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防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
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
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0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14.7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571,8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31,365,83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205,967.50
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的“川华信验(2015)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犀浦支行
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两
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
专用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银行
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议案,同
意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至人民币
18,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备注
浦发成都高新西区支行 73170154500000230 2,047,729.88 活期存款
浦发成都高新西区支行 73170167330000026 166,888,107.42 七天通知存款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 51001597237051507227 13,079,527.72 活期存款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 51001597237051507227-002 15,000,000.00 定期存款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 51001597237051507234 41,039,372.77 活期存款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 51001597237051507234-002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计 - 258,054,737.79
2、从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
况如下:
单位名称 理财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实现收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1,864,583.33
司成都分行 2015 年 JG592 期
“熊猫理财”稳利系列 C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理财产品 36 期子产 50,000,000.00 1,196,712.33
成都温江支行
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
30,000,000.00 270,000.00
司 品
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产品保证收益-14 天周期 30,000,000.00 32,219.18
司
型1号
合计 210,000,000.00 3,363,514.84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资
金全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920.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7.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8.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 否 已 截至年末投
截至年末 本 报 告 期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
变 更 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资 进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实 现 的 效 到 预 计 是否发生重
目 ( 含 部 诺投资总额 额(1) 额 (%)(3) = 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2) 益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
否 17,550.68 17,550.68 270.37 949.94 5.41 2017 年 8 月 - 不适用 否
目
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否 4,377.90 4,377.90 356.89 1,608.96 36.75 2017 年 5 月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7,928.58 27,928.58 627.26 2,558.90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7,928.58 27,928.58 240.08 2,558.90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公司在上市前,已经通过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采购先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的自动检测设备、自动生产设施和研发设备等装备,同时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的改进、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加工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精度,提升了公司产能、产品质量、研发能力;另一方面,外部的宏观经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国内通信市场投入放缓的因素,
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201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情况
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318.83 万元,其中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788.22 万元,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 1,530.61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换情况 殊普通合伙)以“川华信专(2015)227 号” 鉴证报告审核确认,并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额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15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存在
题或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
况。
六、会计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川华信专(2016)28 号”《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中光防雷
管理层编制的《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光防雷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程久君 杜跃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