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6-2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主体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丽
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
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作为相关责
任主体,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
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先生及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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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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