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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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16-011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吉林

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持有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或“公司”)

非限售流通股 26,414,97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9.9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吉林森工将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 5,282,994 股长白山股份。

长白山近期收到公司股东吉林森工的《中国吉林森林工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吉林森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 26,414,97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9.91%。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

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8 月 22 日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来源: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是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数量: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5,282,99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

整。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

4、减持价格:计划减持价格区间为 20 元/股-35 元/股。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

1、除本次发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之外,自长白山旅

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

“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长白山旅游股份,也不由长白山旅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长白

山旅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旅

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指长白山旅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

份总数的 2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

旅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应符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公司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过长白山旅游发出相关公告。

4、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长白山旅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

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

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是出于企业

自身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吉林森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备查文件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长白山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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