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6-022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以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81 号《关于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33,418,043 股,发行价格 7.87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8.4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40,509,998.41 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出具的
XYZH/2015CDA40157《验资报告》验证。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
况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
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归还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37.86 万
元,公司已就该事项发布了专项说明公告。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22,537.86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元)
国兴 北岸江山东区住宅项目 2,225,422,100.00 1,040,509,998.41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 5 个月
仍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将 1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60%),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月,到期之前将以
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主
营业务,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公司拟将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60%),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5 个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5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贷款基本利
率 4.35%计算,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 181
万元。
六、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按照公司战略部署,2016 年公司在新项目拓展方面加快脚步,
今年大足中央商务区项目将进行前期运营及工程建设,以上举措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时间内较为紧张。
七、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后,公司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225,378,598.12 元。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预计在未来 5 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约为 73,856,000.00 元,闲置募
集资金约为 151,522,598.12 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10,000 万元,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 5 个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可预见的其他支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
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八、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
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
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九、相关承诺
1、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的
主营业务;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4、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十、本次使用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
程序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
十一、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 50%,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同时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
形。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5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5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9 日