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ST 乐电 编号:临 2016-0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 年 3 月 10 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
跌幅限制: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由“*ST 乐电”
变更为“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
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股股票简称由“*ST 乐电”变更为“乐
山电力”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44”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 年 3 月 10 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因 2013 年、2014 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31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公告。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10,174,359.71 元;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516,687.73 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
市风险警示和 13.3.1 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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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
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
所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停牌一天,3 月 10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
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5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5,516,687.7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30,083,516.86 元。公司目前主要业务电力、天然气、自来水
和宾馆业务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短期内并不
改变公司的内在价值。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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