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或“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就长城信息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
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理财情况概述
1、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
有季节性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进行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
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自有季节性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上述资金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银行、中国财务购买理财
产品,其中通过中电财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
公司用于理财的自有季节性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
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
二、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季节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由于本次委托理财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理财的资金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是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购买理
财产品,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
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
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
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与中电财务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通过中电财务进行理财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邓向东
(5)注册资本:1,750,933,000 元
(6)成立时间:1988 年 4 月 21 日
(7) 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
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1.9654%;南京中电
熊 猫 信 息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5.1293% ; 中 电 广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3.7069%;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7112%;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7112%;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持股 4.960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2.1451%;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6703 %。
(10)资本充足率: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本充足率为 27.40%,符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 10%的规定。
2、关联方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
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
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2000]243 号文批
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起 开 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目前公司注册资本 为
1,750,933,000 元人民币。
3、该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430,615,351.65 428,512,480.04 376,484,346.98
净利润 255,756,231.70 227,659,405.67 224,696,249.25
单位:人民币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净资产 2,834,236,398.72 2,572,110,796.31 2,484,532,197.41
4、与长城信息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与中电财务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电子
20.17% 41.9654%
长城信息 中电财务
5、关联交易补充说明
公司 201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开展资金结算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电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由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根据协议,在 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
中电财务公司资金存款总额度分别不超过 2014 年 3 亿元、2015 年 3.5 亿元、2016
年 4 亿元;2014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电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贷款总额度分别不超过 2014 年 3 亿元、2015 年 3.5 亿元、2016 年 4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9 月 17 日 2013-31 号《长城信息与中国
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金结算业务的公告》。
现公司为更加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拟在 2016 年 4 亿元的额度内通过中电财务进行理财增效,本次关联交易
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与中电财务发生关联委托理财。
七、独立董事关于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利用季节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
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均对此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长城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长城信息利用季节
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长城信息
利用季节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保荐机
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李 锋
邹 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