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 1
2、附表 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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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16)020103 号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
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
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
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龙源技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龙源技术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龙源技术公司 2015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玉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征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