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
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防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中光防雷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
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1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新股 2,1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4.7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310,571,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365,832.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205,967.5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存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高新西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
户(账号:7317015450000023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犀浦支行开立
的 人 民 币 存 款 账 户 ( 账 号 1 : 51001597237051507227 ; 账 号 2 :
5100159723705150723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5]19 号)。
二、关于中光防雷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
(一)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建设期 达产期
资金额
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
1 17,550.68 17,550.68 1年 2年
项目
2 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4,377.90 4,377.90 1年 -
3 补充营运资金 6,000.00 6,000.00 - -
(二)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1、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公司
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为 1 年,
达产期为 2 年,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阶段:厂房建设、设备采购、
装修工程、试运行。其中 SPD 生产线相关的工程建设周期为 8 个月,接地产品
相关的厂房及生产线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
12 个月。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完成投资 25,589,023.48 元。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8,054,737.79 元(含利息收入、理
财收益)。
2、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根据当前项目实施的情况,公司拟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1)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投入 25,589,023.48 元,项目资
金投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预计的实施进度。现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
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拟于 2017 年 8 月完成建设,研发检测中心技
术改造项目拟于 2017 年 5 月完成建设。
(2)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实施方式均按照原计划进行,
不作调整。
3、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公司在上市前,已经通过自
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采购先进的自动检测设备、自动生产设
施和研发设备等装备,同时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的改进、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
提升产品的加工精度,提升了公司产能、产品质量、研发能力;另一方面,外部
的宏观经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国内通信市场投入放缓的因素,公司本着审慎和
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4、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
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来看,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
但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
健康发展。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中光防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无异议。
三、关于中光防雷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核查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
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
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
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中光防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提升理财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
度将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提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久君 杜跃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