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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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会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

公司 201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

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征得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已予以审议。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

(汪和俊) (束龙胜)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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