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16-011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吉林
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持有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白山”或“公司”)
非限售流通股 26,414,97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9.9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吉林森工将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 5,282,994 股长白山股份。
长白山近期收到公司股东吉林森工的《中国吉林森林工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吉林森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 26,414,97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9.91%。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
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 2014 年 8 月 22 日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来源: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是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数量: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5,282,99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
整。
3、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
4、减持价格:计划减持价格区间为 20 元/股-35 元/股。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一致:
1、除本次发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之外,自长白山旅
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
“锁定期”),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长白山旅游股份,也不由长白山旅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长白
山旅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旅
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指长白山旅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的股
份总数的 2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在减持长白山
旅游股份时,减持价格应符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公司减持长白山旅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过长白山旅游发出相关公告。
4、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长白山旅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长白山旅游
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森工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
持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吉林森工本次拟减持是出于企业
自身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吉林森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
备查文件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长白山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