证

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别,并创新开展了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托管业务方面,2015 年末托管净值规模

3.69 万亿,较年初增幅 105%,全年实现托管手续费收入 29.39 亿元,同比增长 109.18%,已在市场

上逐步建立品牌效应。

资管业务:加快产品创新,成功推出国内首个银行系指数——平安指数系列理财产品,2015 年

末资产管理规模 7,418 亿元,较年初增幅 130%。

(四)组建新事业部,加快行业产业链布局

2013 年至今已成立六家行业事业部,目前正在筹建电子信息产业金融事业部和与装备制造业金

融事业部,新事业部成立后,将实现八大事业部、九大行业产业链金融服务的“全覆盖”。

地产金融事业部坚持与行业主流客户合作,扩大百强房企覆盖面,持续推进“投行化”进程;

能源矿产金融事业部创新设立了产业并购基金、绿色能源产业基金,并成功发行首单由本行独立主

承销的永续中票;交通金融事业部取得了物联网金融在汽车供应链领域的突破,在汽车零部件融资、

保单融资产品、飞机交易等领域树立创新品牌,逐步建立专业化产品体系,成立“金橙交通金融

俱乐部”,首批会员企业达 86 家;新成立的医疗健康文化旅游金融事业部推出平安文旅荟,为传统

银企合作模式带来了创新;现代物流金融事业部结合物流行业特点,基于核心客户设计针对上下游

的供应链产业基金方案;现代农业金融事业部成立“金橙平安农业俱乐部”,会员企业由成立之

初的 26 家扩充到 60 家。

(五)加快金融创新,突显互联网金融特色

本行应对市场变化,全面加快产品与业务创新,平安银行“不一样”的品牌形象日益深化。

1、平台创新

13

本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收获颇丰。“橙 e 网”目前已有注册用户 163 万,全年网络融资

发放额超过 210 亿元;物联网金融扬帆起航,业内首家推出物联网金融动产融资系列产品,赋予流

通中的商品以金融的属性,推动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变革;“行 E 通”同业互联网平台联通了数万家

同业网点,线上交易额突破 6000 亿元;“口袋银行(手机银行)”累计用户数 1395 万户,较年初

增长 158%,陆续推出社区 O2O、手势登录、手机动态码(OTP)自动读取、可信账户转账设置、业

内首创的智能语音等创新功能;“平安橙子(平安直通银行)”致力于成为“年轻人的银行”,为

年轻一代客户提供“简单、好玩、赚钱”的线上金融服务,服务客户已突破 500 万。

2、业务创新

离岸金融业务:本行健全了离岸投融资、离岸同业金融、境内居民企业离岸金融、离岸贸易金

融四大金融产品体系,加大了海外并购融资及私有化融资项目的落地,有效提升市场份额。期末离

岸贷款余额 97 亿美元,比年初增长 26.8%,贷款增额位居四家中资离岸银行前列。

自贸区业务:抓住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开放和自贸区改革等政策机遇,积极推广外汇衍生

产品和跨境投融资业务,构建跨境业务线上平台,提升服务质效。

3、资质牌照

2015 年获得大额存单资格、首批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直接参与者资格等,为业务拓展

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加强风险控制,抵御市场挑战

本行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支持实体经济,确保稳健经营。2015 年末,拨贷

比为 2.41%、较年初上升 0.35 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为 1.45%,拨备覆盖率为 165.86%。2015 年,

本行清收不良资产总额 59.47 亿元,其中信贷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56.37 亿元,清收工作成

效显著。

为适应金融市场波动,本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风险容忍度和指标限

额管控体系,构建全面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市场风险,保持了整体经营的平稳。

(七)推进资本补充与网点建设,提升品牌形象

上半年完成 100 亿元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工作,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积极推进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加快外延式发展步伐。2015 年,本行新增 250 家营业机构,机构数达 997

家。

14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是否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否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二)利润表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同比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增减

利息净收入 66,099 68.74% 53,046 72.26% 24.61%

存放央行利息收入 4,206 3.19% 3,885 3.26% 8.26%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12,660 9.62% 20,422 17.13% (38.01%)

其中:存放同业利息收入 4,179 3.17% 3,642 3.06% 14.74%

拆放同业利息收入 1,188 0.90% 1,176 0.99% 1.02%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86,140 65.43% 71,270 59.79% 20.86%

投资利息收入 28,271 21.47% 23,179 19.45% 21.97%

其他利息收入 372 0.29% 446 0.37% (16.59%)

利息收入小计 131,649 100.00% 119,202 100.00% 10.44%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63 0.10% 37 0.06% 70.27%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 17,238 26.30% 26,911 40.68% (35.94%)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42,763 65.24% 37,551 56.76% 13.88%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5,486 8.36% 1,657 2.50% 231.08%

利息支出小计 65,550 100.00% 66,156 100.00% (0.9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445 27.50% 17,378 23.67% 52.18%

其他营业净收入 3,619 3.76% 2,983 4.07% 21.32%

营业收入 96,163 100.00% 73,407 100.00% 31.00%

(1)利息净收入

2015 年,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 660.99 亿元,同比增长 24.61%,占营业收入的 68.74%。利息净

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和利差提升所致。

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日均余额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5

2015 年 1-12 月 2014 年 1-12 月

项 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日均余额 日均余额

支出 成本率 支出 成本率

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48,727 85,727 7.46% 926,824 70,962 7.66%

(不含贴现)

债券投资 281,751 10,594 3.76% 221,710 9,186 4.14%

存放央行 287,495 4,206 1.46% 263,446 3,885 1.47%

票据贴现及同业业务 663,532 30,750 4.63% 645,606 34,723 5.38%

其他 6,359 372 5.85% 7,009 446 6.36%

生息资产总计 2,387,864 131,649 5.51% 2,064,595 119,202 5.77%

负债

吸收存款 1,665,643 42,763 2.57% 1,414,660 37,551 2.65%

发行债券 126,055 5,486 4.35% 27,717 1,657 5.98%

其中:同业存单 105,940 4,126 3.89% 9,382 431 4.59%

同业业务 484,795 17,301 3.57% 521,480 26,948 5.17%

计息负债总计 2,276,493 65,550 2.88% 1,963,857 66,156 3.37%

利息净收入 66,099 53,046

存贷差 4.89% 5.01%

净利差 NIS 2.63% 2.40%

净息差 NIM 2.77% 2.57%

2014 年 11 月以来,央行连续六次降息,最近一次降息直接放开存款利率的浮动上限,银行存贷

利差进一步压缩。本行持续加大结构调整和风险定价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存贷利差同比有所

下降,净利差、净息差同比逆市上升。

2015 年 10-12 月 2015 年 7-9 月

项 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日均余额 日均余额

支出 成本率 支出 成本率

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97,380 21,793 7.22% 1,188,720 22,065 7.36%

(不含贴现)

债券投资 300,437 2,664 3.52% 288,954 2,657 3.65%

存放央行 286,572 1,058 1.46% 292,382 1,081 1.47%

票据贴现及同业业务 667,067 6,853 4.08% 677,848 7,465 4.37%

其他 4,771 56 4.66% 6,506 93 5.67%

生息资产总计 2,456,227 32,424 5.24% 2,454,410 33,361 5.39%

负债

吸收存款 1,761,184 10,008 2.25% 1,697,711 10,815 2.53%

16

发行债券 189,688 1,861 3.89% 148,328 1,546 4.14%

其中:同业存单 169,573 1,518 3.55% 128,213 1,204 3.73%

同业业务 383,865 2,662 2.75% 493,978 3,912 3.14%

计息负债总计 2,334,737 14,531 2.47% 2,340,017 16,273 2.76%

利息净收入 17,893 17,088

存贷差 4.97% 4.83%

净利差 NIS 2.77% 2.63%

净息差 NIM 2.89% 2.76%

从环比情况看,受央行连续降息的影响,本行各项生息资产收益率和计息负债成本率均有所下

降。但得益于本行客户结构、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存贷差、净利差、净息差均环比提升。

客户贷款及垫款日均余额及收益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12 月 2014 年 1-12 月

项 目

日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日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公司贷款类

729,325 44,283 6.07% 564,126 36,923 6.55%

(不含贴现)

个人贷款 419,402 41,444 9.88% 362,698 34,039 9.3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48,727 85,727 7.46% 926,824 70,962 7.66%

(不含贴现)

2015 年 10-12 月 2015 年 7-9 月

项 目

日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日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公司贷款类

757,993 10,988 5.75% 762,242 11,517 5.99%

(不含贴现)

个人贷款 439,387 10,805 9.76% 426,478 10,548 9.81%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97,380 21,793 7.22% 1,188,720 22,065 7.36%

(不含贴现)

客户存款日均余额及成本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12 月 2014 年 1-12 月

项 目

日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日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公司存款 1,097,310 29,329 2.67% 909,159 25,045 2.75%

其中:活期 334,009 2,013 0.60% 289,681 2,007 0.69%

定期 763,301 27,316 3.58% 619,478 23,038 3.72%

其中:国库及协

146,476 7,352 5.02% 105,206 5,679 5.40%

议存款

17

保证金存款 330,271 7,734 2.34% 283,892 6,801 2.40%

零售存款 238,062 5,700 2.39% 221,609 5,705 2.57%

其中:活期 94,977 385 0.41% 81,421 393 0.48%

定期 143,085 5,315 3.71% 140,188 5,312 3.79%

吸收存款 1,665,643 42,763 2.57% 1,414,660 37,551 2.65%

2015 年 10-12 月 2015 年 7-9 月

项 目

日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日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公司存款 1,166,215 6,866 2.34% 1,135,611 7,634 2.67%

其中:活期 391,814 528 0.53% 331,010 503 0.60%

定期 774,401 6,338 3.25% 804,601 7,131 3.52%

其中:国库及协

160,737 1,918 4.73% 159,990 2,024 5.02%

议存款

保证金存款 353,319 1,929 2.17% 326,014 1,855 2.26%

零售存款 241,650 1,213 1.99% 236,086 1,326 2.23%

其中:活期 104,194 90 0.34% 97,189 101 0.41%

定期 137,456 1,123 3.24% 138,897 1,225 3.50%

吸收存款 1,761,184 10,008 2.25% 1,697,711 10,815 2.53%

(2)手续费净收入

2015 年,本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300.64 亿元,同比增长 47.65%。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4.45 亿元,同比增长 52.1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同比增减

结算手续费收入 1,936 1,544 25.39%

理财业务手续费收入 3,421 1,967 73.92%

代理及委托手续费收入 4,747 2,947 61.08%

银行卡业务手续费收入 9,207 6,780 35.80%

咨询顾问费收入 5,250 3,730 40.75%

账户管理费收入 164 203 (19.21%)

资产托管手续费收入 2,939 1,405 109.18%

其他 1,521 1,130 34.60%

手续费收入小计 29,185 19,706 48.10%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352 417 (15.59%)

银行卡手续费支出 2,156 1,765 22.15%

其他 232 146 58.90%

手续费支出小计 2,740 2,328 17.7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445 17,378 52.18%

18

2015 年,本行投行、托管等业务快速增长,带来非利息净收入的大幅增加;同时,代理与结算、

信用卡、理财、黄金租赁等业务手续费收益表现良好。

(3)其他营业净收入

其他营业净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及其他业务收入。2015 年,本行

其他营业净收入 36.19 亿元,同比增长 21.32%,主要来自资产转让价差与贵金属投资收益的增加。

2、业务及管理费

2015 年,本行营业费用 301.12 亿元,同比增长 12.91%,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31.31%,

同比下降 5.02 个百分点。营业费用的增长主要是网点及业务规模增长,以及管理的持续投入所致。

本行 2014 年增加 5 家分行、214 家支行级机构,2015 年新增 11 家分行(其中 1 家为支行升级分行)、

2 家专营机构、237 家支行级机构,机构的增加带来营业费用的刚性增长。营业费用中,人工费用

支出 152.61 亿元,同比增长 8.06%;业务费用支出 107.08 亿元,同比增长 18.94%;折旧、摊销和

租金支出为 41.43 亿元,同比增长 16.97%。

3、资产减值损失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计提 2014 年计提 本年同比增减

存放同业 (2) 15 (113.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7) 85.71%

发放贷款和垫款 29,867 14,614 104.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 1 (3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465 350 32.86%

抵债资产 35 (4) 975.00%

其他 123 42 192.86%

合计 30,485 15,011 103.08%

4、所得税费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同比增减

税前利润 28,846 26,194 10.12%

所得税费用 6,981 6,392 9.21%

实际所得税税赋 24.20% 24.40% -0.20 个百分点

19

5、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按地区分布情况

2015 年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前营 资产减值损失前营

地区分部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业利润 业利润的地区占比

东区 16,436 7,679 8,757 14.75%

南区 20,670 7,905 12,765 21.50%

西区 8,427 3,267 5,160 8.69%

北区 15,857 6,289 9,568 16.11%

总行 34,773 11,643 23,130 38.95%

合计 96,163 36,783 59,380 100.00%

2014 年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前 资产减值损失前营

地区分部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营业利润 业利润的地区占比

东区 14,948 6,910 8,038 19.48%

南区 17,947 7,134 10,813 26.21%

西区 7,547 2,982 4,565 11.07%

北区 12,254 4,744 7,510 18.20%

总行 20,711 10,380 10,331 25.04%

合计 73,407 32,150 41,257 100.00%

表中区域和总行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南京分行、无锡分行、常

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

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佛山分行、东莞

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襄阳分行、西安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行、东营分行、

青岛分行、烟台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分行、太原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理事业部、离岸

金融事业部等。

本行于2015年第一季度对个别分行区域管辖归属进行调整,海口分行由西区调整至南区;西安分行由北区调整至

西区。为了方便比较,本报告所有涉及区域分布的数据都对2014年12月31日以及2014年度的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2014 年下半年开始,本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等要求,将部分同

业投融资业务集中在总行进行账务核算。

20

(三)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48.51% 1,024,734 46.86% 1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29,266) (1.17%) (21,097) (0.96%) 38.72%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值 1,186,872 47.34% 1,003,637 45.90% 18.26%

投资类金融资产(注) 603,468 24.07% 486,222 22.24% 24.1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1,715 11.64% 306,298 14.01% (4.76%)

贵金属 63,744 2.54% 45,254 2.07% 40.86%

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9,046 4.35% 66,969 3.06% 62.83%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 193,927 7.73% 224,477 10.27% (13.61%)

应收账款 6,624 0.26% 9,925 0.45% (33.26%)

应收利息 13,540 0.54% 11,937 0.55% 13.43%

固定资产 4,788 0.19% 3,812 0.17% 25.60%

无形资产 4,961 0.20% 5,293 0.24% (6.27%)

商誉 7,568 0.30% 7,568 0.35% -

投资性房地产 212 0.01% 110 0.01% 92.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28 0.35% 6,834 0.31% 27.71%

其他资产 11,956 0.48% 8,123 0.37% 47.19%

资产总额 2,507,149 100.00% 2,186,459 100.00% 14.67%

注:“投资类金融资产”含资产负债表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1)发放贷款和垫款

贷款按产品划分的结构分布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公司贷款 774,996 63.72% 639,739 62.43% 21.14%

其中:一般贷款 761,331 62.60% 627,326 61.22% 21.36%

贴现 13,665 1.12% 12,413 1.21% 10.09%

零售贷款 293,402 24.13% 282,096 27.53% 4.01%

其中:住房按揭贷款 45,967 3.78% 55,365 5.40% (16.97%)

经营性贷款 107,429 8.83% 116,875 11.41% (8.08%)

汽车贷款 78,635 6.47% 65,495 6.39% 20.06%

其他(注) 61,371 5.05% 44,361 4.33% 38.34%

21

信用卡应收账款 147,740 12.15% 102,899 10.04% 43.58%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0.00% 1,024,734 100.00% 18.68%

注:其他贷款包括新一贷、持证抵押消费贷、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的消费贷款。

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东 区 364,616 29.98% 312,713 30.51% 16.60%

南 区 246,702 20.29% 250,483 24.44% (1.51%)

西 区 171,371 14.09% 123,455 12.05% 38.81%

北 区 222,427 18.29% 184,213 17.98% 20.74%

总 行 211,022 17.35% 153,870 15.02% 37.1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0.00% 1,024,734 100.00% 18.68%

贷款按投放行业分布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农牧业、渔业 14,197 1.17% 5,260 0.51% 169.90%

采掘业(重工业) 65,599 5.39% 41,340 4.03% 58.68%

制造业(轻工业) 161,075 13.24% 142,876 13.94% 12.74%

能源业 16,472 1.35% 8,874 0.87% 85.62%

交通运输、邮电 29,037 2.39% 25,491 2.49% 13.91%

商业 150,909 12.41% 151,532 14.79% (0.41%)

房地产业 132,735 10.91% 98,855 9.65% 34.27%

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业 86,415 7.11% 64,894 6.33% 33.16%

建筑业 50,420 4.15% 43,576 4.25% 15.71%

贴现 13,665 1.12% 12,413 1.21% 10.09%

零售贷款(含信用卡) 441,142 36.27% 384,995 37.57% 14.58%

其他 54,472 4.49% 44,628 4.36% 22.06%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0.00% 1,024,734 100.00% 18.68%

贷款投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信用贷款 349,528 28.74% 276,321 26.97% 26.49%

22

保证贷款 230,430 18.95% 191,561 18.69% 20.29%

抵押贷款 439,798 36.17% 383,843 37.46% 14.58%

质押贷款 182,717 15.02% 160,596 15.67% 13.77%

贴现 13,665 1.12% 12,413 1.21% 10.09%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0.00% 1,024,734 100.00% 18.68%

前十大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以及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2015 年末,本行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 366.61 亿元,占年末贷款余额的 3.01%。

前五大贷款客户与本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否

(2)报告期应收利息和坏账准备的增减变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利息 金 额

年初余额 11,937

本年增加 132,890

本年收回 131,287

年末余额 13,540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余 额 坏账准备

应收利息 13,540 -

2015 年末,本行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 16.03 亿元,增幅 13.43%,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等原

因所致。本行对于贷款等生息资产的应收利息,在其到期 90 天尚未收回时,冲减当期利息收入,转

作表外核算,不计提坏账准备。

(3)商誉

本行于 2011 年 7 月收购原平安银行时形成商誉,报告期商誉的增减变动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金 额

年初余额 7,568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7,568

商誉减值准备 -

23

(4)其他资产——抵债资产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余 额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3,154

其他 46

小计 3,200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212)

抵债资产净值 2,988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吸收存款 1,733,921 73.92% 1,533,183 74.59% 13.0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11,106 13.26% 385,451 18.75% (19.29%)

拆入资金 12,143 0.52% 13,551 0.66% (10.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8,506 0.36% 4,259 0.21% 99.72%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4,037 0.17% 2,662 0.13% 51.6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000 0.47% 22,568 1.10% (51.26%)

应付职工薪酬 10,351 0.44% 7,961 0.39% 30.02%

应交税费 6,571 0.28% 5,794 0.28% 13.41%

应付利息 23,253 0.99% 25,229 1.23% (7.83%)

应付债券 212,963 9.08% 41,750 2.03% 410.09%

其他(注) 11,798 0.51% 13,102 0.63% (9.95%)

负债总额 2,345,649 100.00% 2,055,510 100.00% 14.12%

注:其他负债含报表项目中“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账款、预计负债、其他负债”。

存款按客户类别分布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公司存款 1,453,590 1,280,430 13.52%

零售存款 280,331 252,753 10.91%

吸收存款总额 1,733,921 1,533,183 13.09%

存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年末增减

东 区 406,708 23.46% 362,162 23.62% 12.30%

南 区 540,102 31.15% 475,908 31.04% 13.49%

西 区 146,992 8.48% 144,533 9.43% 1.70%

北 区 359,713 20.75% 294,926 19.24% 21.97%

总 行 280,406 16.16% 255,654 16.67% 9.68%

吸收存款总额 1,733,921 100.00% 1,533,183 100.00% 13.09%

3、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 11,425 2,884 - 14,309

资本公积 52,270 9,341 (2,285) 59,326

其他综合收益 (1,851) 734 - (1,117)

盈余公积 6,334 2,187 - 8,521

一般风险准备 19,115 8,413 - 27,528

未分配利润 43,656 21,865 (12,588) 52,933

其中:建议分配的股利 1,988 2,189 (1,988) 2,189

股东权益合计 130,949 45,424 (14,873) 161,500

4、公允价值计量

2015 年末,本行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

“七 风险披露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四)投资状况

1、投资组合与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年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末增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19,757 3.27% 25,811 5.31% (23.46%)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8,144 1.35% 4,300 0.88% 89.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45 0.21% 1,493 0.31% (16.6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44.11% 207,874 42.75% 28.04%

25

应收款项类投资 307,635 50.98% 246,258 50.65% 24.92%

长期股权投资 521 0.08% 486 0.10% 7.20%

投资类金融资产合计 603,468 100.00% 486,222 100.00% 24.11%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所持金融债券的情况

2015 年末,本行所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各类普通金融债、次级金融债,不含企业债)

账面价值为 1,111 亿元,其中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有关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票面年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

2010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860 2.59 2020/2/25 -

2015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520 3.85 2018/1/8 -

2011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030 2.35 2021/2/17 -

2010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2,870 2.52 2017/1/26 -

2009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2,420 2.53 2019/5/19 -

2011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2,410 2.40 2016/4/19 -

2009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2,400 3.35 2016/6/16 -

2011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2,250 4.25 2018/3/24 -

2010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2,210 3.53 2017/6/29 -

2009 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1,970 3.10 2016/4/28 -

5、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情况

衍生品投资情况表

1、市场风险。衍生品的市场风险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

格)的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对于市场风险监控主要从

风险敏感性、风险价值、止损等方面出发,进行限额管理。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的流动性风险指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

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

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对于全额交割的衍生品,本行严格采取组合平盘方式,能够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

法律风险等)

金供清算;对于净额交割的衍生品,其现金流对本行流动性资产影响较小,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3、操作风险。衍生品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

26

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人员、流程、系统及外部四个方面引起的风险。本

行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配备了专职的交易员,

采用了专业化的前中后台一体化监控系统,制定了完整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

系,以及完善的内部监督、稽核机制,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因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导致

风险敞口的可能性。本行对衍生交易的法律文本极为重视,对同业签订了 ISDA、CSA、

NAFMII 等法律协议,避免出现法律争端及规范争端解决方式。对客户,本行按照监管

要求及交易管理,参照以上同业法律协议,拟定了客户交易协议,很大程度上避免了

可能出现的法律争端。

5、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

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等,

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本行衍生产品交易无法

正常开展的情形。本行与零售、机构客户及同业进行衍生交易时,均签订合约对不可

抗力风险进行了约定,免除在不可抗力发生时的违约责任。

2015 年,本行已投资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动在合理和可控制范围内。对于衍生金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

融工具,本行主要采取估值技术法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在

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

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在可行的情况

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

下,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数。然而,当缺乏市场参数时,管理层就自身和交易

的设定

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相关性等方面做出估计。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

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订衍生产品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办法,本报告期相

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

关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本行目前从事的衍生品

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远期/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贵金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

属延期/远期/掉期、贵金属期货、背对背结构化衍生品等。本行建立了有针对性的风险

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管理体系,设置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通过制度建设、有限授权、每日监控、内部

培训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手段有效管理衍生品投资业务风险。

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年初合约金额 年末合约金额 报告期公允价值

合约种类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变动情况

外汇衍生工具 494,841 677,816 1,043

利率衍生工具 450,870 640,328 42

贵金属衍生工具及其他 39,435 139,721 1,355

合计 985,146 1,457,865 2,440

注: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金额是指所参考的标的物的合约金额,只体现交易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本行对衍生

金融工具实施严格的风险限额管理,实际风险敞口较小。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7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 累计变更 累计变更 尚未使用

本期已使 已累计使 尚未使用 闲置两年

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 用途的募 用途的募 募集资金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 以上募集

总额 的募集资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 用途及去

金总额 金总额 总额 资金金额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向

非公开发

2015 9,940.00 9,940.00 9,940.00 - - - - 不适用 -

行普通股

合计 -- 9,940.00 9,940.00 9,940.00 - - -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资本金,与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资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总额 金额(2)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资本金 2015 年 5

否 9,940.00 9,940.00 9,940.00 9,940.00 100% 月 6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9,940.00 9,940.00 9,940.00 9,940.00 100%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小计

合计 - 9,940.00 9,940.00 9,940.00 9,940.00 1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

情况

28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

题或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7、本行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出售重大资产和股权事项。

8、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参股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期末占该 报告期所

初始投资 期末 报告期投 会计核算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司股权 有者权益 股份来源

金额 账面值 资损益 科目

比例 变动

400061 长油 5 314 4.02% 547 - 232 可供出售 抵债股权

- Visa Inc. - 0.01% 4 - - 可供出售 历史投资

合计 314 551 - 232

参股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年末净值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74 - 74

SWIFT 会员股份 1 - 2

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1 -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 59 - 59

合计 135 - 136

注:2014 年,本行以抵债方式获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1000 万股。

29

9、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行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三、财务报表附注 51.结构化主体”。

(五)报告期末,可能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的余额

本行“信贷承诺、租赁承诺、资本性支出承诺”等项目请参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

(六)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 30%以上项目的分析

项目名称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贵金属 40.86% 黄金业务规模增加

存放同业款项 62.83% 同业业务结构调整

拆出资金 67.18% 同业业务结构调整

衍生金融资产 89.40% 贵金属衍生交易规模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34%) 同业业务结构调整

应收账款 (33.26%) 应收无追索保理款项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 92.73% 基期数小,上年末为 1.10 亿元

其他资产 47.19% 在建工程、抵债资产等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99.72% 交易性黄金租赁应付款增加

衍生金融负债 51.65% 贵金属衍生交易规模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1.26%) 卖出回购债券款项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30.02% 机构、规模带来人员增长,导致人工费用增加

应付账款 (97.66%) 应付无追索保理款项减少

应付债券 410.09% 应付同业存单规模增加

盈余公积 34.53% 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44.01% 本年利润增加

投行、托管、理财、结算、代理、银行卡、黄金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8.10%

租赁等手续费收入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70.00% 基期数小,上年为-0.10 亿元

汇兑损益 (47.68%) 基期数小,上年为-3.88 亿元

资产减值损失 103.08% 贷款规模增加,风险抵御能力加强

(七)现金流

2015 年,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6 亿元,同比减少 271.47 亿元、降幅 107.21%,

主要为吸收存款和同业业务现金流入同比减少、发放贷款现金流出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962.26 亿元,同比减少 417.43 亿元、降幅 76.62%,因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77 亿元,同比增加 1,429.88 亿元、增幅 458.46%,主要为发行同

业存单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30

(八)资产质量分析

本行积极应对外部宏观经济影响,持续优化信贷结构,严格管控增量业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存

量贷款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加大拨备及核销力度,

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2015 年,本行清收业绩良好,清收不良资产总额 59.47 亿元,其中信贷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金)56.37 亿元。收回的贷款本金中,已核销贷款 23.84 亿元,未核销不良贷款 32.53 亿元;收回

额中 92.72%为现金收回,其余为以物抵债等方式收回。

1、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末比上年末

项 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增减

正常贷款 1,148,011 94.40% 977,284 95.37% 17.47%

关注贷款 50,482 4.15% 36,949 3.61% 36.63%

不良贷款 17,645 1.45% 10,501 1.02% 68.03%

其中:次级 7,945 0.65% 4,374 0.42% 81.64%

可疑 2,141 0.18% 2,146 0.21% (0.23%)

损失 7,559 0.62% 3,981 0.39% 89.88%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0.00% 1,024,734 100.00% 18.6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29,266) (21,097) 38.72%

不良贷款率 1.45% 1.02% +0.43 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 165.86% 200.90% -35.04 个百分点

拨贷比 2.41% 2.06% +0.35 个百分点

2015 年,受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等内外部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融

资能力下降,出现贷款逾期、欠息情况,不良和关注类贷款有所增长。本行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多

措并举,管好存量、严控增量,遏制资产质量下滑,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

2、发放贷款和垫款中,重组、逾期及非应计贷款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 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

重组贷款 12,509 1.03% 8,305 0.81%

本金和利息逾期 90 天以内贷款 21,218 1.74% 14,536 1.42%

本金或利息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34,025 2.80% 29,203 2.85%

(1)2015 年末,本行重组贷款余额 125.09 亿元,较年初增加 42.04 亿元,增幅 50.62%。本行

成立问题授信管理专职小组,加大对问题授信企业的重组化解力度,逐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最终

实现缓释和化解授信风险。

31

(2)2015 年末,本行逾期 90 天以内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 90 天以内贷款)余额 212.18

亿元,较年初增加 66.82 亿元,增幅 45.97%;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含本金未逾期,利息逾期 90 天

以上贷款)余额 340.25 亿元,较年初增加 48.22 亿元,增幅 16.51%。

逾期贷款主要集中在上海钢贸、杭宁温民营中小企业、小微联保互保及山东两高一剩行业等,

新增逾期贷款大部分有抵质押品,本行已采取各项措施,分类制定清收和重组转化方案,并积极与

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同业沟通,共同做好风险管理和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整体风险可控。

3、发放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行 业

余额 不良率 余额 不良率

农牧业、渔业 14,197 0.37% 5,260 0.76%

采掘业(重工业) 65,599 0.31% 41,340 0.11%

制造业(轻工业) 161,075 2.13% 142,876 1.59%

能源业 16,472 - 8,874 -

交通运输、邮电 29,037 0.26% 25,491 0.30%

商 业 150,909 2.73% 151,532 1.63%

房地产业 132,735 - 98,855 -

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业 86,415 0.06% 64,894 0.07%

建筑业 50,420 0.80% 43,576 0.08%

贴 现 13,665 - 12,413 -

零售贷款(含信用卡) 441,142 2.11% 384,995 1.43%

其 他 54,472 - 44,628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45% 1,024,734 1.02%

2015 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商业、制造业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占不良贷款总额的

95%,其余行业不良率较低。本行零售贷款(含信用卡)不良较年初有所上升,主要是本行主动进行

资产结构调整,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增加了收益较高的产品,本行已采取多种举措,从优

化业务方向、提高新客户准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催清收等多方面持续改善资产质量。

4、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划分的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地 区

余额 不良率 余额 不良率

东 区 364,616 1.15% 312,713 1.10%

南 区 246,702 0.76% 250,483 0.58%

西 区 171,371 1.62% 123,455 0.48%

北 区 222,427 0.79% 184,213 0.57%

32

总 行 211,022 3.34% 153,870 2.59%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45% 1,024,734 1.02%

受宏观经济影响,部分区域的贸易企业、低端制造业及民营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出现资金

链紧张、断裂、经营困难等情况,不良率有所上升。本行将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力度,严控增量

风险,保持资产质量相对稳定。总行不良率上升主要是本行将个别分行问题贷款划转至总行特殊资

产管理中心和华东资产保全中心(专职不良贷款清收部门)集中管理,实现不良贷款专业化清收。

5、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产品划分的结构分布及质量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不良率增减

余额 不良率 余额 不良率

公司贷款 774,996 1.08% 639,739 0.78% +0.30 个百分点

其中:一般贷款 761,331 1.10% 627,326 0.79% +0.31 个百分点

贴现 13,665 - 12,413 - -

零售贷款 293,402 1.91% 282,096 0.95% +0.96 个百分点

其中:住房按揭贷款 45,967 0.09% 55,365 0.49% -0.40 个百分点

经营性贷款 107,429 4.19% 116,875 1.40% +2.79 个百分点

汽车贷款 78,635 0.28% 65,495 0.58% -0.30 个百分点

其他(注) 61,371 1.36% 44,361 0.86% +0.50 个百分点

信用卡应收账款 147,740 2.50% 102,899 2.77% -0.27 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45% 1,024,734 1.02% +0.43 个百分点

注:其他贷款包括新一贷、持证抵押消费贷、小额消费贷款和其他保证或质押类的消费贷款。

2015 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上升 0.43 个百分点,其中公司贷款、零售贷款(不含信用卡)

不良率分别较年初上升 0.30、0.96 个百分点,信用卡应收账款不良率较年初下降 0.27 个百分点。

(1)公司不良贷款率上升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影响,部分民营中小企业、低端制造企业面临经营

不善、利润下滑、融资困难等问题,导致企业出现资金链紧张、断裂、无力还款等情况。

(2)零售不良贷款率上升主要集中在经营性贷款,经营性贷款不良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因存量

结构持续调整,导致整体规模增长继续放缓,其次是受宏观经济及部分地区风险持续暴露影响,特

别是小微实体经济下滑的速度加快经营陷入困境、实体业态受电商冲击较大等因素导致不良贷款额

有所上升,但整体风险在控制范围。汽车贷款积极调整业务结构,适度调整风险准入政策,深入运

用科学化风险计量工具及应用外部大数据,有效减少新发生不良;同时大力加强催收团队建设并运

用多种催清收化解手段,加大对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不良率较年初有所下降;住房按揭贷款

进一步调整客群结构,加大对优质客户的投放力度,有效提升新发放贷款质量,同时积极运用多种

催清收化解手段,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不良率较年初有所下降。

(3)本行信用卡通过实施各项风险管理措施,风险抵御能力上升。一方面,通过应用评分模型

等科学工具全面优化风险管理策略,有效改善新获客品质,并对存量客户余额结构进行有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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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组合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优化催收策略和提高催收管理能力,不良资产清收能力得到

提升。2015 年本行信用卡组合质量明显提升,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2015 年末,本行信用卡不良

率为 2.50%,较年初下降 0.27 个百分点。

6、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

2015 年末,本行政府融资平台(含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和仍按平台管理贷款)贷款余额 357.95

亿元,比年初减少 42.69 亿元,降幅 10.66%,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 2.94%,比年初下降 0.97 个

百分点。其中:从分类口径看,本行已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余额 197.95 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比例为 1.63%;仍按平台管理的贷款余额 160.00 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 1.31%。

本行从 2013 年起,着力调整平台贷款结构,绝大部分为省级及省会城市平台贷款。本行平台贷

款质量良好,目前无不良贷款。

7、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本行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质押物的合理价值、担保人的实际

担保能力和本行的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分析其五级分类情况并结合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预

期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等,以个别及组合形式从利润表合理提取贷款减值损失。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金 额

年初数 21,097

加:本年提取(含非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30,485

减:已减值贷款利息冲减 406

减:非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618

本年净计提 29,461

加:本年收回的已核销贷款 2,384

减:其他变动 93

减:本年核销及出售 23,583

年末数 29,266

对已全额计提拨备的不良贷款,在符合核销认定条件并经过相关核销程序后进行核销,对于核

销后的贷款按“账销案存在、继续清收”的原则进行管理,由经营单位继续负责核销后贷款的清收

与处置。收回已核销贷款时,先扣收本行垫付的应由贷款人承担的诉讼费用,剩余部分先抵减贷款

本金,再抵减欠息。属于贷款本金部分将增加本行贷款减值准备,收回的利息和费用将增加当期利

息收入和增加坏账准备。

8、绿色信贷

本行承诺和践行标杆国际先进做法,重视和推动绿色信贷工作。2010 年,本行与联合国环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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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署金融行动机构(“UNEPFI”)签署协议,正式成为该组织在中国的第四个会员银行;2012 年在国

内金融机构中首批签署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等国际机构倡导的《自然资本宣言》,承

诺将自然资本因素的考量融入到银行经营决策中;于 2013 年签署了《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共同承诺》。

本行贯彻《平安银行绿色信贷指引》,建立完善、推进执行绿色信贷分类管理,按照国际领先银

行执行“赤道原则”的普遍做法,有效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绿

色经济的支持力度,限制介入和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的行业。

制定《平安银行 2015 年风险政策指引》,对“两高一剩”行业和落后产能授信实行组合限额管

理,合理控制信贷规模,继续严控“两高一剩”行业信贷投放,贷款占比逐步下降。严格控制高耗

能、高污染业务风险。严防过剩行业风险、推动化解产能过剩,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支持企业“走

出去”、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大退出保全力度,实现“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

优化信贷结构。严守国家行业政策合规底线,严格实行授信目录管理政策,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淘汰类的项目、环保违法项目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淘

汰的落后产能违规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已有授信要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安全收回。

助推产业技术升级,制定和完善节能环保行业政策,持续关注先进制造业的技术革新成果和服务业

的智能服务,加大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先进制造业及成长前景明确的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

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实现绿色发展。支持已被列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

《“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重点行业和项目,支持节能减排技

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产品推广,促进绿色信贷投放稳步有序提升。对高污染、高耗能行

业采取严格的名单制管理,逐步压缩调整两高一剩及过剩产能授信余额,稳步提升绿色信贷投放。

严格实施、不断完善绿色信贷全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差别化的风险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措

施,严格准入,把控合规底线,加强授信审批管理,逐步建立绿色信贷的快速审批通道,积极支持

授信企业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项目,支持新能源经济。成立绿色能源业务中心,在专营创新的

基础上,推动全行新能源领域客户策略、整体产品方案设计,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不断完善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行绿色信贷统计口径,按照绿色信贷行业和企

业的统计方法,做好分类识别统计工作,对全行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信贷情况进行动态监

控和定期专项统计,并将核查环保信息纳入信贷全流程管理。

同时,定期组织全行进行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工作,从全行绿色信贷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

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定期开展绿色信贷自我评估,落实激

励约束措施,并结合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全面评估绿色信贷成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评

估结果作为授信评级、业务准入、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绿色信贷持续有效开展,并加快

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评问责体系和奖惩机制。

完善本行绿色信贷(环保)信息的沟通和披露机制,组织学习全行优秀绿色信贷案例,加强对

绿色信贷价值导向的宣导工作,确保绿色信贷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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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

2015 年末,本行公司存款余额较年初增长 13.52%,公司贷款(不含贴现)余额较年初增长 21.36%;

贸易融资授信余额 4,918.12 亿元、较年初增幅 10.96%,贸易融资不良率 0.43%。

综合金融是本行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基础与核心。本行稳步推进银行业务整合,充分利用平安集

团及其子公司的综合资源优势,拓宽对客户的服务领域,增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体验。持续创新

商业模式,整合综合金融和互联网金融资源优势。本行构建集资源的整合、客户的聚集、产品的集

成和信息的互联互通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以“橙 e 网”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门户平台,

向客户传递超越预期的价值及服务。打造专业、集约的行业金融专营业务。深化事业部改革,坚持

平台化发展思路,做产业资源的整合者、金融资源的集成者。

贸易金融业务创新能力持续加强,联盟获客效果显著

商业保理联盟进一步发展壮大,“金橙保理商俱乐部”已吸纳会员 256 家,覆盖业内全部主流

保理商,“商业保理云平台”客户数已逾千户。代理行联盟收效显著,合作银行达 90 家,拓宽了国

际业务资金来源与业务合作渠道,提升了本行在国内外同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同时本行抓住人

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开放和自贸区改革等政策机遇,积极推广外汇衍生产品和跨境投融资业务,

构建跨境业务线上平台,提升服务质效,逐步形成国际业务核心竞争力。

贸易融资及国际业务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期末比上年末增幅

贸易融资余额 491,812 100.00% 443,215 100.00% 10.96%

其中:国内 326,610 66.41% 283,462 63.96% 15.22%

国际(含离岸) 165,202 33.59% 159,753 36.04% 3.41%

公司网络金融持续增长

“橙 e 网”平台坚持“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定位,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化转型过程

中的金融服务需求。“橙 e 网”抓住“互联网+”产业电商化机遇,聚焦生产性服务领域,积极布局

行业生态应用,全面构建面向行业产业链和中小企业转型的服务生态体系,创新“B2B、B2C 到 C2B”

服务模式,高效赋能,全面推进“互联网+产业+金融”的发展形态。

2015 年,“橙 e 网”触网用户数超过 200 万,其中注册用户 162.5 万、交易客户数 97 万,网络

融资发放额超过 210 亿元。

离岸金融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本行积极实施离岸业务转型,健全了离岸投融资、离岸同业金融、境内居民企业离岸金融、离

岸贸易金融四大离岸金融产品体系,加大了海外并购融资及私有化融资项目的落地,有效提升市场

份额。2015 年末离岸贷款余额 97 亿美元,比年初增长 26.8%,贷款增额位居四家中资离岸银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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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售业务

2015 年,零售继续深化大事业部制改革,并依托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利用本行的专业平台

网络、全牌照产品和通道资源,加快客户迁徙转化,进一步夯实零售业务基础。2015 年末,零售存

款余额较年初增长 10.91%,零售贷款(含信用卡)余额较年初增长 14.58%;管理个人客户资产快速

增长,期末余额突破 6,600 亿元,较年初增长 32.9%。

客户数和管理资产(AUM)快速提升,带动收入增长

客户数增长显著,客户结构持续优化,财富及以上客户快速增长。财富客户、私行达标客户、

结算客户分别达 28.6 万户、1.45 万户和 489.4 万户,分别较年初增长 25.8%、44.3%、27.0%,并带

动管理个人客户资产快速提升,较年初增长 32.9%。

客户迁徙与获客工作成效显著

继续发挥集团和银行内外部资源优势,建立集团客户、行内小微与代发、信用卡客户、汽融和

消费金融客户的迁徙平台;2015 年,迁徙平台贡献新入行客户 393 万户,对全行新增客户贡献达 50%;

其中,新增财富客户数贡献达 57%,新增资产贡献达 54%,新增存款贡献达 63%。

理财产品表现优异,产品体系不断丰富

凭借多样性的理财产品、优异的产品回报和良好的市场声誉,2015 年本行荣获多个理财奖项。

私人银行在结构类、私募类及海外产品体系等方向中不断推陈出新,大力推动落实产业基金项目,

丰富产品体系。

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社区金融、网络金融等渠道快速发展

私人银行

私人银行业务持续快速发展,2015 年末管理资产突破 2,500 亿元,较年初增长 64%,规模增速

均居市场前列。

私人银行继续夯实“综合金融、全球配置、家族传承”三大客户价值主张,深化“投资管理、

健康管理、移民留学、家族保障”四大服务体系,推出了海外不动产考察之旅及多项海内外健康管

理项目,启动了“平安传承学院”,并与第一财经联袂打造了中国首档关注家族企业治理和家族财

富传承的大型电视节目。依托平安集团综合金融平台,私人银行通过多渠道做好集团客户迁徙,2015

年,寿险、证券等主要渠道迁徙客户分别同比提升 236%和 117%。

私人银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市场的肯定,2015 年获得《上海证券报》第七届“金

理财”新锐力量私人银行奖,《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15 中国高端理财实力榜”最佳私人银行

奖。

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业务通过开展“爱新客”工程等客户提升项目,持续深耕“分层分流”经营、优化理

财经理队伍和空中队伍建设和产能,并在财富客户权益渗透、营销平台搭建、财富品牌建设、服务

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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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持续举办“平安财富论坛”,利用“互联网+”推出平安财富“财神节”等大型客户 E

营销活动,推出“您的礼享+”权益品牌、搭建“平安财富旅行+”和高球权益服务平台,持续深化

“厅堂一体化”工作,打造 20 家“服务样板网点”。

通过各项提升举措,银行服务工作卓有成效,客户满意度明显提升;获得市场与客户认同,连

续获得《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东方财富网、和讯网等多家权威媒体颁发的“2015 年最佳

银行类财富管理品牌”奖、“2015 年度最具竞争力财富管理机构”奖、“年度最佳客户体验奖”等

财富管理及服务体验类奖项。

社区金融

本行持续推进社区支行建设和经营,实现低成本的物理覆盖和服务下沉,并围绕“家门口、全

金融、慧生活”三大客户价值主张,发挥集团综合金融优势,为社区居民提供金融和非金融产品及

服务,做客户身边的“平安好邻居”。2015 年末,全行持牌开业的社区支行数量为 304 家,其中 119

家社区支行管理客户资产过亿。

2015 年,在全国 27 个城市开展“平安邻居节”活动,推出一系列覆盖社区居民生活的特色活动,

“我心中的邻里情”书画大赛以及“社区支行体验计划”两大品牌活动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上万

名客户参与其中,创造了资产新增高峰,并获得由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主办的“2015 年度 21 世纪金

石奖”——“最佳品牌营销大奖”。

网络金融

本行持续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加大推进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建设,客户经营 3E 化(E 获客、

E 营销、E 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在业内形成了“创新领先”的品牌优势。2015 年末,网上银行累

计用户数 1009 万户,较年初增长 39%,围绕“感受极简之美、体验极速操控”的品牌理念,推出网

银 2.0 版本;口袋银行累计用户数 1395 万户,较年初增长 158%,推出业内首创的智能语音等创新功

能;平安橙子客户数 506 万户,较年初增长 883%,不断创新跨界异业合作模式,逐步推动实施“一

加一乘”战略,构建金融消费服务生态体系;自助设备从提产能、降成本出发,推动由“服务” 型

设备向“立足服务、兼容营销”型设备转型,日均交易笔数有效提升 20%。

各项创新举措获得市场的广泛好评,口袋银行、平安橙子、个人网银等荣获和讯网、《银行家》

杂志社、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新浪财经等多个权威媒体及市场第三方机构的多项大奖。

信用卡、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等资产业务持续稳健提升

信用卡

2015 年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入驻深圳前海,升级成为具有二级法人资格、相对独立运作的信用

卡专营机构,继续保持业务快速稳健增长。年末流通卡量 1,998 万张,较年初增长 22%,其中新增发

卡 674 万张;总交易金额 8,069 亿元,同比增长 31%;贷款余额 1,477 亿元,较年初增长 44%。

以创新驱动发展,客户体验持续提升,“信用卡实时审批发卡项目”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科

技发展奖三等奖”;“互联网+”产品创新,联合平安壹钱包共同推出首张全新概念“互联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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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花漾卡,持续推动网络渠道获客和传统渠道客户的线上转化,2015 年网络渠道获客同比增

长 173%,网上交易金额同比提升 26%;风险管理技术创新,优化组合结构,业内领先开展实时审批

发卡并运用实时交易侦测技术、首创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 PAD 申请,通过实施各项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抵御能力显著上升,组合收益可覆盖风险,2015 年末,本行信用卡不良率为 2.50%,较年初下

降 0.27 个百分点。

汽车金融

2015 年,本行汽车金融业务主动转型并积极调整业务策略,全年发放贷款 596 亿元,同比增长

14%;汽车贷款余额 786 亿元,较年初增长 20%,市场份额继续领先同业;不良率 0.28%,较年初下

降 0.30 个百分点。业务审批效率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进一步优化。8 月,本行首单标准化汽车

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获得投资者的踊跃认购。

2015 年,汽车金融业务与集团内多家子公司开展了广泛的综合金融创新合作:与平安大华基金

合作的车贷+理财产品“车添利”自今年 9 月上线以来,获取高质量客户近 4000 个,累计销售 5 亿

元;与平安养老险合作的“车主专属意外健康保险”实现年销售近 5 亿元;涵盖购车、用车和养车

后市场的“车主无忧”产品,内嵌意外健康保险,全年销售约 2.4 亿元,并荣膺中国汽车金融年会“2015

最佳汽车金融创新产品”奖。2015 年本行还荣获“2015 最佳个贷汽车金融服务银行”等外部奖项。

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业务始终秉承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打造最值得信赖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为目标的

理念,在不断进行产品创新的同时,满足客户多方位、多渠道的融资需求,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获

客质量,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其中:个人无担保消费信贷优势产品“新一贷”业务,

以申请便捷、简单快速为核心特征,不断丰富产品方案,逐步加强线上化程度,有效提升客户体验;

“金领通 2.0”、“薪易通”业务分别面向财富客户、优良职业受薪客户提供消费循环授信、个人结

算等综合金融服务;同时,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加大房贷业务拓展力度。

2015 年末,消费金融贷款余额 1,283.17 亿元,全年新发放贷款 617.42 亿元。持续推进持证抵押

等低收益贷款资产证券化研究,拓宽本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别;深入贯彻“调结构、控风险”

理念,从房贷业务推动、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催清收等多方面优化贷款结构、改善资产质量,

目前资产质量整体稳定可控。

(三)资金同业业务

2015 年,资金条线秉承“轻资本、优结构、强客户、好效益”的经营策略,加快经营模式转变,

扩大客户群及交易量,持续优化同业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投资收益水平,降低同业负债成本,拓展

非利息净收入渠道,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加强业务创新力度,“黄金‘银行’”、“期权专家”和“智慧交易”三大业务品牌影响力不

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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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资金运营中心 2015 年 5 月挂牌成立,是全国第二家获得银监会批准的银行资金业务专

营机构,本行资金业务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贵金属业务整体竞争力持续位居股份制银行前列,持续拓宽投融资业务模式,打造“通存通兑”

的专业化黄金资产管理账户,黄金账户功能成功上线平安口袋银行、“平安橙子”和壹钱包渠道,

并在业内首推回购存金业务。

精准把握市场机会,推出购汇宝、欧贷宝、涨跌双赢期权组合、区间型远期结汇等创新型产品

以及一站式综合金融产品交易平台“平安交易通”,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多元化、个性化产品

与服务。大力推广远期购汇、加盖远期购汇、窄区间风险逆转购汇期权组合等产品,及时满足各类

客户的避险保值需求,进一步提升了“期权专家”的品牌美誉度。

拓展固定收益、黄金及衍生交易品种,加强债券和 IRS 头寸、利率敏感性、期限结构等的分析

和管理,探索投资顾问业务,提升了交易管理的精度和深度,交易盈利稳步增长,市场活跃度与影

响力持续提升。

资产管理业务加快产品转型和投资创新,规模快速增长

2015 年末,本行资产管理规模较年初增幅 130%,规模增长速度高于同业平均水平;净值型产品

种类日益丰富,除常规净值型产品外,研发设计了“优先股增强收益”、“打新股增强收益”和“国

债期货”等股债混合净值型产品,受到投资者高度认可;积极拓展权益类投资市场,加快业务研发

和布局。

成功推出国内首个银行系指数——平安指数系列理财产品,陆续发布平安银行跨资产优化配置

指数、平安银行环球平衡智选指数产品,并通过 QDIE 等产品进行海外资产配置。资产管理品牌建设

卓有成效,目前已成功打造“成长 family”净值型产品品牌和“智慧”系列产品品牌,受到广大投资

者及社会各界广泛认可。2015 年 5 月,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能力排名综

合理财能力第十名、上海证券报 2014 年度“金理财”优秀银行理财品牌奖和“金理财”最佳人民币

理财产品奖;9 月,获得《欧洲货币》评选的“中国最佳结构性产品发行商”大奖;12 月,凭借在

资产管理业务和产品方面的创新佳绩,荣获 2015 第一财经金融价值榜“最佳理财产品创新银行”。

加强经营模式转变,全面推广同业财富账户业务,同业合作客户数及交易量提升明显

以客户为中心深入营销,实施价值客户服务体系,同业合作客户数及交易量提升明显;继续严

控规模及风险资产占用,强调新增资产质量和收益,同业利差和风险资产收益率较为稳定;拓展非

银客户,提升非银客户存款贡献,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较年初大幅增加,提升活期存款占比,降

低整体负债成本。

行 E 通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快速提升获客能力和服务水平,合作客户已超 500 家,行 E 通互

联网平台荣获“深圳金融创新 2015 年度优胜奖”,品牌形象不断提升。

票据金融持续优化业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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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金融事业部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优化系统流程,提高宏观形势判断能力,保持票据业务持

续稳步增长;推动直贴业务营销,调整业务结构,盈利逐步提升;探索互联网票据创新转型,加快

经营模式转变,改善业务结构,拓展非利息净收入渠道。

(四)投行业务

2015 年,投行业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53.89 亿元,同比增幅 67%;期末资产托管净值余额 3.69

万亿元,较年初增幅 105%,实现托管费收入 29.39 亿元,同比增幅 109.18%。

产业基金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 年,本行把握国家改革深化、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机遇,以产业基金作为投行业务的重

点领域,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计民生重点领域建设,带动本行负债业务和中间收入的增长,

转变经营方式。

本行围绕战略合作客户,深耕产业链和行业龙头客户,从客户需求出发,发挥本行综合金融优

势和专业化经营优势,协助客户进行业务扩展,转变经营模式,完善资源配置,促进产业与资本深

层次合作。在基础设施建设、PPP 项目投资、上市公司定增、海外并购等领域积极拓展产业基金业务,

重点投向“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地区和重点政策扶持行业。

债券承销规模持续增加

利用本行综合金融渠道,债券承销规模持续增长。2015 年债券承销规模 1,329.50 亿元,同比增

幅为 45.10%。

资产证券化不断创新突破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2015 年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两单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其中“平银 2015 年第一期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为国内商业银行首单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

化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强化推动力度,实现业务零突破,携手同业合作机构,

为本行客户提供多元化融资工具。

跨境业务积极推进

2015 年,本行积极推进跨境业务,在跨境并购融资和中概股回归基金等领域实现创新,为企业

海外投融资提供一站式金融配套服务,实现境内外、多币种同一主体打包融资,覆盖了全流程的融

资需求。

托管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2015 年,本行着力构建和推广“一级经营”营销体系,充分发挥综合金融纽带作用,紧紧围绕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营销前置、服务高效”工作方针,持续打造托管全产业金融生态圈,塑造

“不一样”的平安托管品牌。

相继荣获“中国资产托管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金典奖全国服务业年度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中国资产托管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15 中国资产托管最佳金融服务机构”奖、“2015 IF 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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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金融创客产品”奖。

机构业务飞速发展

2015 年,本行以中标中央财政非税收入代缴资格为契机,加速开拓各类机构业务。夯实中央财

政业务基础,在完成相关制度配套的同时,加快系统开发联调测试工作,从 5 家新中标中央非税代理

银行中脱颖而出,率先通过财政部系统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助力地方财政业务拓展,陆续取得

财政业务代理资格。2015 年,本行先后取得 6 个省级、5 个市级、4 个区级非税收缴代理资格,1 个

市级直接支付代理资格。全面推动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本行 5 家试点分行已累计吸收地方国库定期

存款合计金额 250 亿元,市场份额约占 4%。

(五)小企业金融业务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5 年小企业业务以结构调整为主,2015 年末,全行小微型企业贷款余

额 1,141 亿元、个人经营性贷款 1,074 亿元,累计较年初增幅 5.6%。小企业金融事业部管理的贷款余

额 934.1 亿元,较年初降幅 14.3%;其中战略产品贷贷平安商务卡贷款余额 525.48 亿元,较年初增幅

16.96%;其他贷款中,互联保授信及高抵押率贷款下降 234.15 亿元,风险结构得到优化。

受宏观经济影响,小微企业现金流紧张、经营萎缩,信用风险上升,2015 年末小企业整体不良

率上升至 3.13%,主要风险来自于存量互联保业务以及部分高风险区域的客群;本行自 2014 年以来

调整战略,客群全面下沉,新增业务风险可控。本行大力发展的战略产品贷贷平安商务卡贷款资产

质量整体情况表现稳定,2015 年末不良率 1.76%,不良额和不良率增长均在可控范围内。

不断拓宽客户覆盖面,持续调整、优化业务结构

一方面,夯实有形商圈业务、加强风险管理,落实包干制营销、名单制销售等;另一方面,积

极拓展平台类和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群,创新构建总对总合作、工厂化审批的批量开发模式。全行已

批复三方信息平台、类产业链项目 275 个,授信超过 54 亿元,共涉及物流、商超、家电、品牌经销

等多个行业产业链以及电商、三方信息和数据平台。

加快注入互联网基因,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改善客户体验

将传统业务进行线上化升级,搭建线上化融资平台,推进网银、手机、微信、APP、IPAD、短

信、电话等移动服务渠道建设,形成移动互联服务圈。创新服务,推出平安管家,探索搭建针对小

企业客户全方位的在线管理、运营、商贸、交流平台,为商圈和小企业客户提供更多衍生增值服务。

强化互联网新工具和新思维,进一步完善和应用移动展业工具和客户管理系统,提升营销的精准性

和精细化;充分利用微信传播、移动互联网“自媒体”营销,有效提升品牌传播效用。

以贷贷平安为平台,深化综合金融服务

贷贷平安商务卡稳步发展,2015 年末,贷贷平安商务卡客户数 95.86 万户,贷贷卡存款余额 129.13

亿元,授信客户 24.71 万户,贷贷平安授信余额 864.81 亿元,贷款余额 525.48 亿元,平均利率稳定

在 15.45%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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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贷贷平安核心理念的基础上延伸,形成更多可复制、风险可控的解决方案,包括标准化的房

产抵押产品-房易贷、以发票为核算依据的发票贷产品以及专门针对商圈优质客户的定制化贷贷产品

等;同时进一步丰富卡的种类和权益,满足个性化客群需要;并加大对结算类和综合金融产品的研

究开发和推广,实现授信、结算、综合金融全覆盖;举办了高端客户答谢、普陀山祈福之旅等多种

大型客户回馈活动,进一步深化差异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

加强系统、数据、模型等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应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进行业务创新,强化数据平台建设,提升数据运用能力,强

化精准化营销和模型化风险管理;创新全流程远程业务管理平台,实现基于 PAD 端的远程面签等功

能和客户自助申贷及预审批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全线上、最专业、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六)行业事业部

本行目前已经有地产金融、能源矿产金融、交通金融、现代物流金融、现代农业金融、医疗健

康文化旅游六个行业事业部开业,另外还有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事业部正在筹备中。2015 年

末,行业事业部(自营)存款余额 1,694 亿元、贷款余额 2,506 亿元,均较年初实现翻番;2015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01 亿元,同比增长 41%。

(七)综合金融业务

对公综拓保持良好业绩

2015 年,对公综合开拓渠道营业收入 12.7 亿元,非利息净收入 3.91 亿元,存款日均 308 亿元、

较年初增幅 35%。集团内专业子公司贡献托管业务份额突破万亿元,规模占比 31%以上。本行和平

安投资系列合作新增落地项目 121 个,新增投资规模 1,500 亿元,为本行带来 8 亿元营业收入。

综合金融优势持续助力零售发展

零售寿险综拓新模式、集团销信用卡、银行销保险、银证合作等综合金融业绩继续保持增长。

综拓渠道 2015 年迁徙客户 109 万,财富客户较年初增加 20769 户,客户资产增加 479 亿元,存款增

加 119 亿元,新获客户均资产继续大幅提升,对全行的新增客户、财富客户数、资产和存款贡献度

占比分别达 8%、35%、29%和 44%;信用卡为集团旗下兄弟公司增加了一类天然的获客产品,本行

通过交叉销售渠道获客占新增发卡量的约 33%;零售全渠道代销集团保险累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6.07

亿元,同比增幅 136%;分行、信用卡和汽车金融渠道不断挖掘集团内丰富的保险资源,并根据各渠

道客户特征与集团子公司创新合作贴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分别实现保险非利息净收入 2.20 亿、

1.97 亿和 1.90 亿,同比增长达 134%、60%和 380%;深化与券商合作,成功打造“银证 e 家”差异

化第三方存管业务品牌,推出预约理财、7*24 小时等第三方存管业务特色产品及功能,2015 年末,

新签约平安证券第三方存管客户 52.85 万户,是上年同期的 11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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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理财业务

2015 年末,本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 2,399 亿元,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5,019 亿元。

四、业务创新

2015 年,本行业务模式、产品与服务创新均取得了较大突破,推出了包括“物联网金融”、“平

安橙子”、“综拓 e 家”、“银证 e 家”、“黄金‘银行’”、“期权专家”、“贷贷平安个性卡”

等一系列创新产品与服务,受到了市场的肯定与欢迎。

业内首家推出物联网金融,以物联网与金融的有机融合,赋予动产以不动产的属性

有效解决动产融资业务的管理难题,重构动产融资信用环境。以前所未有的海量数据和以数据

为基础的客户洞察,提供更有针对性、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重构供应链商业模式、降低银

行服务门槛,提供了全新的方式和科学的手段;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供了

崭新的机遇和蜕变的途径。

平安橙子(平安直通银行)技术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

本行不断创新平安橙子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符合年轻人消费和理

财习惯的产品与服务,在同业直销银行中首创“智能理财”、“梦想账户”和“精彩消费”三大特色

功能;同时,积极尝试并不断创新跨界异业合作模式,2015 年以来逐步推动实施“一加一乘”战略,

构建金融消费服务生态体系。

推出“综拓 e 家”、“银证 e 家”个人金融综合产品及服务平台

推出业内首创的零售综合金融全流程业务平台“综拓 e 家”,打造了“获客、推送、承接”的标

准 e 化流程,使得综拓与银行各经营渠道无缝对接,并依托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通过整合、打

通各专业公司科技与系统,有效地将集团客户迁徙至银行,并对客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管理及专

业服务;同时,深化与券商合作,成功打造“银证 e 家”差异化三管业务品牌,推出预约理财、7*24

小时等三管业务特色产品及功能。

“黄金‘银行’”、“期权专家”和“智慧交易”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黄金租赁业务持续稳健增长,租赁业务量及黄金交易量保持在股份制银行前列。黄金账户功能

成功上线口袋银行、平安橙子和壹钱包渠道,营销及获客渠道进一步丰富,黄金账户客户数增长迅

猛,较年初增长约 12 倍。

推出一站式综合金融产品交易平台“平安交易通”个人版,为个人客户提供一个账户、多个渠

道的即期外汇买卖和外汇期权交易,产品种类丰富,流程便捷高效,引发市场普遍关注。

全面完善同业财富账户业务,新推出包括同业财富账户系列产品的四项利率增值服务(金额套

档、期限套档、约期存款、分段计息二期功能),提高活期存款总量及占比,同业机构合作不断增加。

成功推出国内首个银行系指数——平安指数系列理财产品,并陆续发布平安银行跨资产优化配

置指数和平安银行环球平衡智选指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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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定制贷贷平安个性化卡,业务从线下迁移至线上,提升客户体验

为满足商圈不同层级小企业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异化服务或组合化的解决方案,在贷贷平安标

准版(100 万以下)的基础上,本行全新推出定制化贷贷产品(100 万以上)和标准化房产抵押产品

房易贷;进一步丰富贷贷卡体系,不断提升客户服务和体验。在原有金卡、白金卡、佛文化卡、联

名卡基础上,本行推出贷贷平安黑钻卡、法人卡,旨在为小企业客户提供更多私行级待遇和服务,

以及帮助小企业实现结算和使用便利。推出贷贷平安橙 e-发票贷产品,2015 年优先在商超等多行业

推广这一发票贷产品模式,并为逾千户小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贷款余额超过十亿元。

五、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而形成的风险。

本行已建立集中、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成“派驻制风险管理、矩阵式双线汇报”

的风险管理模式,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统筹各层级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公司授信审批

部、资产监控部、零售信贷管理部等专业部门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并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

会向各分行/事业部派驻主管风险副行长/风险总监,负责所在单位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本行

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对信贷业务实行全流程管理。具体如下:

1、贷前受理和调查方面,建立了全面的授信尽责调查制度,严格落实授信业务贷前调查环节的

风险防范,规范贷前调查行为,提升贷前调查工作质量,严格审查客户准入资格,严防利用不真实

生产经营信息和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核实客户贷款需求和审贷资料的真实性,客观评价客户还款能

力,严防利用虚假资料或虚假担保等骗取贷款。

2、贷款审查和审批方面,建立了相应的授权管理、审查管理、额度管理、后督管理等制度,要

求多方获取客户最新融资信息,全面、科学测算贷款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贷款,严防逆程序操

作、超权限审批和员工参与客户编造虚假材料;严禁授意或支持贷款调查/审查部门或人员撰写虚假

调查/审查报告、随意降低准入标准、违规决策审批贷款。

3、贷款合同签订与发放方面,建立了合同管理、放款管理等制度,并要求坚持合同面签制度,

严防在未落实贷款条件或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情况下发放贷款,严防客户用虚假支付依据支

取贷款。

4、贷后管理方面,建立了完善的授信风险监测预警、问题授信管理、不良资产管理及责任追究

等制度,包含授信合同生效后到授信完全终止前的风险监测、预警、控制、报告、处置和统计等内

容,并要求加强对客户贷款使用的监督,及时跟踪客户经营状况,定期实地查看押品状态,严防贷

款被挪用、资产被转移、担保被悬空。

(二)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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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不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项目,优化市场风险计量模型

和数据质量,加快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全行市场风险管理和计量水平,有效应对

了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保障了资金交易和投资业务稳健发展。

1、市场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和流程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在满足监管和内部管

理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平衡风险和收益,为增强本行市场竞争力夯实基础。

本行持续完善现有政策制度和流程,搭建包含市场风险基本制度、一般管理办法、操作流程的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了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报告和控制的全流程,并积极推动相关

制度的落地实施。

2、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

本行市场风险治理架构由三个主要层级构成,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委员会和执

行层。本行董事会是市场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及其

下设委员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市场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市场风险管理执行

层的汇报。

风险管理部是全行市场风险的牵头管理和具体执行部门,与前台业务部门保持独立。风险管理

部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包括:拟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

险;牵头全行市场风险限额管理;设计、实施返回检验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评估新产品市场风险;

负责全行市场风险管理相关系统的管理维护以及市场风险信息报告等。

3、所承担市场风险的类别、总体市场风险水平及不同类别市场风险的风险头寸与风险水平

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和汇率产品(包括黄金)的头寸。

交易账户利率风险源于市场利率变化导致交易账户利率产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对银行当期损

益的影响。本行管理交易账户利率风险,主要是采用敏感性限额、风险价值限额(VaR)、每日和月

度止损限额等方法,确保交易账户利率风险在可承担的范围内。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户整体收益和经济

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本行定期监测人民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在各期限重定价缺口水平,并且定

期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对利率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密切关注各类业务久期匹配以及利

率波动情况下机构净值变化对资金净额的影响比例,严格控制利率敏感性相关指标并施行审慎的风

险管理。在定价风险决策委员会指导下,通过利率走势预测机制与利率风险对冲机制,在全行一致

的利率预期下管理各类产品定价模式,积极控制利率风险敞口。本行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会议,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状况、市场资金情况和人民银行信贷政策的分析,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

构,科学管理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主要包括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和由外汇衍生交易

所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源自本行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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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民币计价的贷款和垫款、资金拆借、存款以及即期、远期、掉期、期权交易等。本行对各种货

币头寸设定相关限额,每日监测其敞口及限额使用情况,并且使用对冲策略将其市场暴露控制在设

定的限额内。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

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行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最高

管理机构,资产负债管理部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行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本行监

事会定期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稽核监察部是流动

性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部门。

本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和管理策略;做到有效识别、计

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审慎评估未来流动性需求;不断完善

和细化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针对特定事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

同工作,提高流动性风险应对效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流动性保持充裕,重要的流动性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监管要求;各项业务稳

步增长,始终保持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

本行将继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衡发展;同时,

推动全行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加强稳定存款管理,夯实全行流动性基础。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

的风险。

本行围绕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坚持“变更、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风险为本”的原则,

积极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落地实施,深化完善全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落实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系统及相关机制执行,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监督和评价,全行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及控制/

缓释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具体如下:

1、积极组织开展全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检视、评估和完善,有效提升操作风险管理完整性、合

规性及有效性,顺利推进操作风险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预评估申请工作。

2、持续夯实操作风险管理基础,优化升级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制度、系统、考评标准等,加强

分支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支持、现场辅导和考核评价。

3、深化提升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

损失数据收集(LDC)”的运用深度、覆盖广度及实施效果,稳步提升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

预警、整改能力,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操作风险,支持业务健康发展。

4、加大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整合优化、推广力度,系统操作易用性、功能完整性、运行可靠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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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得到有效提升,不断提高全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5、有序提升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完整性和合规性,重视业务连续性演练和业务影响分析,持续

夯实全行业务连续性基础管理,提升业务应急能力。

6、全面推进监管各项外包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完善外包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外包风险管

理评估和改善,加强重点外包领域的风险管控。

7、深入开展操作风险文化建设,对分行开展实地培训宣导活动,塑造操作风险管理良好文化,

“操作风险管理人人有责”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五)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

险。

声誉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本行的经营管理、业务活

动以及员工行为等所有领域。本行 2015 年声誉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

订《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并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二是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加强声誉风险前置管

理;三是开展声誉风险事前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潜在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并制定有效的防

范和应对措施;四是持续优化舆情监测机制,增加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监测频次,扩大监测

范围,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五是不断强化危机应对系统,综合使用多种手段提升敏感舆情

处理的效率及效果;六是加大声誉风险培训教育和宣导力度,通过培训、演练等形式提升全行声誉

风险意识;七是加大重点媒体关系维护力度,构建自媒体关系网络,不断夯实本行声誉风险管理基

础;八是加大声誉风险考核力度,将声誉风险考核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行风险考评。

2015 年,本行声誉风险整体良好,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六)国别风险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境外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

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

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本行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平安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别风险管理职责、管理

手段和工作流程,建立规范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本行动态监测国别风险变化,认真做好国别风险

评级、限额管理、监测预警和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工作。

(七)其他风险

本行面临的其他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

1、法律风险管理方面,本行根据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提升全行法律风险管控水

平。2015 年,本行健全有关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法律文本与审查管理制度,及时修订、

完善了全行各类格式合同,提高业务效率;有序开展日常法律审查与咨询工作,对本行新产品研发、

新业务开展、重大项目等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开展重点业务的法律调研与法律风险

48

预警与提示工作,支持业务健康发展。同时,本行开展诉讼与非诉案件管理工作,持续贯彻诉讼案

件定期跟踪检视报告、分析讨论机制,处理多笔诉讼和非诉事件,避免了部分诉讼案件可能导致的

经济损失,有效维护本行合法权益;提前介入并妥善应对处理各类非诉纠纷及突发事件,有效防控

和化解了有关法律风险。

总体来说,本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围绕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化解三个

层次展开,并在法律风险管理的主要领域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机制,从规范制度和

流程方面增强法律风险的防范、控制与化解能力,持续提升本行业务的法律风险管理成效,实现本

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战略目标。

2、合规风险管理方面,本行紧紧围绕经营发展战略,按照“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和建设“强大

总行”的工作要求,完善案防合规体系,实施多项案件防控、合规管理措施与风险管控工具,确保

合法合规营运,报告期内实现了无重大案件、无重大洗钱风险事件的目标,为各项业务健康、快速

发展提供有效的合规支持,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基础。主要情况如下:

(1)加强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加强机构人员管理,调整充实人员队伍及机构设置,推动条线、

行业事业部建立案防合规架构;完善合规制度体系,修订了多项合规管理制度、案防工作制度和反

洗钱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案防合规管理体系。

(2)加大案防力度,进一步强化条线事业部案防合规协同、分行案防合规督导、案件风险排查、

案防形势分析与调研宣讲、风险事件处置等案防措施实效,全面提升案防工作水平。加强违规处罚

力度,将案件和重大违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全行稳健合规经营。

(3)加大业务合规性管理支持,密切关注监管法规,通过监管速递、新法直通车等及时将监管

要求向全行传达及提示,推进外规内化;强化新产品新业务上线前合规评审,全面识别、评估及缓

释业务敏感风险;强化全行制度管理,持续推进制度管理的流程化、系统化建设。采用线上化方式

组织实施年度制度规划工作,定期对年度制度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视,组织全行制度管理培训,优

化制度管理系统,提升制度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4)落实反洗钱管理措施,规划和设计新的反恐融资“黑名单”监控体系;持续优化反洗钱监

测系统功能,提高作业质量;强化高风险业务反洗钱管理,组织开展离岸业务、互联网业务等多项

反洗钱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导;认真贯彻落实银行反洗钱义务,积极开展各项反洗

钱工作,持续提升反洗钱管理水平。

(5)积极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强化全行员工合规意识,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在全行范围

内组织开展“工会杯”合规之星竞赛活动、“四个一”案防合规活动,进一步加强案防合规文化教

育;通过现场培训、网络课程、手机“知鸟”课程等形式,针对业务部门员工、合规人员、新入职

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案防合规、反洗钱培训,强化“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

49

六、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情况

(一)资本充足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50,070 119,241 100,161

其他一级资本 - - -

一级资本净额 150,070 119,241 100,161

二级资本 31,735 30,710 15,723

资本净额 181,805 149,951 115,884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661,747 1,380,432 1,170,412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506,963 1,266,583 1,087,683

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1,274,366 1,029,511 898,589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226,879 232,909 181,99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5,718 4,163 7,099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6,107 10,524 4,247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38,677 103,325 78,48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3% 8.64% 8.56%

一级资本充足率 9.03% 8.64% 8.56%

资本充足率 10.94% 10.86% 9.90%

信用风险资产组合缓释后风险暴露余额:

表内信用风险资产缓释后风险暴露余额 2,064,386 1,833,839 1,690,974

表外转换后资产余额 527,759 507,936 411,158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1,285,450 953,518 486,980

注: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计量资本要求,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报告期内,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计量方法、风险计量体系及相应资本要求无重大变更。有关资本管理的更详细信息,

请查阅本行网站(bank.pingan.com)。

(二)杠杆率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杠杆率 4.94% 4.65% 4.50% 4.46%

一级资本净额 150,070 145,706 139,365 125,107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3,035,027 3,133,265 3,095,963 2,806,981

注:主要因利润增长、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增加,带来报告期末杠杆率增加。有关杠杆率的更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

网站(bank.pingan.com)。

50

七、本行未来展望

2016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宏观环境展望

展望 2016 年,全球经济发展将延续分化趋势,国内宏观经济增长从高速向中高速转变,国内经

济增长进入新常态。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在国内经济新旧动力切换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总的来说呈现出

“结构机会涌现、机遇挑战交织、产业分化加剧”的趋势。从机遇来看,商业银行需要抓住如下机

遇:

1、稳增长政策带来的平稳发展机遇。从政府层面来看,会采取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包括持续宽

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主动的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为银行规模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支撑。宽松的货币

政策,尤其是多元化的公开市场工具组合以及利率走廊模式,为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提供了外在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基础设施、一带一路、区域发展政策等,既为资产业务提供了

项目支撑,又为拓展客户提供了市场空间。

2、“十三五”规划带来的新兴业务机遇。“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未来五年新的发展理念,包

括一带一路下的跨国投资、消费金融、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国企改革下的并购重组、财税改革下

的政府金融、养老金资产管理、服务业新兴融资、人民币国际化、注册制、绿色金融等。

3、财富增长时代带来的零售金融机遇。居民的财富积累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个人正在从收入

快速增长的“流量”时代,向财富快速积累的“存量”时代转变。人们的金融消费需求由过去单一

的存贷款,向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和全面的个人及家庭资产负债管理转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也越来越高,这种转变为银行发展零售金融尤其是财富管理业务提供了机遇。

4、金融监管变革带来的综合金融机遇。监管部门正在向综合监管转型,这为银行丰富经营牌照、

发展综合金融、降低监管成本提供了机遇。

5、新兴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金融机遇。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互联网方兴未艾,物联网、区块链等

技术又开始登上金融舞台。商业银行必须顺应新兴技术发展规律和金融业发展趋势,将新兴技术发

展内化为银行业的技术红利,以此支撑创新产品、服务和风控模式,打造面向未来的新金融业务体

系。

(三)公司发展战略

2016 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环境、新使命下,顺应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以

提质增效为一个中心、以事业部改革和分行转型为两条主线,推动银行自身的供给侧改革,逐步改

51

善银行的服务水平与组织能力,以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金融与非金融需求;着力打造智慧金融、精

品金融、生态金融三张名片,全力打造产业基金、跨境金融、物联网金融等新增长点,全面发力零

售业务,深耕细作橙 e 网,转型升级小企业业务,做强做大大资管业务;全面强化风险管理,打造

中后台强大的作战指挥能力,引领平安银行在新征程里续写辉煌篇章。

(四)经营计划

2016 年,本行将继续保持在基础平台建设、产品研发、战略业务资源配置和系统建设方面的投

入,费用支出将比 2015 年有所增长,但总体成本收入比仍将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也将重点

关注历史不良资产的清收,加大核销与打包处置力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大对市场环境

的研究与分析,提高行业趋势研判能力,推动全行业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实现净利润持

续、合理增长,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健的回报。

(五)风险管理

2016 年,本行风险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1、加强分析研究,支持业务创新发展

贯彻落实全行风险政策,优选客户,对高风险行业实行严格的限额管理;采取专业化、特色化

经营策略,全面深入推广“一行一策”,推动分行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业务策略和业务创新的研究,深入开展对国家政策、区域经济、行业发展、本行经营的分析和研究,

及时调整业务结构,优化资本配置。

2、加强授信管理,严控资产质量

加强贷前管理,从源头控制风险;持续优化授权管理体系,动态调整授权;加强风险考核,严

格违规问责;严控增量,管好存量,多措并举,把不良资产控制在合理水平;优化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授信重审机制,加强重点风险领域风险管控。

3、加强合规经营,合规全员全覆盖

培育全行合规风险管理文化,对违规行为重罚严惩;确保业务行为合规性,合规全员全覆盖;

加强风险文化和合规意识再教育,严防案件风险,确保无重大案件发生。

4、加强系统建设,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进一步深化和推动数据分析服务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持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持续优化风

险数据集市功能;推动数据质量标准落地,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5、加强大数据和工具系统建设

推进大数据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推动数据分析服务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优化技术工具与模型

应用,适应创新业务风险管理需要;开发优化各类业务及风险管理系统平台,适应业务精细化管理

需求;推进新资本协议项目和工具建设,建立统一的信贷数据平台及适用的管理模块。

6、加强风险团队建设和人员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基础

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团队建设,落实各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明确各层级风险管理组织的

52

职责、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加强风险人员配置等;完善风险政策体系,加强组合管理;持续优化

风险管理流程,继续完善从授信调查、授信审批、贷款发放、风险监控到资产清收的作业流程。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本行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并接受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内容主要包括:本行的

经营管理情况和发展战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及其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

息披露指引》的要求,本行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不存在违反信息

公平披露的情形。

1、报告期内本行接待投资者的主要情况如下: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02/06 实地调研 机构

2015/03/13 实地调研、电话沟通 机构

2015/03/23 上门拜访 机构

2015/05/11 实地调研 机构

2015/05/13 投行会议 机构

巨潮资讯网

2015/06/26 开放日 机构

(www.cninfo.com.cn)

2015/08/14 实地调研、电话沟通 机构

2015/08/24 上门拜访 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21 电话沟通 机构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10/27 实地调研 机构

2015/11/06 投行会议 机构

2015/11/23 开放日 机构

2015/12/02 实地调研 机构

全年 电话沟通、书面问询 个人

接待次数 653 次

接待机构数量 669 家

接待个人数量 640 人次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53

2、报告期末至披露日期间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02/02 实地调研 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接待次数 151 次

接待机构数量 8家

接待个人数量 150 人次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5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本行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行明确提出,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至 30%之间。本行目前正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阶段,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在确保公司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当

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

低于 40%(含 40%)。

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424,894,78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4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行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发布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

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4 月 13 日。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报告期内实

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二)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865 百万元,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 63,533 百万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 2015 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人民币 2,187 百万元。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4%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8,413 百万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8,521 百万元;一般风险准

备为人民币 27,528 百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52,933 百万元。

55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308,676,139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3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189 百万元、转增股本人民币 2,861 百万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后,本行剩余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0,744 百万元,总股本变更为 17,170,411,366 股。

以上预案须经本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4 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9,802 百万元,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 48,242 百万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 2014 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人民币 1,980 百万元。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3%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2,606 百万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6,334 百万元;一般风险准

备为人民币 19,115 百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43,656 百万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424,894,787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4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988 百万元、转增股本人民币 2,285 百万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后,本行剩余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668 百万元,总股本变更为 13,709,873,744 股。

三、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3 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15,231 百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人民币 34,362 百万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 2013 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人民币 1,523 百万元。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2%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2,876 百万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4,354 百万元;一般风险准

备为人民币 16,509 百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29,963 百万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521 百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523 百万元、转增股本人民币 1,904 百万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后,本行剩余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440 百万元,总股本变更为 11,425 百万股。

56

(三)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分红年度

(含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 年 2,189 21,865 10.01%

2014 年 1,988 19,802 10.04%

2013 年 1,523 15,231 10.00%

(四)本行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53

每 10 股转增数(股) 2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4,308,676,139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2,189,227,449

可分配利润(元) 63,532,769,629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人民

币 59,326 百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以本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308,676,13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自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转增股本人民币 2,861

百万元。本次转增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该预案须经本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

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7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中国平安拟以其所持的90.75%原平安银行股份及269,005.23万

元现金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股份(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时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国平安作为深发展的控股股

东期间,针对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

实质性获得深发展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

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深发展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平

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深发展相同或相近的业

中国平

关于同业 务,以避免与深发展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安保险

竞争、关 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就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

资产重组时所作 (集 2011 年 7 正在履行

联交易及 其他企业与深发展之间发生的构成深发展关联交易的事项,中国平 —

承诺 团)股 月 29 日 之中

独立性的 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份有限

承诺 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深发展进行交易,并依据有

公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中国平安保证中国平安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

过与深发展的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深发展承担任何不正

当的义务。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国平安作为深发展的控股股

东期间,将维护深发展的独立性,保证深发展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彼此间

独立。

中国平安就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1,323,384,991股新股承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1月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中国平安关联机构(即在任何

中国平 直接或间接控制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受中国平安控制、与中国平 2013年 正在履行

三年内

安保险 安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锁定期满之后, 12月31日 之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

股份限售 (集 中国平安可以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本次

再融资时所作承

承诺 团)股 发行的股份。

份有限

中国平安就其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210,206,652股新股承诺,自

公司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5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15年 正在履行

三年内

该等股份,在限售期内既不在非关联企业间出售转让,也不在关联 5月21日 之中

企业间转让处分,也不就该限售股份作出其他任何权益处分的安排。

其他对公司中小

— — — — —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

利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58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行无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行资金情

况。

担保业务是本行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本行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

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本行除经相关监

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中介机构聘请

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人民币 848.6 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姚文平、朱丽平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不适用

59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2、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和保荐人情况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人民币 158 万元

财务顾问名称 不适用

财务顾问报酬 不适用

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报酬 人民币 4600 万元(含保荐费及承销费)

十一、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本行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5 年,本行无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2015 年末,本行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

诉讼共 177 笔,涉及金额人民币 8.38 亿元。

十四、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有权机关调查、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

况。

十六、本行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60

十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本行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情况”、“本行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主要交易情况”和“本

行与关键管理人员任职单位的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的主要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

“财务报表附注 八、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的执行情况

2014年5月22日,本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

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行与中国平安及其除本行以外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平

安及其子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进行了预计。同意2014年至2016年

平安银行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

适用行业惯例,在对具体业务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合

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在额度上限内,开展以下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同意在上述额度上限内,根据以上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

原则,授权平安银行管理层按照平安银行日常业务审批权限审批及执行以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并

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平安银行管理层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关联交易年度执行情况。上述额度限

额需要调整的,按监管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2015年末,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在本行已获得审批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为137.90亿元,

授信余额为19.43亿元。

(2)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39.60亿元,信用险项下

贸易融资11.18亿元,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180.00亿元。

(3)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转让或资产收益权转让关联交易为0亿元。

(4)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转让或资产收益权转让服务管理费为0.30亿

元。

(5)2015年末,引入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协议存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为16.59亿元。

(6)2015年末,向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支出、管理费收入/支出、顾问费收入

/支出)13.34亿元。

(7)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开展同业资产及负债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但

不限于利息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支出、管理费收入/支出、顾问费收入/支出)0.48亿元。

(8)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开展结构性业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但不限于

利息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支出、管理费收入/支出、顾问费收入/支出)0亿元。

(9)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但不

限于利息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支出、管理费收入/支出、顾问费收入/支出)1.01亿元。

(10)2015年末,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开展非标债权资产类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包括

61

但不限于投资顾问费收入/支出、业绩报酬收入/支出、手续费收入/支出、管理费收入/支出)0.03亿元。

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上限。

3、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2015年6月30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亿元同业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给予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5亿元同业授信额度

的议案》。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2015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等相关公告。

十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本行除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重大担保事项。

3、其他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本行无重大合同纠纷。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

1、2014 年 7 月 15 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4 年 8 月 4 日,本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 年 4 月 24

日,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70,663,811 股新股。

截至 2015 年 5 月 6 日,平安银行实际收到发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以每

股人民币 16.70 元合计向境内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598,802,395 股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96.5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9,939,999,996.50 元。本行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收到该

公司登记存管部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5 年 5 月 20 日,本行刊登了《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598,802,395

股,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中国平安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除中国平安外,其余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1 日。

2、2014 年 7 月 15 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4 年 8 月 4 日,本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 年 7 月 15

62

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15 年 7 月 31 日,本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15 年 9 月 1 日,本行

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5〕539 号),

中国银监会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并按

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同时,核准本公司修订后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 2 月 26 日,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41 号),核准本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的优先股。

截至 2016 年 3 月 9 日,上述优先股已完成发行,相关发行情况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后续将办

理股份登记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优先股向 12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 2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票面股息率为 4.37%;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25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

一级资本。本行将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上述优先股发行详细情况。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一、社会责任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是 □否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 是否含环境 是否含社会 是否含公司治 报告披露标准

性质 方面信息 方面信息 理方面信息 国内标准 国外标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私企 是 是 是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GRI4.1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具体情况说明

1.公司是否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不适用

2.公司年度环保投支出金额(万元) 不适用

3.公司“废气、废水、废渣”三废减排绩效 不适用

63

4.公司投资于雇员个人知识和技能提高以提升雇员职业发展

13,117 万元

能力的投入

5.公司的社会公益捐赠(资金、物资、无偿专业服务)金额 1,035 万元

二十二、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

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否

6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数量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8,182,637 13.90 598,802,395 - 317,636,528 - 916,438,923 2,504,621,560 17.50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1,588,182,637 13.90 598,802,395 - 317,636,528 - 916,438,923 2,504,621,560 17.50

其中:

1,588,170,423 13.90 598,802,395 - 317,634,085 - 916,436,480 2,504,606,903 17.50

境内法人持股

约 约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214 - - 2,443 - 2,443 14,657

0.00 0.00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836,712,150 86.10 - - 1,967,342,429 - 1,967,342,429 11,804,054,579 82.50

1、人民币普通股 9,836,712,150 86.10 - - 1,967,342,429 - 1,967,342,429 11,804,054,579 82.5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11,424,894,787 100 598,802,395 - 2,284,978,957 - 2,883,781,352 14,308,676,139 1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向合格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本行股份总

数相应增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2015 年 4 月 2 日,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2014 年 8 月 4 日,本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 年 4 月 24 日,本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7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070,663,811 股新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行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发布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4 月 13 日。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在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本行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登记手续,并收到该公司登记存管部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1、2014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1.44 元、稀释每股收益为 1.44 元,2014 年末每股净资产为 9.55 元;

2、2013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1.29 元、稀释每股收益为 1.29 元,2013 年末每股净资产为 8.18 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年解除 本年增加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2017 年 1 月 9 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05,674,387 股;

1,588,061,989 0 527,819,050 2,115,881,039 非公开发行

-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2018 年 5 月 21 日:

210,206,652 股。

66

易方达资产-浦发银行-易方达资产

-浦发银行-吉渊投资定增 1 号资产 0 0 71,855,029 71,855,029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管理计划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华富基金-浦

发银行-吉渊投资定增 2 号资产管理 0 0 71,855,029 71,855,029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计划

银河资本-渤海银行-银河资本-银

0 0 47,943,113 47,943,113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河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银瑞金资产-上海银行-慧富 9 号

0 0 43,639,116 43,639,116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资产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

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193 号资产管理计 0 0 34,157,432 34,157,432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仁信 1 号资产

0 0 16,277,245 16,277,245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民生银行-天泽金牛 18

0 0 14,363,473 14,363,473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

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195 号资产管理计 0 0 10,984,700 10,984,700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上银瑞金资产-上海银行-慧富得壹

0 0 10,356,148 10,356,148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5 月 21 日

海捷 19 号资产管理计划

非公开发

行、股改限

其他 120,648 0 67,188,588 67,309,236 -

售及高管限

售股份

合计 1,588,182,637 0 916,438,923 2,504,621,560 - -

注:其他限售股股份中,股改限售股股份共计 130,121 股,分别由深圳市特发通信发展公司、深圳市旅游协会、深圳

市福田区农业发展服务公司燕南农机经销所持有,该等股份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限售期满,但有关股东尚未委托公司

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手续。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 发行价格 获准上市交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交易终止日期

名称 (或利率) 易数量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5 月 6 日 16.70 598,802,395 2015 年 5 月 21 日 598,802,395 -

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

准,本行于 2015 年向包括中国平安在内的境内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598,802,395 股股份,

67

发行价格每股 16.70 元,共募集资金 9,999,999,996.50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

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上市,本次发行中,中国平安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除中国平安外,其余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1 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行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并完成向合格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本行股份

总数由 11,424,894,787 股增加至 14,308,676,139 股。本行股东结构请参见“股份变动情况表”。

2015 年末,本行股东权益 1,615.00 亿元,较年初增加 305.51 亿元,增幅 23.33%。

3、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

332,918 户 - 347,147 户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售条 持有无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例(%) 增减 件股份数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 境内法人 7,092,077,555 49.56 1,357,185,136 2,115,881,039 4,976,196,516 - -

-自有资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境内法人 874,552,320 6.11 145,758,720 0 874,552,320 - -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境内法人 427,832,759 2.99 427,832,759 0 427,832,759 - -

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境内法人 324,779,969 2.27 54,129,995 0 324,779,969 - -

保险产品

境内自然

葛卫东 186,661,000 1.30 -87,578,761 0 186,661,000 质押 105,696,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境内法人 180,177,500 1.26 180,177,500 0 180,177,500 - -

责任公司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

境内法人 164,459,948 1.15 21,159,991 0 164,459,948 - -

公司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

境内法人 71,855,029 0.50 71,855,029 71,855,029 0 - -

吉渊投资定增 2 号资产管

理计划

68

易方达资产-浦发银行

-易方达资产-浦发银

境内法人 71,855,029 0.50 71,855,029 71,855,029 0 - -

行-吉渊投资定增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境内法人 58,005,459 0.41 56,791,185 0 58,005,459 - -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华富基金-浦发银行-吉渊投资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易方达资产-浦发银行-易方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

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 达资产-浦发银行-吉渊投资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成为公司前十名股东。其股份锁

股东的情况(如有)

定期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2016 年 5 月 21 日。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中国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与“中

致行动的说明 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具有关联关系。

2、本行未知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4,976,196,516 人民币普通股 4,976,196,51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874,552,320 人民币普通股 874,552,32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27,832,759 人民币普通股 427,832,759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24,779,969 人民币普通股 324,779,969

葛卫东 186,66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6,661,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0,1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177,500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4,459,948 人民币普通股 164,459,94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58,005,459 人民币普通股 58,005,459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 人民币普通股

48,553,700 48,553,7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48,553,7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53,7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一致行动人,“中

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 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具有关联关系。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本行未知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葛卫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57,701,000 股外,还通过东方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有 28,96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86,661,000 股。

前 10 名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

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明哲 1988 年 3 月 21 日 10001231-6

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69

本行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

地上市。截至报告日,中国平安尚未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届时请详见《中国平安保险(集

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控股股东变动。本行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方框图如下:

4、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无实际控制人。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无。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7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任职 年初持股 本年增持股 本年减持股 年末持股数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状态 数(股) 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股)

孙建一 董事长 现任 男 62 2012.10-换届

董事任期:

2012.10-换届

邵平 董事、行长 现任 男 58

行长任期:

2012.11-

姚波 董事 现任 男 44 2010.6-换届

叶素兰 董事 现任 女 59 2010.6-换届

蔡方方 董事 现任 女 41 2014.1-换届

陈心颖 董事 现任 女 38 2014.1-换届

李敬和 董事 现任 男 60 2007.12-换届

董事任期:

2007.12-换届

胡跃飞 董事、副行长 现任 男 53 2,849 571 3,420

副 行 长 任 期 :

2006.5-

董事任期:

2014.1-换届

赵继臣 董事、副行长 现任 男 52

副 行 长 任 期 :

2013.1-

储一昀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0.12-换届

王春汉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4 2014.1-换届

王松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3 2014.1-换届

韩小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0 2014.1-换届

职工监事、

邱伟 现任 男 53 2010.6-换届

监事长

车国宝 股东监事 现任 男 66 2010.12-换届

周建国 外部监事 现任 男 60 2014.1-换届

骆向东 外部监事 现任 男 62 2014.1-换届

王聪 外部监事 现任 男 57 2014.1-换届

王岚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45 2010.12-换届 413 83 496

曹立新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47 2010.12-换届

蔡丽凤 副行长 现任 女 57 2013.3-

冯杰 副行长 现任 男 58 2010.12-

吴鹏 副行长 现任 男 50 2011.8- 1,663 332 1,995

陈蓉 副行长 现任 女 47 2014.3- 15,789 3,157 18,946

周强 董事会秘书 现任 男 43 2014.6-

2011.5- 下 任 补 选

马林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2

(注)

叶望春 副行长 离任 男 60 2012.7-2015.7

72

副 行 长 任 期 :

副行长兼 2013.1-2016.1

孙先朗 离任 男 54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任期:

2014.3-2016.1

合计 - - - 20,714 4,143 24,857

注:2015 年 8 月 22 日,马林先生辞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马林先生的辞职

将在下任独立董事补选产生后生效。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叶望春 副行长 离任 2015 年 7 月 11 日 因已届退休年龄,辞去本公司副行长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辞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马林 独立董事 离任 2015 年 8 月 22 日 务。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马林先生的辞职将在下任独

立董事补选产生后生效。

副行长兼首席

孙先朗 离任 2016 年 1 月 6 日 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职务。

财务官职务

三、任职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孙建一先生,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1953 年出生,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2012 年 1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长。

孙建一先生于 1990 年 7 月加入中国平安,历任管理本部总经理、中国平安副总经理、常务副总

经理、副首席执行官等职务;自 1994 年 10 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至今;自 1995 年 3 月

起,被选举为中国平安执行董事;自 2008 年 10 月起,被选举为中国平安董事会副董事长。并于 1999

年 10 月至 2004 年 9 月,兼任平安信托董事长;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兼任原平安银行董事长。

加入中国平安之前,孙建一先生 1971 年至 1984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工作,历任信贷科

副科长、办事处主任;1984 年至 1990 年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武汉证券公司

总经理。

孙建一先生亦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海

昌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平先生,董事、行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957 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95 年参加中国民生银行筹建,1996 年至 2012 年,历任民生银行总行信贷部副主任、总行信

贷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2012 年

73

1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行长。此外,2006 年至今,受聘担任美国沃顿商学院董事会亚太地区执行董

事。

加入民生银行之前,曾任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城市信用社联社党委书记、总经理,潍坊市信用

联社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姚波先生,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971

年出生,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FSA),并获得美国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 2009 年 6 月起

出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自 2010 年 4 月和 2009 年 6 月起分别出任中国平安首席财务官和副总经理,

于 2012 年 10 月起出任中国平安总精算师,于 2016 年 1 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姚波先生于 2001 年 5 月加入中国平安,2009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中国平安财务负责人,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国平安总精算师,2004

年 2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中国平安财务副总监,2004 年 2 月至 2012 年 2 月期间兼任中国平安企划部

总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中国平安副总精算师,2001 年至 2002 年曾任中国平安产品

中心副总经理。

此前,姚波先生任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咨询高级经理。

叶素兰女士,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1956 年出生,获得英国伦敦中央工艺学院计

算机学士学位。自 2011 年 1 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副总经理至今,并分别自 2006 年 3 月、2008 年 3 月

及 2010 年 7 月起担任中国平安首席稽核执行官、审计责任人及合规负责人至今。2010 年 6 月至今,

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叶素兰女士于 2004 年 2 月加入中国平安,2004 年 2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

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中国平安总经理助理。

此前,叶女士曾任职于友邦保险、香港保诚保险公司等。

蔡方方女士,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74 年出生,获得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商业硕士学位。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执行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平安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蔡女士于 2007 年 7 月加入中国平安,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期间先后出任中国平安人力

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职务。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财

务执行官兼企划部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中国平安副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

加入中国平安前,蔡女士曾任华信惠悦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和英国标准管理体系公

司金融业审核总监等职务。

陈心颖女士,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1977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麻省理工

学院,获得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硕士、电气工程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自 2013 年 1 月起出任中

74

国平安首席信息执行官和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 CEO,2013 年 12 月起出任中国平

安首席运营官,2016 年 1 月起出任中国平安常务副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董事。

陈心颖女士加入中国平安之前,曾是麦肯锡公司合伙人(全球董事),专长于金融服务,在麦

肯锡工作的 12 年间,曾与美国和亚洲 10 个国家的领先金融服务机构合作,主要专注于战略、组织、

运营和信息技术领域。

李敬和先生,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1955 年出生,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材料专

业毕业,工学学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

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

1982 年 1 月至 2000 年 1 月,历任中国电子进出口华南公司业务员,中国电子进出口华南公司珠

海办事处副主任,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11 年 7 月,先后任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深圳

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10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李敬和先生兼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会长,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

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电子学会荣誉理事长,深圳市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名誉会长。

胡跃飞先生,董事、副行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1979 年 12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东安县支行科员;1983 年 8 月至 1986 年 7

月,在湖南金融干部管理学院学习;1986 年 8 月至 1989 年 12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科员、

人事处副科长。1990 年 1 月至 1999 年 2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党办宣传室主任、支行副行长、支行行

长;1999 年 2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广州分行行长;2000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兼广州分行行长;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2006 年 5 月起,

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2007 年 12 月起,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董事。现

负责平安银行公司业务和行业事业部的经营管理。

赵继臣先生,董事、副行长,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1963 年

出生,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

1982 年 9 月至 1984 年 1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分行科员;1984 年 2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中

国工商银行枣庄分行科员、支行行长(党委书记)、信贷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底,任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分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2 月,

任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杭州分行党委委员、

常务副行长;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常务副总裁、风险总监;

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民生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长。2013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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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起,任平安银行副行长。2014 年 1 月起,任平安银行董事。现负责平安银行风险管理及小企业金

融事业部的经营管理。

储一昀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4 年出生,会计

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

银行)独立董事。

储一昀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

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会(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

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执行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兼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

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汉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951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1975 年 5 月至 1997 年 11 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四唯路办事处会计经办、党支部干

事、党支部副书记,车站路办事处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书记,分行整党办公室干部,分行

政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分行副行长(期间,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江汉大

学学习;1994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2 月,兼任武汉市政府城市合作银行领导小组成员、筹建办主任)。

1997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武汉市商业银行常务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2000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武汉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200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期间,

武汉市商业银行于 2008 年 6 月更名为汉口银行),任汉口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09 年 7 月至今,

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2011 年 12 月至今,任西藏银行独立董事。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1952 年出生,经

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

西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王松奇先生 1982 年于吉林财贸学院金融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 年于天津财经学院金融系

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 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财金系获得博士学位。于 1988 年 8 月至 1995 年 12 月

在中国人民大学财金系任教,1996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和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

究员。

1990 年起任第四届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全国中青年金融研究会会长,现任第六届中国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银行家》杂志主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3 年至今担任包商银行独立董事。

韩小京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

会委员。1955 年出生,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2014 年

1 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

76

韩小京先生 1982 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名:湖北财经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5 年于

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85 年至 1986 年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1986 年至 1992 年任中国法

律事务中心律师,1992 年至今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从事证券、公司重组/兼并、银

行、项目融资等方面的业务。

韩小京先生 2007 年至今担任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 年至今担任远东宏信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 年至今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三聚环保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邱伟先生,监事长,职工监事。1962 年出生,经济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平安银行监

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邱伟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泸州分行副科长,科长;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综合室主

任,支行副行长,总行人力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主任,分行行长助理,副

行长,行长、党委书记;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市商业银行监事长、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原平安银行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深圳发展银行监事长、

纪委书记。

车国宝先生,股东监事,监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49 年出生,建筑机械专业学士。现

任深圳市盈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车国宝先生曾任北京建筑轻钢结构厂副厂长;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第三期培训班学员班长;深圳

市蛇口区管理局副局长、党委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体制改革办公室干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企业室主任;招商局蛇口港务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进出口公司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办公室干部;深圳市

悦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建国先生,外部监事,监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主席。1955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

计师职称。现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建国先生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财务教研室负责人、会计系副主任、成教处处长;深圳中旅信实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长、计财部部长、总裁助理,其间兼任深圳

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副总经理。

骆向东先生,外部监事,监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主席。1953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

师,从事银行工作 25 年。

骆向东先生曾任广州市第 69 中学教师,广州中医药大学马列室经济学教师,广东省政府特区办

公室正科干部,广发银行总行办公室主任、发展部总经理,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常务副行长、纪委书

记,广发银行总行督导,并曾兼任深圳航空公司董事、威豹金融押运公司董事。在广发银行工作期

间,曾分管信贷、财务、风险、运营等业务。

王聪先生,外部监事,监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委员。195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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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导师,广东省特聘教授(珠江学者),高级访问学者,金融学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和产业经济学

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王聪先生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 35427 部队、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任职,曾任贵州财经学院

金融系助教、讲师,暨南大学金融系主任、国际学院副院长,并曾兼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和江

门融合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王岚女士,职工监事,监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委员。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平安

银行财务企划部副总经理。

王岚女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会计室副主任,会计出纳部室副经理、综合室经理,计

划财会部综合室经理,财务信息与资产负债管理部室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曹立新先生,职工监事,监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8 年出生,自动控制专业学士。现

任平安银行惠州分行行长。

曹立新先生曾任哈尔滨工行太平桥支行会计员、会计科副科长、会计结算部经理,深圳发展银

行会计出纳部部室副经理,青岛分行财会部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青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负责人、财会部总经理,总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运营

执行官。

蔡丽凤女士,副行长。1958 年 4 月出生,于 1981 年在英国城市大学进修,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4 年当选为英国电脑学会特许会员,2009 年被邀为香港银行学会名誉专业财富管理师。

1978 年 1 月至 1979 年 12 月,担任 Armitage Ltd(香港)程序编写员/系统分析师;1980 年 1

月至 1980 年 9 月,担任 ICL(香港)系统工程师;1982 年 2 月至 1993 年 12 月期间,先后担任 IBM

中国(香港)管培生、系统工程实习生、助理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系统工程顾问、系统工程

经理;199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1 月期间,先后担任香港和澳门花旗消费银行科技部系统开发主管、

汉口中心分行经理、信用卡商户关系团队经理、直营及国际个人银行主管、区域销售经理、消费银

行直营银行部董事;2004 年 11 月至 2010 年 6 月,担任香港花旗银行分行销售及分销部董事;2010

年 7 月以来,被花旗银行派驻到中国,担任广发银行副行长(零售银行)。2013 年 3 月起任平安银

行副行长,负责平安银行零售业务的经营管理。

冯杰先生,副行长。195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4 年毕业于西南财

经大学金融专业,1998 年 EMBA 在职研究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冯杰先生 1979 年进入银行业工作,先后在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中信银行上

海分行工作,并先后担任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等职务。

2004 年 4 月加入原平安银行,任原平安银行常务副行长,2006 年 12 月调任深圳市商业银行常务副

行长,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担任原平安银行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分管原平安银行东区

事业部的经营管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6 月,兼任原平安银行非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起任

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负责平安银行东区业务的经营管理。

78

吴鹏先生,副行长。1965 年出生,博士。于 2003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吴鹏先生 1989 年进入金融业工作,先后在中国平安各下属子公司工作,历任平安寿险深圳分公

司副总、平安寿险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产险总公司协理、平安寿险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产险

总公司总经理、平安保险香港公司董事长、原平安银行东区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11 年 8 月起任

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负责平安银行北区业务的经营管理。

陈蓉女士,副行长。1968 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企业经济管理硕士。

陈蓉女士 1993 毕业后即加入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历任南头支行信贷员、国际业务部

主任、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01 年 11 月调入总行工作,曾任总行信贷部总经理、总行信贷风险

执行总监、首席内控执行官、首席运营官;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深圳分行行长,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平安银行总行行长助理,负责西区五家分行的管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平安

银行总行副行长,负责平安银行资金同业业务的经营管理。

周强先生,董事会秘书。1972 年出生,南开大学金融学系国际金融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

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投行管理部

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起,任平安银行董事会秘书。

2、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 职务 任期

常务副总经理 1994 年 10 月-至今

孙建一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1995 年 3 月-至今

副董事长 2008 年 10 月-至今

执行董事 2009 年 6 月-至今

首席财务官 2010 年 4 月-至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姚波 总精算师 2012 年 10 月-至今

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至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9 月-至今

副总经理 2011 年 1 月-至今

合规负责人 2010 年 7 月-至今

叶素兰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责任人 2008 年 3 月-至今

首席稽核执行官 2006 年 3 月-至今

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至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蔡方方 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 2015 年 3 月-至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3 年 12 月-至今

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至今

陈心颖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 2013 年 12 月-至今

79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 职务 任期

首席信息执行官 2013 年 1 月-至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3 年 6 月-至今

副董事长 2008 年 1 月-2015 年 10 月

李敬和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2006 年 5 月-2015 年 10 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兼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职务

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孙建一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海昌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美国沃顿商学院董事会 亚太地区执行董事

邵平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姚波 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直通咨询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西双版纳金融资产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叶素兰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蔡方方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非执行董事

陈心颖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 CEO

80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职务

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西双版纳金融资产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敬和 珠海中电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财经大学 教授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储一昀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西藏银行 独立董事

王春汉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参事

包商银行 独立董事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 兼职教授

王松奇 天津财经大学 兼职教授

西南财经大学 兼职教授

第六届中国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

《银行家》杂志 主编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韩小京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车国宝 深圳市盈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股东

周建国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聪 暨南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4、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是 √否

四、年度报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

案由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董事、监事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81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从本行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孙建一 董事长 现任 男 62 - 是

邵平 董事、行长 现任 男 58 710.45 否

姚波 董事 现任 男 44 - 是

叶素兰 董事 现任 女 59 - 是

蔡方方 董事 现任 女 41 - 是

陈心颖 董事 现任 女 38 - 是

李敬和 董事 现任 男 60 31.46 否

胡跃飞 董事、副行长 现任 男 53 593.53 否

赵继臣 董事、副行长 现任 男 52 711.66 否

储一昀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39.34 否

王春汉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4 41.34 否

王松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3 34.32 否

韩小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0 39.98 否

邱伟 职工监事、监事长 现任 男 53 317.18 否

车国宝 股东监事 现任 男 66 29.32 否

周建国 外部监事 现任 男 60 29.32 否

骆向东 外部监事 现任 男 62 32.92 否

王聪 外部监事 现任 男 57 31.48 否

王岚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45 305.30 否

曹立新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47 333.25 否

蔡丽凤 副行长 现任 女 57 509.31 否

冯杰 副行长 现任 男 58 426.70 否

吴鹏 副行长 现任 男 50 404.09 否

陈蓉 副行长 现任 女 47 478.59 否

周强 董事会秘书 现任 男 43 368.03 否

马林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2 42.42 否

叶望春 副行长 离任 男 60 93.38 否

孙先朗 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 离任 男 54 693.87 否

注:1、董事长孙建一、董事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在本行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任职并领取报酬,其报酬情

况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上述人员未在本行领取报酬。

2、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本行相关规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绩效薪酬将进行

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包括了进行延期且尚未支付的绩效

薪酬,该部分绩效薪酬将在未来 3 年分年延期支付。

82

五、部门设置情况

六、机构情况和员工情况

1、机构建设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 54 家分行,共 997 家营业机构。本行机构(不含总行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网点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地址 员工人数

数 (百万元人民币)

深圳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1099 号 154 466,492 4,085

上海分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66 254,793 2,192

北京分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65 216,734 1,870

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 66 号 58 127,244 1,848

杭州分行 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36 号 34 79,127 1,337

南京分行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128 号 34 62,632 961

成都分行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99 号 26 46,360 910

天津分行 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 349 号 31 43,806 912

昆明分行 昆明市盘龙区青年路 448 号 35 42,161 687

郑州分行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5 号 17 41,410 437

佛山分行 佛山市东平新城区裕和路佛山新闻中心五区 30 40,665 797

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 130 号 31 37,162 781

济南分行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 21 34,580 617

武汉分行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54 号 54 34,395 675

西安分行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40 号 11 34,115 422

83

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正街 1 号 33 32,318 715

青岛分行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 号 28 29,410 635

宁波分行 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 138 号 16 27,661 709

厦门分行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159 号 22 23,595 397

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1 号 3 22,148 160

福州分行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09 号 43 20,472 600

温州分行 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 1707 号 20 19,354 530

海口分行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 22 号 25 19,197 384

义乌分行 义乌市宾王路 223 号 10 15,617 308

泉州分行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 311 号 16 13,373 352

珠海分行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 288 号 11 12,626 331

无锡分行 无锡市中山路 670 号 8 12,601 191

东莞分行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财富广场 A 座 9 12,112 369

太原分行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 6 号 1 11,797 173

中山分行 中山市东区兴政路 1 号 19 9,536 291

惠州分行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 8 号 13 9,484 265

石家庄分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 78 号 1 8,143 252

台州分行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 181 号 6 7,020 139

苏州分行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 89 号 4 5,996 136

沈阳分行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63 甲 1 4 5,338 263

常州分行 常州市飞龙东路 288 号 9 4,580 128

临沂分行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 10 号 2 4,373 61

潍坊分行 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 343 号 1 3,634 44

烟台分行 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 96 号 1 3,204 59

漳州分行 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 6 2,493 62

长沙分行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456 号 1 2,489 146

乐山分行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358 号 1 1,824 30

襄阳分行 襄阳市春园西路 10 号 1 1,605 41

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西四路 168 号融和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1 1,498 72

广场 1 号楼

荆州分行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凤台大厦 2 1,447 39

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金融产

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 1 636 12

业服务基地 7 号楼

南通分行 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 38 号 1 442 32

红河分行 个旧市大桥街 6 号 1 340 24

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 1 - 13

绍兴分行 绍兴市解放大道 711-713 号 1 - 14

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 68-1 号 1 - 3

分行

84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

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 99 号 1 - 5

分行

东营分行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 55 号 1 - 17

洛阳分行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 55 号 1 - 8

信用卡中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 1 143,800 5,627

资金运营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 91,695 66

其他直属机构(特殊资产管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1 7,397 44

理中心)

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1 体现在各分行

合 计 997 2,150,931 32,278

说明:机构数按执照口径统计,深圳分行网点数含总行营业部;员工人数包含派遣人员。

2、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在职员工 37,937 人(含派遣人员 5,638 人),需承担退休费的离退休职

工 93 人。正式员工中,业务人员 21,257 人,财务及运营 7,458 人,管理及操作人员 2,130 人,行政

后勤及其他人员 1,454 人;79.4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98.2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为配合本行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薪酬资源对战略转型要求及激发业务活力的导向作

用,本行通过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合理设计薪酬结构和水平,逐步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岗定

薪、以绩效定奖金、以长期业务绩效和银行市场价值定长期激励”的薪酬政策。

基于良好的公司治理要求,银行已将风险因素纳入激励机制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设立多维度的

指标以综合衡量各经营单位的业绩表现,并建立了薪酬资源与考核结果的挂钩联动机制。同时,银

行也建立了员工奖金与其个人绩效、部门绩效、组织绩效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机构与员工的积极

性。

为更好地防范风险,防止激励不当或过度激励,本行本年继续执行奖金延期支付方案,延期支

付人群覆盖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市场前线人员,递延年限与风

险暴露期限相匹配,并根据风险指标执行情况及风险暴露事件的性质及影响程度等,决策到期是否

支付以及支付比例。

8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

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行建立

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防范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董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根据相关

监管规定及实际情况,本行进一步修订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发挥职能。董事会向

股东大会负责,承担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行使职权。监事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与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董、监事履职评价工作,

有效履行各项监督职权和义务。本行管理层遵守诚信原则,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并按董事会决策

开展经营管理。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行与控股股东在业务、机构、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

主的经营能力。业务方面,本行拥有自主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体系;机构方面,本行具有完全独立于

控股股东的组织结构;人员方面,本行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经营

管理层成员均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财务方面,本行建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单独核算,独立纳税;资产方面,本行资产完整,产权关系明确。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活动场所和

工业产权、商标注册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不存在本行控股股东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86

会议届次与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率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60.8448% 2015 年 4 月 2 日 2015 年 4 月 3 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64.6197%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8 月 1 日 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

东大会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15 年,本行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

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

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本行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

贡献。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马林 9 4 5 0 0 否

储一昀 9 4 5 0 0 否

王春汉 9 4 5 0 0 否

王松奇 9 3 5 1 0 否

韩小京 9 4 5 0 0 否

独立董事 列席 股东

2次

大会次数

独立董事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本行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行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2015 年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 12 个相关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多项意

见和建议,全部得到本行采纳或回应。

87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6 个专门委员会。2015 年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20 次会议,其中,

战略发展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5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3 次,提名委

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

用。

七、监事会构成与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广大员工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机

构各类指引、本行《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合规运作,搭

建了包括会议监督、巡检调研监督、检查评价监督、沟通约谈监督、日常信息收集和监督在内的较

为完善的监督体系。

本行第八届监事会下设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等 2 个专门委员会。2015 年,监

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6 次(其中: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4 次,提名与

考核委员会 2 次),并就本行财务核算、董事会、高管层履职及相关报告和结论发表独立意见。监事

长和监事会成员全年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7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4 次,出席了股东大会 2 次,

直接参加了大部分全行经营工作会议、条线会议、案防会议和风控会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完善了“三长”沟通和监督决策机制。

八、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 3 位外部监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

独立地履行监督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为本行公司治理优化和监督机制的完善

作出应有贡献。

外部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监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会议

周建国 7 7 0 0 否

骆向东 7 7 0 0 否

王聪 7 7 0 0 否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本行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本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88

九、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成员的半数以上,委员会成员拥有专业知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平安银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议全行薪

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

方案实施。

十、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全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本行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内部控制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100%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

100%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是指存在合理可 合法合规:重大缺陷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 导致被限制业务范围,或被限制增设分支机构,或被限制支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 配资产(如向股东分红、购置资产等),或停业整顿、吊销业

错报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 务许可证;重要缺陷是指反内部规定需移交或向外部监管汇

制缺陷的组合;重要缺陷是 报;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导致个人或机构受

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 到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处分,或个人被降

定性标准 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及重大 职、被限制开展业务;一般缺陷是指违反内部规定或接近内

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偏离控 部规定限额或外部监管指标,发生违规预警。

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内部 战略及经营目标:重大缺陷是指战略及经营目标或关键性指

控制缺陷的组合;一般缺陷 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目标实现

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 产生严重负面作用;重要缺陷是指战略及经营目标或关键性

存在的除上述重大缺陷及 指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对目标实现产生消极作用;

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战略及经营目标或关键性指标存在较小范围的

89

不合理,偏离目标,对目标实现影响轻微。

业务的持续运营和客户服务:重大缺陷是指对重要业务正常

运营或服务质量产生灾难性影响,造成大范围内较长时间或

者小范围内很长时间的服务中断,或引发大规模的客户投诉、

过激行为、重大诉讼;重要缺陷是指对重要业务正常运营或

服务质量产生较大影响,造成大范围内一小段时间或者小范

围内一定时间的服务中断,或引发一定程度的客户投诉或少

量客户过激行为;一般缺陷是指对重要业务正常运营或服务

质量产生轻微的影响,导致小范围内非常短暂的服务中断或

个别客户投诉。

信息披露:重大缺陷是指错误信息可能会导致内外部信息使

用者做出截然相反的决策,造成不可挽回的决策损失;重要

缺陷是指错误信息可能会影响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事物性

质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错误的决策,甚至做出重大的

错误决策;一般缺陷是指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影响,但不会

影响内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判断。

声誉影响:重大缺陷是指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引起政府

或监管机构调查,引发重大诉讼,对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

害;重要缺陷是指负面消息引起国内公众关注,引发诉讼,

对声誉造成中度损害;一般缺陷是指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或

内部流传,对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数据及信息系统:重大缺陷是指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造成致

命性威胁,数据的非授权改动会对业务运作造成灾难性损失。

对业务正常运营造成灾难性影响,致使所有业务操作中断,

导致客户流失;重要缺陷是指对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具有一定

或重大影响,数据的非授权改动会给业务运作带来一定的损

失或对财务数据记录的准确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业务正常

运营造成一定影响,致使业务操作效率低下,影响客户的服

务和产品体验;一般缺陷是指对系统数据完整性会产生有限

影响,但数据的非授权改动对业务运作及财务数据记录产生

损失轻微。对业务正常运营没有直接影响。

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的年化 实际财务损失:重大缺陷是指可能造成的实际财务损失,或

财务错报的影响金额占公 缺陷本身实际的影响金额占上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 5%

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 及以上;重要缺陷是指可能造成的实际财务损失,或缺陷本

利润 5%及以上的一项或多 身实际的影响金额占上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 1%至 5%

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之间;一般缺陷是指可能造成的实际财务损失,或缺陷本身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的年化 实际的影响金额占上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 1%及以下。

财务错报的影响金额占公 战略及经营目标:重大缺陷是指可能导致中长期战略及经营

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 目标无法实现,或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年度经营目标的 30%及

利润 1%至 5%的一项或多项 以下;重要缺陷是指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年度经营目标的 30%

控制缺陷的组合。 至 70%(含 70%);一般缺陷是指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年度经营

一般缺陷:可能造成的年化 目标的 70%及以上。

90

财务错报的影响金额占公 经营效率及效果:重大缺陷是指可能导致二个及以上业务流

司当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 程或被评价单位部分业务无法有效运行;重要缺陷是指对一

利润 1%以下的一项或多项 个业务流程的有效运行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或可能导致一个

控制缺陷的组合 业务流程或被评价单位某项业务无法有效运行;一般缺陷是

指不太可能或仅可能对一个业务流程的有效运行造成较为轻

微的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平安银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 □否

9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21 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平安银行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计划和执行审

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

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银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姚文平

中国上海市

2016 年 3 月 9 日 注册会计师

朱丽平

9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291,715 306,298

存放同业款项 2 109,046 66,969

贵金属 63,744 45,254

拆出资金 3 76,636 45,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19,757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5 8,144 4,3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7,291 178,636

应收账款 7 6,624 9,925

应收利息 8 13,540 11,9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9 1,186,872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245 1,4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266,166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307,635 246,258

长期股权投资 13 521 486

投资性房地产 14 212 110

固定资产 15 4,788 3,812

无形资产 16 4,961 5,293

商誉 17 7,568 7,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8,728 6,834

其他资产 19 11,956 8,123

资产总计 2,507,149 2,186,4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51 2,75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311,106 385,451

拆入资金 22 12,143 13,5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506 4,259

衍生金融负债 5 4,037 2,6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11,000 22,568

吸收存款 24 1,733,921 1,533,183

应付职工薪酬 25 10,351 7,961

应交税费 26 6,571 5,794

应付账款 27 44 1,883

应付利息 28 23,253 25,229

应付债券 29 212,963 41,750

预计负债 26 25

其他负债 30 8,677 8,440

负债合计 2,345,649 2,055,510

股东权益

股本 31 14,309 11,425

资本公积 32 59,326 52,270

其他综合收益 46 (1,117) (1,851)

盈余公积 33 8,521 6,334

一般风险准备 34 27,528 19,115

未分配利润 35 52,933 43,656

股东权益合计 161,500 130,94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507,149 2,186,4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行长 邵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 韩旭

9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6 131,649 119,202

利息支出 36 (65,550) (66,156)

利息净收入 36 66,099 53,04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 29,185 19,7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 (2,740) (2,32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26,445 17,378

投资收益 38 3,924 3,16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6 2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 107 (10)

汇兑损益 40 (573) (388)

其他业务收入 41 161 213

营业收入合计 96,163 73,407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 (6,671) (5,482)

业务及管理费 43 (30,112) (26,668)

营业支出合计 (36,783) (32,150)

三、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59,380 41,257

资产减值损失 44 (30,485) (15,011)

四、营业利润 28,895 26,246

加:营业外收入 40 40

减:营业外支出 (89) (92)

五、利润总额 28,846 26,194

减:所得税费用 45 (6,981) (6,392)

六、净利润 21,865 19,802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 734 58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6 (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8 595

八、综合收益总额 22,599 20,388

九、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已重述) 47 1.56 1.4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已重述) 47 1.56 1.4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11,425 52,270 (1,851) 6,334 19,115 43,656 130,94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21,865 21,865

(二)其他综合收益 46 - - 734 - - - 734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734 - - 21,865 22,599

(三)股东投入资本 31 599 9,341 - - - - 9,94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33 - - - 2,187 - (2,18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4 - - - - 8,413 (8,413) -

3.现金分红 35 - - - - - (1,988) (1,988)

(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1 2,285 (2,285) - - - - -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4,309 59,326 (1,117) 8,521 27,528 52,933 161,50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4年1月1日余额 9,521 54,171 (2,437) 4,354 16,509 29,963 112,081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19,802 19,80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86 - - - 586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586 - - 19,802 20,38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980 - (1,98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2,606 (2,606) -

3.现金分红 - - - - - (1,523) (1,523)

(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04 (1,904) - - - - -

(五)其他 - 3 - - - - 3

三、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1,425 52,270 (1,851) 6,334 19,115 43,656 130,94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35 453

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5,000 250,52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4,0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90,042 72,564

应收账款净减少额 3,301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0,849 109,2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 12,317 4,1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744 440,87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5,472) (70,215)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16,255) (186,58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1,728)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1,408) (9,0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11,571) (13,519)

应收账款净增加额 - (2,867)

应付账款净减少额 (1,839) (26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3,320) (58,53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71) (12,1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06) (12,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 (34,000) (49,3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3,570) (415,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32,920 391,9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588 24,351

处置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收回的现金 - 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9,508 416,3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852,200) (466,9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现金 (3,534) (3,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5,734) (470,8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226) (54,483)

9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本收到的现金 9,94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70,796 52,0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736 52,00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 (203,210) (18,800)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 (1,361) (496)

分配股利及利润支付的现金 (1,988) (1,5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559) (20,8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77 31,1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60 3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85 2,35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3,456 181,10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261,341 183,45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补充资料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1,865 19,802

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 30,485 15,011

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06) (31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6 6

固定资产折旧 725 628

无形资产摊销 623 63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3 332

处置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净损失 9 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972 (237)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43) (412)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27,061) (22,18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2,137) (2,626)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5,485 1,65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48,886) (228,7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17,113 241,762

预计负债的计提 1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8 4,119 4,15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159) (3,731)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8 257,222 179,297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79,297) (177,3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85 2,35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

圳经济特区内原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日以自由

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设立。1991年4月3日,本公司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01。

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以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

平安银行”)事宜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的批

复》(银监复(2012)192号)批准。

于2012年6月1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平安银行办理注销登记。2012年7月,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2)397号)同意本公司(原名深圳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Ping An Bank Co., Ltd.”。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 00386413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B0014H144030001,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有注册号为4403011030985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决议批准。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计量和减值以

及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判断关键详见附注二(38)。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1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财务报表均以人

民币百万元为单位列示。

5.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衍

生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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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照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本公司在取得子公司控制权之日合并

该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将其合并入账。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

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

7. 外币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计入

利润表的“汇兑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初始交易日的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确认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

入利润表的“汇兑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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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金属。本公司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

根据协议承诺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

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

确认,计入利息支出项内。

相反,购买时按照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予以确认。买入该等资产之

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

认,计入利息收入项内。

10.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分成以下四类: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ii) 持有至到期投资;

(iii) 贷款及应收款类金融资产;及

(iv)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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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资产(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就被管理

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回购;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

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3) 属

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这类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以公允价

值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合同条款赚取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i)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ii)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iii)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

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iv)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

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性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

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

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

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将会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

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i)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的到期日或赎回日很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以至于市场利率的

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ii) 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项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出售或

重分类;或

(iii)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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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融资产(续)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均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应收款项和票据贴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

的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该类金融资产一般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某些情况下,当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在损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利润表的“投资收益”。

当本公司对于特定金融资产有能力和意图持有至到期时,可以被允许将金融资产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

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金融资产的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重分类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

融资产的实际利率在重分类日予以确定。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盈亏,应当

其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

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

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盈亏,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即减值事项)。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

可靠计量的事项。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下列各项: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偿付

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表明债务人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可计量,如拖欠款情况的恶化或经济条件的骤变等可以导致债务人不履行责任的因

素的变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

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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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并对其他单项金

额不重大的资产,以单项或组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已进行单独评

价,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出现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无论重大与否,该资产仍会与其他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构成一个组合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价。已经进行单独评价并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将不被列入组合评价的范围内。

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金融资产组合而言,未来现金流量之估算乃参考与该资产组合信用

风险特征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本公司会对作为参考的历史损失经验根据当前情况进行修

正,包括加入那些仅存在于当前时期而不对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产生影响的因素,以及去除那些仅影响历

史损失经验参考期的情况但在当前已不适用的因素。本公司会定期审阅用于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的方法及

假设。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当予以转出,

计入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

已摊销金额)与当前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所有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当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

投资的公允价值出现重大地或持续地下跌至低于成本的情况,或存在客观减值迹象,应计提减值损失。

对于权益投资而言,其公允价值严重或非暂时地低于成本是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在进行减值分析时,本

公司考虑定量和定性证据。具体而言,本公司综合考虑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波动率和下跌

的持续时间,以确定公允价值下跌是否属于重大。本公司考虑下跌的期间和幅度的一贯性,以确定公允价

值下跌是否属于非暂时。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

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

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

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

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

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

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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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金融负债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分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成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管

理层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所有公允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根据合同条款发生的利息计入利息支出。

其他金融负债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存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均采用

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i)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或

(ii) 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

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发生短

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

满足本条件。

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

现金流量的保证。

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

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

资的除外。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

终收款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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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续)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被终止确认:

(i)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

(ii)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

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

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

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从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

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济套期,但因不符合运用套期

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15.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合营企业为本公司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

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公司能

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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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

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

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公司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

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

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

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

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

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

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

予抵销。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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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

是已出租的建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

法计提。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年 1%-5% 2.7%-6.6%

17.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i) 固定资产确认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才能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以上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

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

备列示。历史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

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房产 15-35年 1%-5% 2.7%-6.6%

其中:自有房产改良工程支出 5或10年 - 20.0%或10.0%

运输工具 5-8年 3%-5% 11.8%-19.4%

办公设备及计算机 3-10年 1%-5% 9.5%-33.0%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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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建工

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为相关类别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当在建工程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计至可回收金额。

19.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

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

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

软件及其他 3-5年 20%-33%

核心存款 20年 5%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

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

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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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无形资产(续)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i)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ii)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iii)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iv)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且

(v)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租赁费和租入固定

资产改良支出等。

租赁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根据合同期限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

用根据合同或协议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摊销期限,并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 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金融资产及抵债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

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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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资产减值(续)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初始公允价值与相关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及减值准备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于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

23. 收入及支出的确认

收入是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有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

确认: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及计息的可供出售类投资及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

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

现至其金融工具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

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计量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

折现率继续确认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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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收入及支出的确认(续)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公司通过特定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收入主要分为两类:

(i) 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此类手续费在服务期间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主要包括佣金、资产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管理咨

询费。

(ii) 通过特定交易服务收取的手续费

因协商、参与协商第三方交易,例如收购股份或其他债券、买卖业务而获得的手续费和佣金于相

关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与交易的效益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在完成实际约定的条款后才确认收

入。

本公司授予银行卡用户的奖励积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积分失效时,

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或失效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本公司获得收取股利的权利被确立时确认。

24.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

当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

得税金额计量。

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i)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

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ii)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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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续)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

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

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日,本公

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

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

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

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

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

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参加

保险公司管理的定额缴费退休保险计划,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

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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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职工薪酬(续)

内退福利计划

对于本公司的境内特定员工,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

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

些福利为不注入资金的福利,其提供成本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评估确定。

26.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货币

性资产,现金流量表所指的现金等价物包括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投资,存放中央银行

的非限定性款项,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27.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构成关联方。

28. 受托业务

本公司以被任命者、受托人或代理人等受托身份进行活动时,该委托活动所产生的资产与该资产偿还客

户的保证未包括在本报表。

本公司代表第三方贷款人发放委托贷款,记录在表外。本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按照提供资金的委托人的指

令发放委托贷款给借款人。本公司与这些第三方贷款人签订合同,代表他们管理和回收贷款。委托贷款

发放的标准以及所有条件包括贷款目的、金额、利率和还款安排等,均由第三方贷款人决定。本公司对

与这些委托贷款有关的管理活动收取手续费,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委托贷款的损失风

险由第三方贷款人承担。

29.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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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

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

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1. 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主要提供信用证、保函和承兑等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提供日按收取的担保费作为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确认,列入“其他负债”。收取担保费在合约期内分摊入账,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资产负

债表日按照合同的初始公允价值减累计摊销金额和本公司预计由于履行担保责任所需计提的准备金孰高

进行后续计量。增加的财务担保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32.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

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义务的金额

不能可靠计量。

33.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

承担的或有负债除外:

(i)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ii)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iii)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

表明该帐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 交易日会计

所有按照常规方式进行的金融资产的买卖均在交易日确认,即本公司有义务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日期确认

交易。按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指买卖的金融资产的交付需在按照市场规则或惯例确定的时限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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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5. 抵销

在本公司拥有合法权利与同一交易对手抵销相对应的金额,且交易双方准备以净额的方式结算时,金融

资产及金融负债才会被相互抵销。

36. 股利

股利在本公司股东批准后确认为负债,并且从权益中扣除。中期股利自宣告发放并且本公司不能随意更

改时从权益中扣除。年末股利的分配方案在资产负债日以后决议通过的,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

披露。

37.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

出让步的事项。

作为债权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非

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享有债务人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上述方式的组合的,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

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处理。

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上述差额冲减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和估计,这些判断和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

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

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i)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分类认定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指本公司有明确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具有固定或可确定回收金额及固

定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管理层需要运用重大判断来确认投资应否分类为持有至到期的投

资。如本公司错误判断持有至到期的意向及能力或本公司于到期前将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相当金

额出售或重新分类,则所有剩余的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将会被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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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续)

(ii) 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公司定期判断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发生了减值损失。如有,

本公司将估算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值损失金额为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账面金额与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对具有相近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组合资产,

管理层采用此类似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估算减值损失金

额时,需要对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已发生减值损失作出重大判

断,并需要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出重大估计。

(iii) 所得税

本公司需要对某些交易未来的税务处理作出判断以确认所得税准备。本公司根据中国税收法规,

谨慎判断所得税对交易的影响并相应地计提所得税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应课税利润

有可能用作抵销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判断,并

需要就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课税利润以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作出重大的估计。

(iv) 结构化主体控制权的判断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公司是以主

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资产管理人仅是代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

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

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在评估判断时,本公司综

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利、资

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动

报酬的风险敞口等。

对于本公司拥有利益或提供流动性支持,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请参照附注三、

51。

(v)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使用熟

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的近期公平市场交易(若可获得),参照本质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现

行公允价值,折现现金流量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在可行的情况下,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场参

数。然而,当缺乏市场参数时,管理层需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市场波动率、相关性等

方面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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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续)

(vi)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在判断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本公司会定期评

估其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或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大幅度的且非暂时性的下降,或分析被投资对象的

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管理层的判断,并且影响减值损失的金额。

(vii)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并且当商誉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亦需进行减值

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将商誉分配到相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预计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viii) 核心存款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核心存款的剩余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包括对相关参数及假设等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适当调整,使核心存款在恰当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

39.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项及有关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营业收入(不含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营业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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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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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4,119 4,159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人民币 231,512 244,744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外币 5,540 6,221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46,910 49,238

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财政性存款 3,634 1,936

合计 291,715 306,298

本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范围,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法定准备金,此款项不能用

于日常业务。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15%(2014年12月31日:18%),

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5%(2014年12月31日:5%)。

财政性存款是指来源于财政性机构并按规定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

2. 存放同业款项

按同业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89,771 51,235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057 3,025

境外同业 17,137 12,775

境外其他金融机构 146 -

小计 109,111 67,035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65) (66)

合计 109,046 66,969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存放同业款项中金额人民币3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百万元)为发

生减值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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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 拆出资金

按同业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60,058 32,284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565 2,157

境外同业 16,037 11,424

小计 76,660 45,865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24) (24)

合计 76,636 45,841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拆出资金中金额人民币28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7百万元)为发生减

值的资产。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债券按发行人类别分析

政府 646 426

政策性银行 5,351 4,602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5,873 4,583

企业 7,887 16,200

合计 19,757 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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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指一种金融产品,其价值取决于其所依附的另一种“基础性”金融产品指数或其他变量的价

值。通常这些“基础性”产品包括股票、大宗商品、债券市价、指数市价或汇率及利率等。本公司运用的衍

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约及掉期。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其所依附的“基础性”资产的合同价值。该合同价值体现了本公司的交易量,

但并不反映其风险。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如下: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1年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负债

2015年12月31日

外汇衍生工具:

外币远期、外币掉期

及外币期权合约 393,837 279,259 3,848 872 677,816 2,709 (1,493)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合约 130,471 348,563 161,294 - 640,328 1,317 (1,340)

贵金属衍生工具及其他: 124,124 13,270 2,327 - 139,721 4,118 (1,204)

合计 648,432 641,092 167,469 872 1,457,865 8,144 (4,037)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1年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负债

2014年12月31日

外汇衍生工具:

外币远期、外币掉期

及外币期权合约 276,423 214,304 3,673 441 494,841 1,921 (1,783)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合约 147,000 193,176 110,694 - 450,870 506 (565)

贵金属衍生工具及其他: 11,462 27,437 536 - 39,435 1,873 (314)

合计 434,885 434,917 114,903 441 985,146 4,300 (2,66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任何衍生产品按套期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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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方类别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同业 116,176 178,309

其他金融机构 1,122 355

小计 117,298 178,664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7) (28)

合计 117,291 178,636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金额人民币1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百万元)

为发生减值的资产。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债券 67,505 2,832

票据 14,248 50,807

信托受益权 35,334 124,702

应收融资租赁款 211 323

小计 117,298 178,664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7) (28)

合计 117,291 178,636

12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 应收账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收保理款项 6,580 9,925

其他 44 -

合计 6,624 9,925

8. 应收利息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收回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债券及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应收利息 5,066 31,672 (30,647) 6,091

贷款及同业应收利息 6,871 101,218 (100,640) 7,449

合计 11,937 132,890 (131,287) 13,540

2014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收回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债券及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应收利息 6,034 25,929 (26,897) 5,066

贷款及同业应收利息 4,009 91,930 (89,068) 6,871

合计 10,043 117,859 (115,965) 11,937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利息中有人民币497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5百万元)利息已

逾期,均为逾期时间在90天以内的贷款应收利息。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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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

9.1 按企业和个人分布情况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761,331 627,326

贴现 13,665 12,413

小计 774,996 639,739

个人贷款和垫款:

经营性贷款 107,429 116,875

信用卡 147,740 102,899

住房按揭贷款 45,967 55,365

汽车贷款 78,635 65,495

其他 61,371 44,361

小计 441,142 384,995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票据贴现中无质押于卖出回购票据协议(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4百万

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票据贴现中有人民币3,001百万元质押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协议(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2,709百万元)。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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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2 按行业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农牧业、渔业 14,197 5,260

采掘业(重工业) 65,599 41,340

制造业(轻工业) 161,075 142,876

能源业 16,472 8,874

交通运输、邮电 29,037 25,491

商业 150,909 151,532

房地产业 132,735 98,855

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业 86,415 64,894

建筑业 50,420 43,576

贴现 13,665 12,413

个人贷款和垫款 441,142 384,995

其他 54,472 44,628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9.3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信用贷款 349,528 276,321

保证贷款 230,430 191,561

附担保物贷款 622,515 544,439

其中:抵押贷款 439,798 383,843

质押贷款 182,717 160,596

小计 1,202,473 1,012,321

贴现 13,665 12,413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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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4 按担保方式分类的逾期贷款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逾期1天至90天 逾期90天至 逾期1年至 逾期3年

(含90天) 1年(含1年) 3年(含3年) 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7,092 7,120 709 18 14,939

保证贷款 6,082 6,681 3,734 104 16,601

附担保物贷款 10,228 7,521 7,242 896 25,887

其中:抵押贷款 7,499 5,332 4,510 766 18,107

质押贷款 2,729 2,189 2,732 130 7,780

合计 23,402 21,322 11,685 1,018 57,427

2014年12月31日

逾期1天至90天 逾期90天至 逾期1年至 逾期3年

(含90天) 1年(含1年) 3年(含3年) 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899 4,420 721 - 10,040

保证贷款 3,087 4,584 1,931 11 9,613

附担保物贷款 8,711 9,601 7,904 126 26,342

其中:抵押贷款 6,227 6,931 6,014 126 19,298

质押贷款 2,484 2,670 1,890 - 7,044

合计 16,697 18,605 10,556 137 45,995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上述按担保方式分类的逾期贷款,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

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若上述逾期贷款中剔除分期还款账户中尚未到期的分期贷款,则逾期贷款金额于2015年12月31日为人民

币55,243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3,739百万元)。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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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5 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东区 364,616 312,713

南区 246,702 250,483

西区 171,371 123,455

北区 222,427 184,213

总行 211,022 153,870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南京分行、

无锡分行、常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

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佛

山分行、东莞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襄阳分行、

西安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

行、东营分行、青岛分行、烟台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分行、太原

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理

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9.6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项 组合 合计 单项 组合 合计

年初余额 2,191 18,906 21,097 1,933 13,229 15,162

本年计提 14,252 15,615 29,867 5,640 8,974 14,614

本年核销及出售 (14,620) (8,963) (23,583) (5,420) (3,674) (9,094)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1,789 595 2,384 353 386 739

贷款和垫款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减少 (406) - (406) (313) - (313)

本年其他变动 (17) (76) (93) (2) (9) (11)

年末余额(见附注三、20) 3,189 26,077 29,266 2,191 18,906 21,097

13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债券 555 1,042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842 601

小计 1,397 1,643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152) (150)

合计 1,245 1,493

1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债券

公允价值 516 1,005

摊余成本 548 1,03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 5

累计计提减值 (39) (37)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 729 488

成本 605 59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37 4

累计计提减值 (113) (113)

合计

公允价值 1,245 1,493

成本 1,153 1,63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44 9

累计计提减值 (152) (150)

13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可供出售

2015年度 可供出售债券 权益工具 合计

2015年1月1日 37 113 150

本年计提 - - -

本年减少 - - -

其他变动 2 - 2

2015年12月31日 39 113 152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用于质押的投资债券(2014年12月31日:无)。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金额人民币15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百万

元)为发生减值的资产。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按发行人类别分析:

政府 144,651 76,414

政策性银行 96,200 100,979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3,500 2,068

企业 21,815 28,415

小计 266,166 207,876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 (2)

合计 266,166 207,874

于2013年,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1,675百万元的债券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反映

本公司将其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于2015年12月31日,该部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7,356

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94百万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9,13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87,850百万元)。假定该部分金融资产未予重分类,则在本年还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形成的利得为人民币2,218百万元(2014年度:4,428百万元)。本年实际已转回重分类日前形成的其他综

合收益为人民币724百万元(2014年度:791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债券中有人民币11,030百万元质押于卖出回购协议中(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22,840百万元);本公司投资的债券中有人民币31,311百万元质押于国库定期存款中(2014年

12月31日:人民币36,268百万元);无债券质押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协议(2014年12月31日:无)。

13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购买他行理财产品 15,691 64,011

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注) 268,760 167,142

信托计划及信托收益权 9,726 15,376

地方政府债券 14,077 -

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证券 196 79

小计 308,450 246,608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815) (350)

合计 307,635 246,258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债券中有人民币3,179百万元质押于国库定期存款中(2014年12月31

日:无)。

注: 该项目系本公司投资的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该类产品的基

础资产主要为企业债权、票据、银行存单及其他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

1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

2015年度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本年 年末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增减变动 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变动 (附注三、20) 年末净值

联营企业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60 506 35 541 33.20% 33.20% - (20) 521

合计 260 506 35 541 - (20) 521

2014年度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本年 年末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增减变动 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变动 (附注三、20) 年末净值

联营企业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60 505 1 506 33.20% 33.20% - (20) 486

合计 260 505 1 506 - (20) 486

本公司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13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2015年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出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 - - 20

2014年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出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 - - 20

联营企业本年的具体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本年变动 减值准备

本年损益 其他综合 本年

2015年度 投资成本 年初净值 变动额(注2) 收益变动 现金红利 本年转出 本年转出额 累计余额 年末净值

成都工投资产

经营有限公

司(注1) 260 486 46 6 (17) - - (20) 521

本年变动 减值准备

本年损益 其他综合 本年

2014年度 投资成本 年初净值 变动额 收益变动 现金红利 本年转出 本年转出额 累计余额 年末净值

成都工投资产

经营有限公

司 260 485 28 (9) (18) - - (20) 486

注1: 本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通过以物抵债取得该公司33.2%的股权。

注2: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

调整影响。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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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 投资性房地产

2015年度 2014年度

原值:

年初余额 251 274

在建工程转入 105 -

净转至固定资产 - (10)

固定资产净转入 6 -

减少 - (13)

年末余额 362 251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41 158

计提 6 6

净转至固定资产 - (17)

固定资产净转入 3 -

减少 - (6)

年末余额 150 141

账面价值

年末数 212 110

年初数 110 11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百万元)的投资性

房地产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

本年度来自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总收益为人民币40百万元(2014年度:人民币36百万元),本年度产生及

不产生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直接经营费用包括修理和维护费用为人民币1百万元(2014年度:

人民币2百万元)。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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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 固定资产

2015年度

办公设备及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计算机 合计

年初余额 3,701 134 4,052 7,887

增加 162 12 728 902

净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6) - - (6)

在建工程转入 772 - 39 811

减少 (6) (3) (282) (291)

年末余额 4,623 143 4,537 9,303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611 68 2,396 4,075

增加 175 14 536 725

净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3) - - (3)

减少 (3) (2) (277) (282)

年末余额 1,780 80 2,655 4,515

账面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2,843 63 1,882 4,788

2014年12月31日 2,090 66 1,656 3,812

13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 固定资产(续)

2014年度

办公设备及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计算机 合计

年初余额 3,731 124 3,457 7,312

增加 16 27 741 784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 10 - - 10

在建工程转入 11 - 5 16

减少 (67) (17) (151) (235)

年末余额 3,701 134 4,052 7,887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478 71 2,069 3,618

增加 147 13 468 628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 17 - - 17

减少 (31) (16) (141) (188)

年末余额 1,611 68 2,396 4,075

账面价值

2014年12月31日 2,090 66 1,656 3,812

2013年12月31日 2,253 53 1,388 3,694

于2015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97百万元,净值为人民币38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

105百万元,净值为人民币46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已在使用但仍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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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6. 无形资产

2015年度 核心存款(注)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5,757 1,841 7 7,605

本年购入 - 283 - 283

在建工程转入 - 8 - 8

年末余额 5,757 2,132 7 7,896

摊销

年初余额 1,008 1,302 2 2,312

本年摊销 288 334 1 623

年末余额 1,296 1,636 3 2,935

账面价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461 496 4 4,96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749 539 5 5,293

2014年度 核心存款(注)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5,757 1,383 4 7,144

本年购入 - 288 3 291

在建工程转入 - 171 - 171

本年减少 - (1) - (1)

年末余额 5,757 1,841 7 7,605

摊销

年初余额 720 960 1 1,681

本年摊销 288 342 1 631

年末余额 1,008 1,302 2 2,312

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749 539 5 5,29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5,037 423 3 5,463

注: 核心存款是指由于银行与客户间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未来一段期间内预期继续留存在该银行的账

户。核心存款的无形资产价值反映未来期间以较低的替代融资成本使用该账户存款带来的额外现

金流量的现值。

13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7. 商誉

2015年度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减值准备

原平安银行 7,568 - - 7,568 -

2014年度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减值准备

原平安银行 7,568 - - 7,568 -

本公司于2011年7月收购原平安银行,形成商誉人民币7,568百万元。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分摊至东区、

南区、西区、北区、信用卡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

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不大于各资产组经营地区所

在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的相似的增长率推断得出。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

税前折现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折现率为13.78%(2014年12月31日:13.63%)。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互抵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列示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3,929 8,482 21,313 5,328

工资薪金 4,515 1,129 7,265 1,8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32 383 2,501 626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317 79 1,474 368

小计 40,293 10,073 32,553 8,1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468) (117) (426) (107)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价值

评估增值 (4,578) (1,144) (4,793) (1,198)

其他 (334) (84) - -

小计 (5,380) (1,345) (5,219) (1,305)

净值 34,913 8,728 27,334 6,834

14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15年度

在其他综合

2015 年 在损益确认 收益确认 2015 年

1月1日 (附注三、45) (附注三、46) 12 月 31 日

递延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328 3,154 - 8,482

工资薪金 1,817 (688) - 1,1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26 - (243) 383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368 (289) - 79

小计 8,139 2,177 (243) 10,073

递延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 (107) (10) - (117)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

价值评估增值 (1,198) 54 - (1,144)

其他 - (84) - (84)

小计 (1,305) (40) - (1,345)

净值 6,834 2,137 (243) 8,728

14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14年度

2014 年 在其他综合 2014 年

1月1日 在损益确认 收益确认 12 月 31 日

递延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097 2,231 - 5,328

工资薪金 1,351 466 - 1,8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56 (56)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24 - (198) 626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317 51 - 368

小计 5,645 2,692 (198) 8,139

递延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 - (107) - (107)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

价值评估增值 (1,239) 41 - (1,198)

小计 (1,239) (66) - (1,305)

净值 4,406 2,626 (198) 6,834

14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

(a) 按性质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预付账款及押金(见附注三、19b) 840 789

暂付诉讼费(见附注三、19c) 319 237

应收手续费 1,794 690

抵债资产(见附注三、19d) 3,200 1,513

在建工程(见附注三、19e) 3,618 2,793

长期待摊费用(见附注三、19f) 1,365 1,188

其他(见附注三、19g) 1,383 1,476

其他资产合计 12,519 8,686

减:减值准备

暂付诉讼费(见附注三、19c) (105) (97)

抵债资产(见附注三、19d) (212) (198)

其他(见附注三、19g) (246) (268)

减值准备合计 (563) (563)

其他资产净值 11,956 8,123

(b) 预付账款按账龄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龄1年以内 590 70.24% 563 71.36%

账龄1至2年 71 8.45% 106 13.43%

账龄2至3年 67 7.98% 49 6.21%

账龄3年以上 112 13.33% 71 9.00%

合计 840 100.00% 789 100.00%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14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续)

(c) 暂付诉讼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单项计提 250 78.37% (55) 22.00% 183 77.22% (54) 29.51%

组合计提:

账龄1年以内 44 13.79% (25) 56.82% 31 13.08% (21) 67.74%

账龄1至2年 10 3.13% (10) 100.00% 10 4.22% (9) 90.00%

账龄2至3年 8 2.51% (8) 100.00% 9 3.80% (9) 100.00%

账龄3年以上 7 2.20% (7) 100.00% 4 1.68% (4) 100.00%

小计 69 21.63% (50) 72.46% 54 22.78% (43) 79.63%

合计 319 100.00% (105) 32.92% 237 100.00% (97) 40.93%

(d) 抵债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3,154 1,444

其他 46 69

合计 3,200 1,513

减: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见附注三、20) (212) (198)

抵债资产净值 2,988 1,315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以物抵债的担保物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1,865百万元(2014年度:人民币784百万元),

主要为房产。本年度,本公司处置抵债资产共计人民币178百万元(2014年度:人民币79百万元)。本公司

计划在未来期间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14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续)

(e) 在建工程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2,793 707

本年增加 1,979 2,379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05) -

转入固定资产 (811) (16)

转入无形资产 (8) (171)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230) (106)

年末余额 3,618 2,793

本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2015年度

工程投入

预算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占预算比

广州分行办公大楼 2,088 1,163 832 - 1,995 96%

青岛金岭广场 950 653 283 (84) 852 99%

重庆分行新大楼 468 - 229 - 229 49%

大连星天悦 401 194 77 - 271 68%

其他 - 783 558 (1,070) 271

合计 2,793 1,979 (1,154) 3,618

14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续)

(f) 长期待摊费用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1,188 988

本年增加 372 427

在建工程转入 230 106

本年摊销 (423) (332)

本年其他减少 (2) (1)

年末余额 1,365 1,188

(g) 其他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单项计提 1,071 77.44% (221) 20.63% 1,167 79.07% (239) 20.48%

组合计提:

账龄1年以内 267 19.30% (7) 2.62% 253 17.14% (13) 5.14%

账龄1至2年 31 2.24% (7) 22.58% 32 2.17% (4) 12.50%

账龄2至3年 7 0.51% (4) 57.14% 21 1.42% (9) 42.86%

账龄3年以上 7 0.51% (7) 100.00% 3 0.20% (3) 100.00%

小计 312 22.56% (25) 8.01% 309 20.93% (29) 9.39%

合计 1,383 100.00% (246) 17.79% 1,476 100.00% (268) 18.16%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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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0. 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因折现

2015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收回已 本年处置 价值上升 2015 年

2015年度 附注三 1月1日 /(转回) 本年核销 核销资产 资产时转出 导致减少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见附注三、44)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2 66 (2) - - - - 1 65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3 24 - - - - - - 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6 28 (1) (20) - - - - 7

贷款减值准备 9.6 21,097 29,867 (10,009) 2,384 (13,574) (406) (93) 29,2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 150 - - - - - 2 15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1 2 (2) - - -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12 350 465 - - - - - 81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3 20 - - - - - - 20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9d 198 35 - - (21) - - 212

其他减值准备 365 123 (29) 2 (78) - 3 386

合计 22,300 30,485 (10,058) 2,386 (13,673) (406) (87) 30,947

贷款因折现

2014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收回已 本年处置 价值上升 2014 年

2014年度 1月1日 /(转回) 本年核销 核销资产 资产时转出 导致减少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51 15 - - - - - 66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23 - - - - - 1 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5 (7) - - - - - 28

贷款减值准备 15,162 14,614 (6,664) 739 (2,430) (313) (11) 21,0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49 - - - - - 1 1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 1 - - - - - 2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 350 - - - - - 35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 - - - - - 20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204 (4) (2) - - - - 198

其他减值准备 456 42 (117) 1 (18) - 1 365

合计 16,101 15,011 (6,783) 740 (2,448) (313) (8) 22,300

14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58,874 152,014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44,072 217,399

境外同业 8,160 16,037

境外其他金融机构 - 1

合计 311,106 385,451

22. 拆入资金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8,187 7,778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 2,000

境外同业 3,956 3,773

合计 12,143 13,551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a) 按抵押品分析

债券 11,000 22,369

票据 - 199

合计 11,000 22,568

(b) 按交易方分析

银行同业 7,000 20,670

其他金融机构 4,000 1,898

合计 11,000 22,568

14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 吸收存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 407,795 288,534

个人客户 140,760 116,806

小计 548,555 405,340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 657,565 622,740

个人客户 113,423 112,707

小计 770,988 735,447

保证金存款 334,691 321,045

财政性存款 42,477 37,189

国库定期存款 30,422 31,460

应解及汇出汇款 6,788 2,702

合计 1,733,921 1,533,183

25. 应付职工薪酬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短期薪酬 (a) 10,233 7,838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b) 103 97

应付辞退福利 (c) 15 26

10,351 7,961

14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2015年度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5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265 12,198 (9,887) 9,576

其中:应付递延奖金 308 137 (88) 357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

职工福利 478 1,290 (1,209) 559

住房公积金 - 610 (610) -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95 335 (332) 98

其他 - 31 (31) -

合计 7,838 14,464 (12,069) 10,233

2014年度 2014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4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403 11,626 (9,764) 7,265

其中:应付递延奖金 202 156 (50) 308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

职工福利 427 991 (940) 478

住房公积金 - 513 (513) -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56 293 (254) 95

其他 - 44 (44) -

合计 5,886 13,467 (11,515) 7,838

(b) 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2014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5年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 46 752 (749) 49

失业保险费 2 43 (42) 3

设定受益计划 49 6 (4) 51

97 801 (795) 103

15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c) 应付辞退福利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 15 26

26. 应交税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4,778 4,219

营业税及附加 1,618 1,409

其他 175 166

合计 6,571 5,794

27. 应付账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保理款项 - 1,883

其他 44 -

合计 44 1,883

28. 应付利息

2015年度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5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款项应付利息 24,205 58,606 (60,579) 22,232

债券应付利息 1,024 1,358 (1,361) 1,021

合计 25,229 59,964 (61,940) 23,253

2014年度 2014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4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款项应付利息 16,299 64,110 (56,204) 24,205

债券应付利息 306 1,213 (495) 1,024

合计 16,605 65,323 (56,699) 25,229

15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9. 应付债券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混合资本债券(注1) 5,115 5,114

二级资本债券(注2) 15,000 15,000

同业存单 192,848 21,636

合计 212,963 41,750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拖欠本金、利息及其他与发行债券有关的违约情况。

注1: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该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本公司

有权于2019年5月26日按面值赎回全部债券。该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至第十个计息年度的年利率

为5.70%;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十一个计息年度开始,债券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

的基础上提高3.00%。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36.5亿元的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该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年利

率7.50%,本公司有权于2021年4月29日按面值赎回全部债券。

注2: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及2014年4月9日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90亿元及人民币6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等次级债

券均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分别为6.80%

及6.50%。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本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

可撤销的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

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

复。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

无法生存;(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

人将无法生存。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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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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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其他负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清算过渡及暂挂款项 3,048 2,124

预提及应付费用 1,554 1,550

久悬户挂账 305 137

应付股利(注) 12 12

应付代保管款项 1,118 2,776

递延收益 1,295 913

质量保证金及押金 322 284

其他 1,023 644

合计 8,677 8,440

注: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上述应付股利由于股东未领取已逾期超过1年。

31. 股本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为14,309百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种类及其

结构如下:

2014年 2015年

12月31日 比例 本年变动 12月31日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588 13.90% 917 2,505 17.50%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837 86.10% 1,967 11,804 82.50%

三、 股份总数 11,425 100.00% 2,884 14,309 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股份持有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本公司限售股份主要

为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4年

12月31日总股本11,425百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4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425百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710百万股。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所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3日,现金股

利发放日为2015年4月1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697号)批准,本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非公开发行599百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70元,该等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6日到位,业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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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2. 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注) 59,326 52,270

注1: 本公司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9百万股,获得股本溢价人民币9,341百万元。

注2: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附注三、

31)。根据该权益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33.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需要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

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

用于弥补本公司的亏损或者转增本公司的资本。在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可按股东原有股份比

例派送新股,但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股东大会决定。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

34.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从净利润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5. 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决议通过,以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5年度净利润为基准,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2,187百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8,413百万元。上述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决议通过,以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4年度净利润为基准,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1,980百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2,606百万元。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4

月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附注三、31)。根

据该权益分配方案,本公司已派发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988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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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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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利息净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06 3,885

金融企业往来 12,660 20,422

其中:同业转贴现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88 15,601

发放贷款和垫款

企业贷款和垫款 44,664 37,492

个人贷款和垫款 41,063 33,470

贴现 413 308

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27,023 22,074

其他 372 446

小计 130,401 118,0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

收入 1,248 1,105

合计 131,649 119,202

其中: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06 313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 63 37

金融企业往来 17,238 26,911

其中:同业转贴现及卖出回购票据 3 38

吸收存款 42,763 37,551

应付债券 5,486 1,657

合计 65,550 66,156

利息净收入 66,099 5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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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结算手续费收入 1,936 1,544

理财手续费收入 3,421 1,967

代理及委托手续费收入 4,747 2,947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 9,207 6,780

咨询顾问费收入 5,250 3,730

账户管理费收入 164 203

资产托管手续费收入 2,939 1,405

其他 1,521 1,130

小计 29,185 19,7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352 417

银行卡手续费支出 2,156 1,765

其他 232 146

小计 2,740 2,32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445 17,378

38. 投资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收益 374 151

可供出售投资出售净(损失)/收益 (14) 70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6 28

衍生金融工具(不含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净收益 63 120

票据转让价差收益 2,378 2,546

贵金属买卖收益 534 213

其中:场外贵金属交易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55 766

其他 543 40

合计 3,924 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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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65 1

衍生金融工具(不含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收益/(损失) 42 (11)

合计 107 (10)

40. 汇兑损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43 412

其他汇兑损益 (1,616) (800)

合计 (573) (388)

41. 其他业务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赁收益 80 65

其他 81 148

合计 161 213

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税 5,926 4,866

城建税 415 340

教育费附加 297 243

其他 33 33

合计 6,671 5,482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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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业务及管理费

2015年度 2014年度

员工费用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198 11,626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职工福利 2,087 1,647

住房公积金 610 513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335 293

其他 31 44

小计 15,261 14,123

固定资产折旧 725 628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 379 302

无形资产摊销 623 631

租赁费 2,416 1,981

小计 4,143 3,542

一般业务管理费用 10,708 9,003

合计 30,112 26,668

44. 资产减值损失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本年计提/(转回)减值损失:

存放同业 (2) 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9,867 14,6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2) 1

应收款项类投资 465 350

抵债资产 35 (4)

其他 123 42

合计 30,485 15,011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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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5. 所得税费用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期所得税

本年计提 9,117 8,990

汇算清缴调整 1 28

小计 9,118 9,018

递延所得税 (2,137) (2,626)

合计 6,981 6,392

根据税前利润及中国法定税率计算得出的所得税费用与本公司实际税率下所得税费用的调节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税前利润 28,846 26,194

按法定税率25%的所得税 7,212 6,549

汇算清缴调整(注) 1 28

免税收入 (1,058) (590)

不可抵扣的费用及其他调整 826 405

所得税费用 6,981 6,392

注: 该汇算清缴调整已剔除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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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5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减:前期计入

2014 年 2015 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其他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本年转入损益 影响 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17 23 6 - -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1,868) (1,140) 238 733 (243) 728

合计 (1,851) (1,117) 244 733 (243) 734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4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减:前期计入

2013 年 2014 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其他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本年转入损益 影响 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6 17 (9) - -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463) (1,868) (6) 799 (198) 595

合计 (2,437) (1,851) (15) 799 (198)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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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具体计算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重述)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21,865 19,802

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14,059 13,71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56 1.44

本公司于2015年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

期间的每股收益。

本年度,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现金 4,119 4,159

现金等价物:

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款项 51,431 27,042

-拆出资金 73,966 44,8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1,743 53,451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46,910 49,238

债券投资(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3,172 4,668

小计 257,222 179,297

合计 261,341 183,456

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5,592 -

收到已核销款项 2,386 721

处置抵债资产 143 69

衍生金融工具 63 120

票据转让价差 2,378 2,546

其他 1,755 659

合计 12,317 4,115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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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年度 2014年度

贵金属业务 20,988 24,477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 12,801

业务宣传活动费、租赁费等管理费用及其他 13,012 12,047

合计 34,000 49,325

51. 结构化主体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i)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1) 理财产品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公司作为代理人而发行并管理的理财产品。本公

司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并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并将

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在获取投资收益后,根

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获取销售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等手续费收入。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于该些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纳入合

并范围理财产品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为该等理财产品的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642百万元(2014年12月31

日:232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理财产品总规模为人民币501,900百万元

元(2014年12月31日:165,293百万元)。

本公司作为理财产品的资产管理人积极管理理财产品中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及流动性资产的头寸和比例,

以实现理财产品投资人的最佳利益。本公司向理财产品临时拆借资金是其中一种比较便捷的流动性管理

方式,该拆借交易并非来自于合同约定义务,且本公司参考市场利率进行定价。2015年度上述拆借资金

年末余额为人民币31,45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28,801百万元),获得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52百万元

(2014年度:136百万元)。该等拆借资金余额已计入拆出资金中。

(2)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另一类型的结构化主体为本公司由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

托公司设立的特定目的信托。特定目的信托从本公司购买信贷资产,以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为基础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本公司作为该特定目的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对转让予特定目的信托的信贷资产进

行管理,并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收取相应手续费收入。本公司亦持有部分特定目的信托的各级资产支持

证券。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于该等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

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为持有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发行的各级资产支持

证券人民币196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79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总规模为人民

币9,71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44,853百万元)。

本公司2015年度,本公司未向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提供财务支持(2014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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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续)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ii) 本公司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为了更好地运用资金获取收益,本公司于 2015 年度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由独

立第三方发行和管理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于 2015 年本公司并未对该类结构化

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因持有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利益所形

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含应收利息)及最大损失风险敞口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理财产品 15,835 15,835 注

信托计划 9,802 9,802 9,727

资产管理计划 269,913 269,913 268,760

资产支持证券 196 196 3,88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理财产品 64,698 64,698 注

信托计划 15,450 15,450 15,376

资产管理计划 167,850 167,850 167,142

资产支持证券 79 79 2,630

本公司因持有投资或为该结构化主体提供服务而获取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

注: 上述本公司持有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体规模,无公开可获得的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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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续)

(b)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及本公司由于开展资产

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托公司设立的部分特定目的信托。于 2015 年度,本公司未向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

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2014 年度:无)。

四、 经营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并以此进行管理。本公司主要

从地区和业务两个角度对业务进行管理。从地区角度,本公司主要在五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东区、

南区、西区、北区及总行。从业务角度,本公司主要通过五大分部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同业业务、小企业业务及其他业务。具体经营分部如下:

地区分部

各分部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南京分行、

无锡分行、常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

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佛

山分行、东莞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襄阳分行、

西安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

行、东营分行、青岛分行、烟台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分行、太原

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理

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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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地区分部(续)

管理层对上述地区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并据此作出向分部分配资源的决策和评价分部的业绩。在

对地区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时,管理层主要主要依赖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的数据。

2015年度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合计

利息净收入 14,099 17,517 7,200 11,144 16,139 66,099

非利息净收入 2,337 3,153 1,227 4,713 18,634 30,064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46 46

营业收入 16,436 20,670 8,427 15,857 34,773 96,163

营业支出 (7,679) (7,905) (3,267) (6,289) (11,643) (36,783)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937) (894) (446) (799) (1,067) (4,143)

资产减值损失 (9,706) (5,963) (4,903) (5,307) (4,606) (30,485)

营业外净(支出)/收入 (30) (10) 3 - (12) (49)

分部(亏损)/利润 (979) 6,792 260 4,261 18,512 28,846

所得税费用 (6,981)

净利润 21,865

2015年12月31日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抵销 合计

总资产 567,560 701,022 194,835 439,506 1,242,670 (638,444) 2,507,149

总负债 568,307 694,230 194,575 435,245 1,091,736 (638,444) 2,345,649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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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地区分部(续)

2014年度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合计

利息净收入 12,787 14,928 6,201 9,721 9,409 53,046

非利息净收入 2,161 3,019 1,346 2,533 11,302 20,3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28 28

营业收入 14,948 17,947 7,547 12,254 20,711 73,407

营业支出 (6,910) (7,134) (2,982) (4,744) (10,380) (32,150)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825) (814) (353) (553) (997) (3,542)

资产减值损失 (7,323) (2,011) (890) (1,524) (3,263) (15,011)

营业外净(支出)/收入 (37) (2) 1 1 (15) (52)

分部利润 678 8,800 3,676 5,987 7,053 26,194

所得税费用 (6,392)

净利润 19,802

2014年12月31日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抵销 合计

总资产 518,130 671,213 184,848 396,236 1,080,555 (664,523) 2,186,459

总负债 517,453 662,459 181,332 390,041 968,748 (664,523) 2,055,510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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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以及政府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

类贷款、存款业务、贸易融资、对公理财业务及各类公司中间业务。

小企业业务

小企业业务分部涵盖向小型企业(主)、微型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

和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企业主银行卡业务、小企业融资、理财业务及各类中间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业务、

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服务及各类个人中间业务。

同业业务

同业业务分部涵盖本公司各分行及资金交易中心进行的同业和货币市场业务,该分部主要是通过适当的

资金运用为本公司获取同业市场收益。

其他

此分部是指本公司总行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进行的债券投资和部分货币市场业务;以及本公司集中管

理的不良资产、权益投资以及不能直接归属某个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利润,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计量。所得税在公司层面进行管理,不在经

营分部之间进行分配。由于分部收入主要来自于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管理层主要依赖净利

息收入,而非利息收入总额和利息支出总额的数据。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资金转让。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市场资金成本分期限确定的,并且已于每

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指经营分部间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

出净额,该内部利息收入及支出于合并经营业绩时抵销。另外,“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指从第三方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支付给第三方的利息支出,各经营分部确认的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合计数与利润表中的

利息净收入金额一致。

分部收入、利润、资产及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的项目,以及可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

本公司全面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采用期限匹配、重定价等方法按单账户(合同)逐笔计算分部间转移定

价收支,以促进本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产品定价和综合评价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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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2015年度 公司业务 小企业业务 零售业务 同业业务 其他 合计

利息净收入 28,704 6,218 16,161 7,202 7,814 66,099

非利息净收入/(支出) (1) 12,791 (61) 9,186 9,910 (1,762) 30,064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46 46

营业收入 41,495 6,157 25,347 17,112 6,052 96,163

营业支出(2) (12,642) (2,558) (17,566) (2,297) (1,720) (36,783)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

费 (925) (312) (2,640) (170) (96) (4,143)

资产减值损失 (12,623) (9,489) (6,137) (483) (1,753) (30,485)

营业外净收入/(支出) - - 1 - (50) (49)

分部利润/(亏损) 16,230 (5,890) 1,645 14,332 2,529 28,846

所得税费用 (6,981)

净利润 21,865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59,124 93,411 353,771 546,732 754,111 2,507,149

总负债 1,335,723 16,170 273,695 512,739 207,322 2,345,649

(1)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 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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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2014年度 公司业务 小企业业务 零售业务 同业业务 其他 合计

利息净收入 25,081 4,622 12,673 6,754 3,916 53,046

非利息净收入/(支出) (1) 7,855 (139) 6,226 7,491 (1,072) 20,3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28 28

营业收入 32,936 4,483 18,899 14,245 2,844 73,407

营业支出(2) (10,637) (2,067) (16,682) (2,046) (718) (32,150)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

费 (771) (214) (2,407) (118) (32) (3,542)

资产减值损失 (6,215) (2,247) (4,267) (34) (2,248) (15,011)

营业外净支出 (1) - (1) - (50) (52)

分部利润/(亏损) 16,083 169 (2,051) 12,165 (172) 26,194

所得税费用 (6,392)

净利润 19,802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13,359 109,104 277,831 603,719 582,446 2,186,459

总负债 1,162,921 19,319 247,527 416,633 209,110 2,055,510

(1)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 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主要客户信息

于2015年度及2014年度,不存在来源于单个外部客户或交易对手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本公司收入总额10%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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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

1. 资本性支出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已批准但未签约 606 468

已签约但未拨付 889 2,402

合计 1,495 2,870

2. 经营性租赁承诺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和设备的不可撤销经营性租赁合同。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

须就以下期间需缴付的最低租金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含一年) 2,286 1,925

一至二年(含二年) 1,937 1,798

二至三年(含三年) 1,642 1,551

三年以上 5,156 5,098

合计 11,021 10,372

3. 信用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00,736 381,650

开出保函 104,655 86,131

开出信用证 73,892 70,011

小计 579,283 537,792

未使用的信用卡信贷额度及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 58,243 53,390

合计 637,526 591,182

信用承诺的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226,879 232,909

财务担保合同具有担保性质,一旦客户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本公司

需履行担保责任。

除上述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有金额为人民币22,042亿元的可撤销贷款承诺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871亿元)。这些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可于一定条件下取消的,或按相关的贷

款合同约定因借款人的信贷能力变坏而自动取消的,合同约定的贷款承诺总金额并不一定代表未来的现

金流出。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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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续)

4. 受托业务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委托存款 407,545 258,842

委托贷款 407,545 258,842

委托理财资金 501,900 165,189

委托理财资产 501,900 165,189

委托存款是指存款者存于本公司的款项,仅用于向存款者指定的第三方发放贷款之用。贷款相关的信贷

风险由存款人承担。

委托理财业务是指本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以客户支付的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

理,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向客户支付收益的业务。

5. 或有事项

5.1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38百万元(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931百万元)。有关案件均处于审理阶段。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经对有关未决诉讼案件可能

遭受的损失进行了预计并计提足够准备。

5.2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及承销承诺

本公司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前兑

付持有的国债,而本公司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兑付金额为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于2015

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322

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43百万元)和人民币3,364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897百

万元)。

财政部对提前兑付的国债不会即时兑付,但会在到期时兑付本息。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履行的国债承销承诺。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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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以保障持续稳健经营,满足监管要求以及最大化资本回报为目标。本公司定期审查全行

资本状况以及相关资本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积极的资本管理保障全行中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并

且不断提升资本的使用效率。视乎经济环境的变化及面临的风险特征,本公司将积极调整资本结构。本

公司于每季度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有关资本充足率的所需信息。

本公司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足

率。按照要求,本报告期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作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监管资本状况如下:

注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a) 9.03% 8.64%

一级资本充足率 (a) 9.03% 8.64%

资本充足率 (a) 10.94% 10.86%

核心一级资本

股本 14,309 11,425

资本公积、投资重估储备 59,326 52,270

盈余公积 8,521 6,334

一般风险准备 27,528 19,115

未分配利润 52,933 43,656

其他综合收益 (1,117) (1,851)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商誉 (b) 7,568 7,568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b) 3,862 4,140

其他一级资本 - -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0,114 20,114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1,621 10,596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c) 150,070 119,241

一级资本净额 (c) 150,070 119,241

资本净额 (c) 181,805 149,951

风险加权资产 (d) 1,661,747 1,380,432

注释:

(a)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一级资本净额

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等于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

(b) 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均为扣减了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

(c)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减去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一级资本净额等于一级资本减去

一级资本扣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

(d)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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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已建立相关机制,制定对单个借款人可承受的信用风险额度,并定期监控上述信用风险额度及对

上述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审核。

信用风险衡量

(i) 发放贷款和垫款、财务担保以及贷款承诺

本公司建立集中、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成“派驻制风险管理、矩阵式双线汇报”的

风险管理模式,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统筹各层级风险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公司授信审批

部、资产监控部、零售信贷管理部等专业部门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并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

会向各分行/事业部派驻主管风险副行长/风险总监,负责所在单位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本公司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对信贷业务实行全流程管理。公司贷款

和零售贷款的信贷管理程序可分为:信贷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后监控和清收

管理。另外,本公司制订了《授信工作尽职规定》,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信

贷风险,并加强信贷合规监管。

本公司进一步完善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体系,加强授信风险监测。积极应对信贷环境变化,定期

分析信贷风险形势和动态,有前瞻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问题授信优化管理机制,加快问题

授信优化进度,防范形成不良贷款。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五级分类制度的基础上,将本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为十级,分

别是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正常四级、正常五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次级、可疑级、

损失级,在此之外还设有一级“核销级”。本公司根据贷款的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

财务担保及贷款承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相似。因此,该类交易的申请、贷后

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要求等与贷款和垫款业务相同。

(ii) 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

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同业理财产

品、资产管理计划及资金信托计划。本公司对合作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实行评级准入

制度,对信托受益权回购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

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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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衡量(续)

(iii) 债券

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债券及其他票

据的信用风险敞口。一般情况下,外币债券要求购买时的发行主体外部信用评级(以标准普尔或同

等评级机构为标准)在BBB或以上。人民币债券要求购买时发行主体的外部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机构

须在本公司获得准入)在AA或以上。针对交易账户项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于主体评级为AA和AA+

的非金融企业,本公司同时实施名单制准入管理,对于同一发行主体存在多家评级结果的,采用最

低评级结果。

(iv) 同业往来

本公司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或

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

不考虑任何抵押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7,596 302,139

存放同业款项 109,046 66,969

拆出资金 76,636 45,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757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8,144 4,3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7,291 178,636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86,872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516 1,00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307,635 246,258

其他金融资产 23,469 24,476

合计 2,403,128 2,106,946

信贷承诺 637,526 591,182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3,040,654 2,69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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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风险集中度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

本公司主要为境内客户提供贷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然而,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

此不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同。

本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行业集中度和地区集中度详情,请参看附注三、9。

担保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

本公司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决定所需的担保物金额及类型。对于担保物类型和评估参数,本公

司实施了相关指南。

担保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对于买入返售交易,担保物主要为票据、信托受益权或有价证券;

对于商业贷款,担保物主要为房地产、存货、股权或应收账款;

对于个人贷款,担保物主要为居民住宅。

管理层会监视担保物的市场价值,根据相关协议要求追加担保物,并在进行损失准备的充足性审查时监

视担保物的市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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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未扣除减值准备)的信用质量分析如下:

既未逾期 已逾期但 已减值

2015年12月31日 也未减值 未减值 (注) 合计

存放同业款项 109,079 - 32 109,111

拆出资金 76,632 - 28 76,6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9,757 - - 19,7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7,288 - 10 117,298

应收账款 6,624 - - 6,624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58,342 40,151 17,645 1,216,1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516 - 39 5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 - 266,166

应收款项类投资 308,450 - - 308,450

合计 2,062,854 40,151 17,754 2,120,759

既未逾期 已逾期但 已减值

2014年12月31日 也未减值 未减值 (注) 合计

存放同业款项 67,003 - 32 67,035

拆出资金 45,838 - 27 45,8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25,811 - - 25,8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8,632 - 32 178,664

应收账款 9,925 - - 9,925

发放贷款和垫款 978,548 35,685 10,501 1,024,7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1,005 - 37 1,0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7,876 - - 207,876

应收款项类投资 246,608 - - 246,608

合计 1,761,246 35,685 10,629 1,807,560

注: 已减值贷款是指五级分类为后三类(即次级、可疑或损失)的贷款。于2015年12月31日,已减值贷

款和垫款包括已逾期贷款人民币17,276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10百万元)及未逾期

贷款人民币369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百万元)。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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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为根据五级分类评定为正常及关注类的贷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正常 1,137,534 970,334

关注 20,808 8,214

合计 1,158,342 978,548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1个月 2个月 所持有担保

1个月以内 到2个月 到3个月 3个月以上 合计 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6,597 3,922 2,678 16,928 30,125 28,023

个人贷款 4,659 2,402 2,606 359 10,026 5,404

合计 11,256 6,324 5,284 17,287 40,151 33,427

2014年12月31日

1个月 2个月 所持有担保

1个月以内 到2个月 到3个月 3个月以上 合计 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4,842 3,270 2,364 18,776 29,252 32,011

个人贷款 3,399 1,494 1,200 340 6,433 4,506

合计 8,241 4,764 3,564 19,116 35,685 36,517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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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已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发放贷款及垫款在初始确认后有一项或多项情况发生,且该情况对贷款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有影响且该影响能可靠估计,则该发放贷款及垫款被认为是已减值贷款。贷款减值的客观证据包

括下列各项: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表明债务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可计量,如拖欠款情况的

恶化或经济条件的骤变等可以导致债务人不履行责任的因素的变化。

本公司持有的与单项认定为减值的企业贷款和垫款相关的担保物于201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4,21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06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原已逾期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账面金额为人

民币12,509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305百万元)。

已减值的同业款项

所有减值同业款项的确定都基于单独测试的结果。在确定一笔同业款项是否减值时,本公司考虑存在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及其导致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情况。对于已减值同业款项,本公司未取得任何担

保物。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

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最高管理

机构,资产负债管理部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公司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公司监事会

定期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稽核监察部是流动性风险管

理内部审计部门。

本公司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和管理策略;做到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

控制流动性风险;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审慎评估未来流动性需求;不断完善和细化流动性风

险应急计划,针对特定事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工作,提高流动性

风险应对效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流动性保持充裕,重要的流动性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监管要求;各项业务稳步增长,

始终保持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

2015年,本公司将继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衡发展;同

时,推动全行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加强稳定存款管理,夯实全行流动性基础。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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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相关剩余合同到期日(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非衍生工具类现金流量: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1,153 - - - - - 240,686 291,839

同业款项(1) 30,596 167,230 36,596 57,713 16,927 - - 309,0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63 6,621 5,720 4,466 1,322 - 20,792

应收账款 48 121 941 3,181 2,826 - - 7,11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7,521 134,410 209,966 440,205 374,508 138,938 - 1,325,5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67 67 181 246 729 1,2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6,808 7,333 36,120 159,261 102,831 - 312,353

应收款项类投资 879 61,562 73,106 82,960 103,009 7,978 - 329,494

其他金融资产 898 1 2,123 - 253 30 - 3,305

金融资产合计 111,095 372,798 336,753 625,966 661,431 251,345 241,415 2,600,80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927 1,250 887 - - - 3,06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142,978 68,682 68,060 54,845 4,402 - - 338,9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342 4,056 1,108 - - - 8,506

应付账款 - 15 29 - - - - 44

吸收存款 600,161 237,378 205,010 488,925 257,984 2,680 - 1,792,138

应付债券 - 30,120 75,004 91,060 20,854 3,888 - 220,926

其他金融负债 5,709 533 - 1,310 - - - 7,552

金融负债合计 748,848 340,997 353,409 638,135 283,240 6,568 - 2,371,197

流动性净额 (637,753) 31,801 (16,656) (12,169) 378,191 244,777 241,415 229,606

衍生工具现金流量:

以净值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 (11) (41) (2) (9) - - (63)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38,999 184,255 103,010 140,337 5,109 469 - 472,179

现金流出 (37,281) (183,850) (102,203) (138,927) (4,890) (364) - (467,515)

1,718 405 807 1,410 219 105 - 4,664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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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相关剩余合同到期日(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非衍生工具类现金流量: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6,520 - - - - - 279,780 306,300

同业款项(1) 50,021 83,300 48,195 47,519 76,281 2,337 - 307,6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8 4,472 8,863 11,929 1,530 - 27,982

应收账款 184 155 1,051 7,281 1,872 - - 10,543

发放贷款和垫款 7,447 115,182 189,917 404,459 298,707 129,293 - 1,145,0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 - 249 544 349 488 1,639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825 4,031 30,292 130,719 74,052 - 240,919

应收款项类投资 539 70,242 41,115 89,592 59,169 418 - 261,075

其他金融资产 1,161 - 1,423 - - 30 - 2,614

金融资产合计 85,872 271,901 290,204 588,255 579,221 208,009 280,268 2,303,730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654 1,465 645 - - - 2,76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56,496 162,613 116,011 75,052 11,559 - - 421,7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722 2,682 855 - - - 4,259

应付账款 182 23 126 785 928 - - 2,044

吸收存款 580,295 100,128 209,129 438,222 272,282 - - 1,600,056

应付债券 - 5,000 5,500 11,400 10,278 21,518 - 53,696

其他金融负债 8,081 2 - 1,449 - - - 9,532

金融负债合计 645,054 269,142 334,913 528,408 295,047 21,518 - 2,094,082

流动性净额 (559,182) 2,759 (44,709) 59,847 284,174 186,491 280,268 209,648

衍生工具现金流量:

以净值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 (14) 10 (38) 65 - - 23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 178,422 101,773 231,072 4,011 373 - 515,651

现金流出 - (175,080) (98,246) (208,911) (3,463) (327) - (486,027)

- 3,342 3,527 22,161 548 46 - 29,624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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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本公司信用承诺按合同到期日分析如下:

1个月内 1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2015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70,185 122,237 208,314 - - - 400,736

信用卡承诺 9 1,852 4,235 29,872 22,275 - 58,243

开出保函及担保 9,895 12,238 46,032 28,789 7,701 - 104,655

开出信用证 12,198 19,784 41,907 3 - - 73,892

合计 92,287 156,111 300,488 58,664 29,976 - 637,526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69,633 133,472 178,545 - - - 381,650

信用卡承诺 4 1,070 7,816 39,379 5,121 - 53,390

开出保函及担保 3,603 6,247 45,563 23,527 7,191 - 86,131

开出信用证 15,223 16,930 33,684 4 4,170 - 70,011

合计 88,463 157,719 265,608 62,910 16,482 - 591,182

管理层预计在信用承诺到期时有关承诺并不会被借款人全部使用。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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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和汇率产品的头寸。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避免收入和权益

由于市场风险产生不可控制的损失,同时降低金融工具内在波动性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并授权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具体审批资金投资业务市场风险额度并对市场风险

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下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监控的日常职能,包括制定合理

的市场风险敞口水平,对日常资金业务操作进行监控,对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和利率结构提出调整建议

等。

交易帐户利率风险源于市场利率变化导致交易帐户利率产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对银行当期损益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交易账户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利率敏感性限额、每日和月度止损限额等确保利率产品市值波动

风险在银行可承担的范围内。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或合同重定价日的不匹配。本公司的生息资产和付

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本公司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等指标,并

且借助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对利率风险进行情景分析,本公司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定价结构管理利率

风险。本公司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状况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政策的

分析,适时适当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

管理层认为,因本公司交易性业务面对的市场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没有单独对该业务的市场风险作出

量化的披露。

3.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包括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和由外汇衍生交易

所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源自本公司持有的

非人民币计价的贷款和垫款、投资以及存款等。本公司对各种货币头寸设定限额,每日监测货币头寸规

模,并且使用对冲策略将其头寸控制在设定的限额内。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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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其他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685 304 67 9,056

同业款项(1) 49,761 5,869 4,243 59,8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243 - 349 592

发放贷款和垫款 98,193 4,211 5,791 108,19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5 - - 4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36 - - 2,036

应收账款 939 - - 939

其他资产 646 12 44 702

资产合计 160,548 10,396 10,494 181,438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12,130 192 179 12,5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9 - - 9

吸收存款 183,784 10,208 3,693 197,685

其他负债 1,990 78 22 2,090

负债合计 197,913 10,478 3,894 212,285

外币净头寸(3) (37,365) (82) 6,600 (30,847)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39,313 14 (6,526) 32,801

合计 1,948 (68) 74 1,954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54,822 864 719 56,405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3) 外币净头寸为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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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2014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其他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748 556 59 7,363

同业款项(1) 21,551 6,086 1,937 29,5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8 - 371 379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0,763 5,069 1,165 106,9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 - - 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0 - - 310

应收账款 3 - - 3

其他资产 1,359 7 7 1,373

资产合计 130,779 11,718 3,539 146,036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5,098 18 1,908 7,0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8 - - 8

吸收存款 172,875 17,179 2,392 192,446

应付账款 3 - - 3

其他负债 2,420 225 39 2,684

负债合计 180,404 17,422 4,339 202,165

外币净头寸(3) (49,625) (5,704) (800) (56,129)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48,920 5,407 675 55,002

合计 (705) (297) (125) (1,127)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41,989 2,266 392 44,647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3) 外币净头寸为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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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下表针对本公司存在重大外汇风险敞口的外币币种,列示了货币性资产及货币性负债及预计未来现金流

对汇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其计算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税前利润

的影响。负数表示可能减少税前利润,正数表示可能增加税前利润。由于本公司无现金流量套期并仅有

极少量外币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因此汇率变动对权益并无重大影响。

2015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汇率变动%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折人民币)

美元 +/-5% +/-97

港币 +/-5% -/+3

2014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汇率变动%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折人民币)

美元 +/-5% -/+35

港币 +/-5% -/+15

3.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或合同重定价日的不匹配。本公司的生息资产和付

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人民银行对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下限和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上限作出规定。

本公司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管理利率风险,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指标,并采用风险敞口

分析,对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进行静态测量。本公司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市场

利率走势,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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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按合同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析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2,055 - - - 9,660 291,715

贵金属 - - - - 63,744 63,744

同业款项(1) 233,161 54,274 15,538 - - 302,9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衍生金融资产 9,082 5,510 4,009 1,156 8,144 27,901

应收账款 1,044 3,000 2,536 - 44 6,624

发放贷款和垫款 572,266 416,621 176,685 21,300 - 1,186,8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 60 171 220 729 1,245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761 47,549 99,841 87,015 - 266,166

应收款项类投资 132,548 75,519 92,461 7,107 - 307,635

长期股权投资 - - - - 521 521

固定资产 - - - - 4,788 4,788

商誉 - - - - 7,568 7,568

其他资产 - - - - 39,397 39,397

资产合计 1,261,982 602,533 391,241 116,798 134,595 2,507,14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71 880 - - - 3,05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拆入资金(2) 277,699 52,594 3,956 - - 334,2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衍生金融负债 - - - - 12,543 12,543

应付账款 - - - - 44 44

吸收存款 1,035,849 429,959 261,324 - 6,789 1,733,921

应付债券 103,936 88,912 16,495 3,620 - 212,963

其他负债 - - - - 48,878 48,878

负债合计 1,419,655 572,345 281,775 3,620 68,254 2,345,649

利率风险缺口 (157,673) 30,188 109,466 113,178 不适用 不适用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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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按合同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析如下:

2014年12月31日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3,049 - - - 13,249 306,298

贵金属 - - - - 45,254 45,254

同业款项(1) 163,690 56,624 69,432 1,700 - 291,4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衍生金融资产 5,568 8,057 10,455 1,731 4,300 30,111

应收账款 183 9,729 13 - - 9,925

发放贷款和垫款 516,758 359,748 113,789 13,342 -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1 481 303 488 1,4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30,613 57,452 68,107 51,702 -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9,338 82,997 53,515 408 - 246,258

长期股权投资 - - - - 486 486

固定资产 - - - - 3,812 3,812

商誉 - - - - 7,568 7,568

其他资产 - - - - 32,297 32,297

资产合计 1,119,199 574,828 315,792 69,186 107,454 2,186,45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13 641 - - - 2,75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拆入资金(2) 334,959 75,052 11,559 - - 421,5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衍生金融负债 - - - - 6,921 6,921

应付账款 182 1,701 - - - 1,883

吸收存款 869,652 418,885 240,387 - 4,259 1,533,183

应付债券 10,453 11,183 7,464 12,650 - 41,750

其他负债 - - - - 47,449 47,449

负债合计 1,217,359 507,462 259,410 12,650 58,629 2,055,510

利率风险缺口 (98,160) 67,366 56,382 56,536 不适用 不适用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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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本公司对利率风险的衡量与控制主要采用敏感性分析。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负债,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面对的利率风险并不重大;对于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主要采用

缺口分析来衡量与控制该类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

下表列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与2014年12月31日按当时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进行缺口分析所得结果: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利率变更(基点) 利率变更(基点)

-50 +50 -50 +50

利率变动导致净利息收入增加/(减少) 684 (684) 343 (343)

利率变动导致权益增加/(减少) 10 (10) 17 (17)

以上缺口分析基于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具有静态

的利率风险结构的假设。

净利息收入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预计一年内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的影响。权益的敏感性分析是通过针对年末持

有的固定利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重估,预计利率变动对于其相应权益的变动影响。以上对净利息收

入及权益的影响均未考虑相关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

上述分析基于以下假设:所有在三个月内及三个月后但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

关期间中间重新定价或到期;以及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公司净利息收入及权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

一定差异。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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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输入值参数的来源包括

Bloomberg、Reuters、中国债券信息网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估值技术– 估值技术–

可观察到的 不可观察到

公开市场价格 市场变量 的市场变量

201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757 - 19,757

衍生金融资产 - 8,144 - 8,1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1,063 178 1,245

合计 4 28,964 178 29,146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506 - - 8,506

衍生金融负债 - 4,037 - 4,037

合计 8,506 4,037 - 12,543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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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如下:

估值技术– 估值技术–

可观察到的 不可观察到

公开市场价格 市场变量 的市场变量

201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811 -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 4,300 - 4,3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1,005 484 1,493

合计 4 31,116 484 31,604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4,259 - - 4,259

衍生金融负债 - 2,662 - 2,662

合计 4,259 2,662 - 6,921

本公司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

次间的转换。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

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

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

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

本公司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外汇远期及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贵金属

合同等。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外币债券的公允

价值按照彭博的估值结果确定。外汇远期及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和布莱尔-斯

科尔斯模型等方法对其进行估值,贵金属合同的公允价值主要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收盘价格确定。所

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没有属于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项目。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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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1月1日 484

购买 8

转出第三层次 (314)

2015年12月31日 178

2015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5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年1月1日 122

购买 373

出售 (11)

2014年12月31日 484

2014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4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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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

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向中央银行借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负债、吸收存款、应付债券。

对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付债券,下表列明了其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 274,600 - 274,600 207,874 210,095

应付债券 212,963 - 213,182 - 213,182 41,750 42,629

(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报价为基础,则列示在第一层级。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无法获得

相关的市场信息,并使用现金流贴现模型来进行估价,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参照市场对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的产品的报价来确定,则列示在第二、三层级。

(2) 如果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以市场报价为基础,则列示在第一层级。如果计算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所

需的所有重大输入为可观察数据,则列示在第二层级。

除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在资产负债表中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未来

现金流折现法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这些金融工具期限较短,或其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其账面价值与

其公允价值相若:

资产 负债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

存放同业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出资金 拆入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发放贷款和垫款 吸收存款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资产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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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母公司: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比例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 58.00% 59.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注册

成立。中国平安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金融、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开展资金运用业务。

于2015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拥有的本公司权益中8.44%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2014年12月31日:8.80%)。

2. 本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在本年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年末余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其他资产 185 14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1,960 4,708

吸收存款 52,828 38,526

应付利息 1,268 1,085

其他负债 1 1

发放贷款和垫款 837 300

开出保函 397 16

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注1) 3,960 2,124

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注2) 1,118 1,132

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注3) 18,000 17,200

本年交易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75 18

代理手续费收入 585 315

托管手续费收入 12 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206 41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 22 22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1,766 1,811

保费支出 155 112

经营租赁支出 89 116

服务费支出 2,320 1,756

注1: 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投保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的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本公司

作为被保险人,以该保险为保障,向借款申请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注2: 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贸易融资中引入信用险,由本公司或客户作为投保人,本公司作为

受益人向贸易链条上的企业提供授信支持。在授信资金发生损失时,由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对本公

司进行赔付。

注3: 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是指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借款给客户投资于某

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为该借款出具融资性保函,保函受益人为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

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19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 本公司与关键管理人员在本年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贷款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3 9

本年增加 - -

本年减少 (1) (6)

年末余额 2 3

贷款的利息收入 1 1

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1.8%-5.65%和1.51%-4.31%。

存款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223 213

本年增加 2,432 1,342

本年减少 (2,367) (1,332)

年末余额 288 223

存款的利息支出 13 10

上述存款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金福利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薪金及其他短期雇员福利 62 83

离职后福利 1 1

递延奖金计提 14 13

合计 77 97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批准予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任职单位的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授信额度共人民

币13,35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0百万元),实际贷款余额人民币500百万(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1,000百万元),表外授信余额人民币467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9百万元),于2015

年12月31日,本公司吸收以上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存款人民币4,731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2,359百万元)。

19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2016年3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在盈余公积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后,

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309百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3元(含税),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拟用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89百万元,转增股本人民币2,861

百万元,共计人民币5,050百万元。该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341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截至2016年3月9日,上述优先股已完

成发行,相关发行情况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后续将办理股份登记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优先股

共计发行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票面股息率为4.37%;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25亿元。

十、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年度之列报要求。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计入其他综合

本年公允价值 收益的累计

2015年度 年初金额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年末金额

资产:

贵金属 45,254 (2,685) - 63,7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5,811 (65) - 19,757

衍生金融资产 4,300 3,656 - 8,1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93 - (1,532) 1,245

合计 76,858 906 (1,532) 92,890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259) 229 - (8,506)

衍生金融负债 (2,662) (1,216) - (4,037)

合计 (6,921) (987) - (12,543)

19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15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865 13.54% 14.94% 1.56 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02 13.56% 14.96% 1.56 1.56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014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经重述)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802 15.12% 16.35% 1.44 1.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19,841 15.15% 16.38% 1.45 1.45

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865 19,802

加/(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损失 24 8

预计负债 1 6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 38

相关所得税影响数 (12) (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02 19,841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月11日修订之《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9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依照自2008年12月1日起生效的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确定。

本公司因正常经营产生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19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

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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