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医疗”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
查,对戴维医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2】38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026,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973,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
年4月28日出具的天健验[2012]1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年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 13,394.00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 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214.60
2013年3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将
“年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时间调整
1
至2014年12月31日,将“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完成时间调整至2014年6
月30日,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延期调整事项
发表了相关意见。
2015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将“年
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完成时间调整至2015
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延期调整
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万元) (万元)
年产 20000 台婴儿保
1 13,394.00 8,397.92 62.70
育设备扩建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1,771.44 59.05
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
3 2,214.60 89.39 已终止
项目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计划使用超募 实际使用超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
1 1,500.00 1,500.00 已经 2012 年 5 月 29 日
行贷款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并公告,并已实施完
2 2,000.00 2,000.00
充流动资金 毕。
2
经 2013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3 3,500.00 3,500.00 提交公司 2013 年 12 月
充流动资金
1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并公告,已实施完
毕。
经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4 5,000.00 5,000.00 并提交公司 2015 年 8
充流动资金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并公告,已实施完
毕。
备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5,988.75
万元(不含孳生的利息)。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原计划2015
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土建工作已完工,但内部电器设备安装及
装修未达到生产设备进场条件,生产设备进场前需要进行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等
工作尚需一定周期;同时,考虑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换发也需要一个过程,
从而导致整个项目进度的延缓,使得整个项目仍未达可投产状态。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管理层对项
目的实施采取谨慎态度,并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拟作项目实施周期的延期
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事项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在项
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
度做如下调整:
项目原预计达到可使用 项目调整后预计达到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3
年产 20000 台婴儿保育设备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扩建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年产20000台婴儿保育设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的发展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的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只涉及时间延期问题。本次调整项目的投资进度是为了充
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
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戴维医疗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
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进
度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没有
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时
间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调整部分项目的投资进展,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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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同意公司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戴维医疗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戴维医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戴维医疗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戴维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江曾华 周忠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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