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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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16-015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

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尽可能提高公司资金收益

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

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

章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

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

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3.5%,期限

263 天。

公司与石嘴山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集团公

司,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理财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

案》。唐超雄、谭智、张宝全、葛岚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

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全称: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39 号

法人代表:李登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 亿元

税务登记号:宁税字 640202228070689

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对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

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的其他业务。

2015 年石嘴山银行的营业收入 16.01 亿元、净利润 5.66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 31.35 亿元。上述数据未

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石嘴山银行 19.8%股权,并能控

制其日常经营及财务决策,具有实质控制权。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10.1.3 条,公司与石嘴山银行是关联方,公司

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

易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产品名称:麒麟机构定向 201608 期封闭式保证收益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产品类别: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类

金额:4.53 亿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期限:263 天

收益分配方式: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资产实际运作情况

向客户支付到期款项。实际到期日,银行按客户认购金额将

本金和收益全额支付给客户。

经测算可能达到的年化收益率:3.5%

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同业借

款、回购、拆借等高流动性资产,以及资产支持票据、券商、

基金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

固定收益类资产。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986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86,252,452.34 活期、定期存款

合计 686,252,452.34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862.15 累计投入金额:54,228.17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

承诺投资项目 46,465.00 34,228.17

1、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 5,000.00 5,000.00 是

2、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36,965.00 27,042.08 是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2,186.09 是

超募资金投向 20,000.00 2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分为: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

工程、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其中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已完工,项目无结余;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工,实际投入 2186.09 万元,项目结余

2313.91 万元;2014 年 6 月末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

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2010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已拨

付完毕。2013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拨付完毕。截至期末,公司

剩余超募资金 443,971,500.00 元。

3、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

尚有部分资金结余。此外公司有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石嘴山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利率采用市

场化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公正、公开。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公司收益可能低于以其它方式运用资

金而产生的收益;

(2)流动性风险: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为固定期限产

品,不可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也不可以在除石嘴山银行以外

机构办理质押贷款,当市场上出现更高收益的产品时,将有

可能因此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当公司急需流动性时,无法

及时变现理财产品;

(3)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

指由于公司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

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

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不可抗力风险是

指由于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

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受到干扰和破坏,

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事宜的正常进行,

进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

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监察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

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

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2015 年度公司与石嘴山银行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在石嘴山银行开立一般存款结算账户的关联交易议案》公

司预计 2015 年度在石嘴山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每日存款余

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一般存款结算账户

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执

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15 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类别

募集资金存款 一般存款

中国国电集团

(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 (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

公司间接控制

金融业务

的石嘴山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68625.25 15785.74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

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

则,在确保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上述范围内的理财业务,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

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递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短期理财,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石嘴山银行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利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公正、

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会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4.53 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理财产品相关协议和文件,与龙源技术的相

关人员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属于龙源技术的经营行为,以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上述范围内的理财业务,不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股东大会

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

荐机构同意龙源技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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