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共同召集,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 402 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 11 人,其中独
立董事 4 人。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柳志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现任及拟
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柳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黄京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葛其泉、李苒洲、黄京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葛其泉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选举金之俭、温从军、张福林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金之俭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选举李苒洲、温从军、邹涛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全体委员现场选举,公司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李苒洲担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选举柳志成、黄京明、金之俭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任命董事长柳志成担
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即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机构负
责人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提名,同意续聘黄京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经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提名,同意续聘邹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经公司总经理黄京明先生提名,同意续聘张福林先生、张锦楠先生、
邹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经公司总经理黄京明先生提名,同意续聘周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为了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秘书邹涛先生提名,同
意续聘陈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张传铭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即
审计机构负责人)。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聘任人员的任期均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3
附件:
(1)柳志成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3 年出生,高中学历,机械工程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省瑞安冷锻
厂副厂长,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副总经理、总经理,瑞安市泰胜电力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柳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58,158,62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3,200,000 股,与股
东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寿桐先生的妹夫,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
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柳志成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2)黄京明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6 年出生,大专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师,
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曾任浙江省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浙江省瑞安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总工程师。曾获瑞安市 1998 年科技进步奖,是 GB/T 19072-2003《风力
发电机组 塔架》国家标准修订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截至目前,黄京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55,146,456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3,030,000 股,与股
4
东柳志成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黄京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
(3)张锦楠先生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52 年出生,高中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浙江省瑞安压力容器
制造厂工艺技术科科长、工艺责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锦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23,845,76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与股
东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福林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锦楠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
(4) 张福林先生
5
公司创始人之一,男,1965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机械工程师,中国国
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2009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技术质量
部经理,2012 年 7 月 16 日起任公司董事。曾担任浙江省瑞安市压力容器制造厂
压力容器检验员、总检验员、质量检验责任工程师等职,浙江省瑞安泰胜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为 GB/T19072-2003《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国家标准修订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截至目前,张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8,954,972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
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657,200 股,与股
东柳志成先生、黄京明先生、夏权光先生、朱守国先生、林寿桐先生、张锦楠
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
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张福林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
(5)邹涛先生
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经
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拥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现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曾担任山东三联集团公司法律顾
问及董事会办公室秘书,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
代表职务,湖南旺德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泰胜电力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曾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邹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787,680 股,并通过上海泰胜风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与公司实际
6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
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邹涛
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资格和
条件。
(6)葛其泉先生
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
估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扬子木材总
厂及分厂财务、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
评估师、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市资
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在多家证券公司任内核小组成员。
曾任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二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最近五年,葛其泉先生曾任徐州凯尔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
立董事、上海城市保险公估中心董事;并担任北京国创富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龙利得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及上海久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至今。
葛其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葛其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
7
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7)李苒洲先生
男,1975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现任恒泰期货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并担任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湖南省国土规划院会计、审计主管,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记者、
驻沪记者,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责任编辑,《上海国资》杂志社副主编,第
一财经日报副主任。
李苒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李苒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
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8)金之俭先生
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工学博士,上海交通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于上海交通大学任职,现为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
系副主任,兼任国家能源智能电网(上海)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市超导材料
与系统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并
担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之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金之俭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
8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
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9)温从军先生
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
士学位,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曾兼任上海温州青年联
合会副秘书长。温从军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与证券(包括兼并收购、
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私募股权投资)。
温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温从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
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10)周趣
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工
商管理、通信工程双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associate
membership of CPA Australia) 。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职于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职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历任并购咨询部高级咨
询员、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上海领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上海汉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总监。
周趣先生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公司股份 20,000 股,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9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周趣先生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要求。
(11)张传铭
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1989 年毕业于杭州电
子工业学院统计学专业,会计师,现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审计部部长。曾任瑞安县城关机械三厂车间主任、瑞安县二轻供销经理部干事,
瑞安市二轻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瑞安市二轻局(瑞安市二轻工业总公司)资
财经营管理科科长、瑞安市二轻工业联社监事会主任。
张传铭先生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 股,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张传铭先生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有关审计部负责人任职的资
格和条件。
(12)陈杰
陈杰,男,1986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
拥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现任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曾任上海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
陈杰先生通过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10
本公司股份 133,200 股,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能够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应履行的各项职责。陈杰先生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有关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要求。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