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16-012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2月26日发出,会议应到
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黄磊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该次
会议。黄磊监事授权王兵监事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蔡兆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
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蔡兆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
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以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
制的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
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将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为提高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
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监事
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未发生变
更募投项目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监事
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
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
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
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是真实、有效的。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兆文先生
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
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 亿
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预期年化收益率 3.5%,期限 263 天。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兆文先生
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石嘴山银行
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 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3.5%,期限 263 天。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蔡兆文先生
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兰培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
兰培珍女士简历
兰培珍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于东电职大多经总公司、辽宁电力职工大学、
辽宁电能发展有限公司任职。曾任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财务产
权部高级项目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
中国福霖风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龙源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龙源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现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主任。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股东雄
亚(维尔京)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