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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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16-01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85,835,482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7.94%。

2、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6 年 3 月 11 日

3、本次上市流通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无

4、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改限售股流通上

市作出承诺如下:截止目前,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股份 85,835,482 股,上述

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未来 6 个月内,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不出售解除限售的全部股改限售股份。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韶能股

份”)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方案为:公司以截止 2006 年 2 月 22

1

日的流通股股份 223,134,91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

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8.733 股

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3 股的对价,非流通股

股东获得上市流通权。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于 2006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 2006 年 2 月 22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

实施,于 2006 年 2 月 23 日实施后复牌。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

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及为履

行其承诺义务所作出的安排:

根据《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相关非流通股东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

根据《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精神,韶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做出如下特别承

诺:“在韶能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韶

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韶能股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

波动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认

2

可的其他方式增持韶能股份,拟投入资金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

并在十二个月内使所持股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 20%的水平,在二十四个月内使所持股

份总数增至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总股本

25%的水平。

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2、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

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承诺提议公司 2005 年的利润分

配方案为:按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不低于 1 股;按 2005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现金分

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80%。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承诺投赞成票。

3、非流通股股东关于限售的特别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第一大股东——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一百零八个月内(九年)

内不减持股份。

第二至第四大非流通股股东——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韶关市峡江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韶关供电工程公

司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超

过其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的四

分之一。

3

4、公司管理人员持股承诺

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要求公司中层及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下属企业管理层在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入公司股票,

所用资金额度不低于相关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的 15%,所购股

票在其任职期间予以锁定,其中高管持股部分应按相关规定执

行。”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履行情

韶关市人民政府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签发了《关于授权持

有韶能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韶府复[2005]156 号),同

意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所持有的韶能股份由韶关市公共

资产管理中心承接。自此,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股权分

置改革做出的全部承诺均由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履行或实

施。

2006 年 2 月 23 日-2007 年 2 月 16 日,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

中心投入 2.01 亿元,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及参与公司定向增

发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1,377,946 股,增持完成后共持有公

司股份 139,447,355 股(含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股),

占股权分置改革后首个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 21.90%。韶关市公

共资产管理中心履行了增持承诺。

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增持后,未在六个月内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

为理顺股权关系,2007 年底韶关市政府决定由韶关市工业

4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工业资产公司”)来履行第一大股东

增持义务,工业资产公司投入 0.348 亿元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增持公司股份 5,792,325 股。

截止 2008 年 3 月底,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等单位共投

入资金 2.358 亿元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参与公司定向增发

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3,348,933 股,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

心等单位共持有公司股份 159,184,415 股,占股权分置改革后首

个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 25%。

2、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履

行情况

2006 年 6 月 30 日,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在公司召开的

2005 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其提出的 2005 年利润分配方案投了赞成

票,该方案获得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05 年分红派息方案,公司共送

出红股 63,673,691 股,分派现金红利 63,673,691.80 元,占 2005

年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80%以上,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履行

了分红承诺。

3、特别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均履行了股改限售的特别承诺,未违

反承诺出售股份。

4、公司管理人员持股承诺履行情况

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至今,公司管理人员从二级市场买入

公司股票,所用资金额度不低于年度薪酬总额的 15%,公司管理

人员履行了股改承诺。

5

三、本次股改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6 年 3 月 11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85,835,482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7.94%。

(三)本次股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冻结的股份

股数占公司总股

人名称 份数(股) 通股数(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工业资产公司 85,835,482 85,835,482 7.94 0

注:工业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5,949,490 股,其中无限售股

23,556,608 处于柜台临时保管状态。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前 本次变动 通后

股份类型

比例 数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6,578,787 8.01 743,305 0.0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85,835,482 7.94 -85,835,482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743,305 0.07 743,305 0.07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6,578,787 8.01 743,305 0.0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993,972,882 91.99 +85,835,482 1,079,808,364 99.9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6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993,972,882 91.99 1,079,808,364 99.93

三、股份总数 1,080,551,669 100 1,080,551,669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一)公司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变化情况:

1、经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6 年 8 月,公

司实施了 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总股本 636,736,918 股为

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含税)并派 1.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00,410,609 股。详见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06-032)。

2、经公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6]149 号)核准,2007 年 1 月 30 日,公

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41,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41,410,609 股。详见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披露的《2006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3、经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 年 8 月,公

司实施了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841,410,609 股为

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

(含税)。该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25,551,669 股。

详见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24)。

4、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3]158 号)核准,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

7

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55,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80,551,669

股。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 本次解限前已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份情况 解限股份情况 份情况

限售股 股份数

序 占总 占总

份持有 占总股 量变化

号 股本 数量 股本

人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本 沿革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 (%)

1 70,938,416 16.05 0 0 70,938,416 16.05 —

工业资 2005 年

2 78,032,257 16.05 0 0 78,032,257 16.05

产公司 度分红

2006 年

3 85,835,482 7.94 0 0 85,835,482 7.94

度分红

合计 - - -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该次解限涉及的 该次解限的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上市流通日

股东数量(户) 份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2.27 28142 126,181,322 15

2 2008.2.15 3 28,600,000 3.09

3 2008.2.26 4 10,351,357 1.12

4 2008.7.9 1 82,500,000 8.91

5 2008.8.14 1 3, 000, 000 0.32

6 2009.2.25 2 7,144,881 0.77

7 2009.12. 9 1 3, 630, 000 0.39

8 2010.2.25 1 44,000,000 4.75

9 2010.3.2 2 7,144,881 0.77

10 2010.11.1 1 8,772,500 0.94

11 2014.3.28 7 155,000,000 14.3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8

经核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

(一)韶能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

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三)韶能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韶能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本次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

工业资产公司就本次股改限售股流通上市作出承诺如下:截

止目前,工业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改限售股份 85,835,482 股,

上述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未来 6 个月内,工业资产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出售

解除限售的全部股改限售股份。

八、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9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8 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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