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6-1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

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发生了采购原材料交易事项。

贵州路发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预计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2015 年(7 月 29 日至 12 月

合同签订金额 31 日)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或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产

贵州路发 50,000 12,423.43 45.85

品、商品

(三)2016 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如下(单位:

万元):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

贵州路发 5,587.59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吉乐湾;

法定代表人:梁红革;

注册资本:捌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 年 09 月 06 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磷矿石开采(仅限于分支机构)、销售;硫铁矿、铝锌矿、铝钒土、磷矿粉、磷

矿砂购销;二三类机电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物品)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白肥、磷肥、磷铵、磷酸钠盐、磷酸二氢钾、

磷酸氢钙、硫酸、复硅酸钠、磷酸铵、磷石膏、烧渣、盐酸、磷酸的生产和销售;

装卸、搬运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贵州路发资产总额为 123,435.3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4,933.35 万元,净资产为 68,502.03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986.00

万元,净利润 9,705.57 万元。(未审计)

2、关联关系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路发

2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相关规定,贵州路发构成

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贵州路发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贵州路发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产品质量和信用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

公司的需求。

三、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1、日常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

数量计算。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于生产经营是必要;

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

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

董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

们事前认可。

2、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公平、公正及市场交易原则,相关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确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司尔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