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6-030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签署业绩补偿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 为确保东旭
光电投资并购上海碳源汇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碳源汇谷”)
实现预期效益,与上海碳源汇谷五位自然人股东郭守武、马圣杰、吴海霞、沈文
卓、沈力(以下统称“承诺人”)签订《业绩承诺书》,承诺人自愿对上海碳源
汇谷公司未来三年的盈利作出如下承诺:
一、业绩承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上海碳源汇谷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
二、补偿方式
若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上海碳源汇谷公司当年的净利润无法达
到承诺净利润时,差额部分由承诺方现金补足。
为避免歧义,上述净利润为上海碳源汇谷公司各承诺年度合并报表下归属于
上海碳源汇谷公司作为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