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5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5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5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人对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4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续聘众环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开立一般存款结算账户的关联交
易、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职业责任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
本人对 201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
审议议案内容公平合法、表决程序公正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借由参加董事会等机会多次到
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累计工作天数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重点
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15年度,本人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标准和薪酬情况,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审查了公司年
度内审计划及每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勤勉尽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十分重视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学习,尤其是涉及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形成自觉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均给予
了积极有效地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
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持独立
性,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作出贡献。
独立董事:姜付秀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